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記得在夢裡吃零食了。別的忘了。
摸索出一個什麼道理呢?我不是那種機敏的,我很笨拙,於是應該避免解決突發事件,在事件發生以前一定要做好偵查,降低意料之外的東西。
第二就是,想要做一件事,就得多去看這個事相關的視頻,書籍,多於其他人交流,千萬不要獨自emo。
要少,不能什麼都去搶。
無論如何,我還是相信。
以前喜歡在小點上糾結。其實思路還是沒變的,這是現在的小點變成以前的大點了。總是覺得我們要先想像,然後事情才有實現的機會,一直等待,那要等到什麼時候啊?
等經歷了滄海桑田,回頭再看,追求完美也好,追求速度也罷,結局都差不多。痴迷也好,體驗也好,都無所謂。
覺得有些東西變厚重了,實際上只是變粗糙了,變得無感了。你不在乎,那就很難傷心。
自己的愛好夠多的了,發現愛好越來越少,但還是很多。之前的一些,隨著自己的成長,就丟掉了。因為它們不再適用,或者從頭到尾都不適合我。索性,還是有幾件適合我的。
因為大腦為了我們能順利地活下去,會編織一系列的故事給我們,讓我們釋懷,讓我們看淡,讓我們忘記。
如果自帶的東西不好用,可以自己寫一個嘛!
喜歡這東西,還是稍微帶些莽撞吧。之前喜歡村上的書,但是因為看了某些人的批判書之後,就不再看了。再之後,又看到一些書批判余秋雨,批判余華。我覺得,但凡是人都會有優點優缺點,無可厚非。喜歡與不喜歡是自己的事。
所以以後,喜歡的話就想辦法喜歡得徹底一些,不喜歡的話就想辦法不喜歡得乾脆。只有這樣,才會顯得自己有事情可做,回首往事才不會覺得自己是在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