明初之時,明朝軍隊主要是朱元璋定下的衛所制。
10人為一小旗。
5小旗為一總旗。
兩個總旗一百戶。
十個百戶一個千戶。
五個千戶為一衛,共計5600人。
而從明中後期開始,軍衛所漸漸荒廢,朝廷用兵多為募兵制,軍隊編制就亂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戚家軍的編制。
12人為一隊:隊長(鳥銃倭刀)一人;伙夫一人(雙尖扁擔);長槍手兩人;刀棍手兩人;牌刀手兩人;火槍手兩人;快槍手兩人。
3隊為一旗,每旗設旗總1人,共37人。
3旗為1局,每局設百總1人,共112人。
4局為一司,每司設把總1人,共449人。
2司為一部,每部設千總1人,共899人。
3部為一營,設將官1人,中軍1人,火器把總1人,為一營,共計27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