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媛說的話還真讓宦一方撓頭了,還真的害怕她要是到父母的單位或到警隊去鬧。他回到家裡喝了一陣子悶酒,心想對這女人還得哄,動硬的就怕她真的撒潑。於是起身奔媛媛那去了,到了她租的房子卻不見人,門也沒有鎖,一推就開了。
宦一方進了房間環視一眼,見桌上擺著一封信,信的四周還用已經有些枯了的玫瑰花瓣擺了個心形,一看就知道,這些花瓣是荊玉倩從車上扔下來的讓她撿回來了。
宦一方拿起信打開一看,果然是媛媛留給他的。
信上寫著:一方,對不起,早上我說話有些過份,你打我是應該的,我不生你的氣。但是我說的話也是心裡話,你要是不要我那我會很痛苦的,用生不如死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我真的是已經離不開你了,我愛你!愛你的一切!
不要以為我這樣說就是多下賤的女人,這個世界上我只會賤給你一個人看,不是因為我無恥,是因為我愛你!
我不想瞞你,我以前年輕走過錯路,但自從遇上你我就後悔沒把我的一切留給你,以後我會把我所有的精力放在你的身上,相夫教子,再好的男人都不會存在我的眼裡,你相信我,你就是我這輩子的唯一!
你從來沒問過我我以前的經歷,我也沒和你說過,實際我小的時候沒少吃過苦,不像你出身這麼好,生活在蜜罐里。我姓方,叫方媛,媛媛就是我的真實名字。我自幼沒了父母,是外婆一手把我帶大,她就靠著一碗一碗的賣瓜子來賺錢供我上學,把我養大。
我小的時候唯一的願望就是長大了賺錢讓外婆過上好日子!我初中二年級就說什麼都不去上學了,我要出來打工養活外婆,在我不去上學的那一天,外婆破天荒地打了我一頓,也頭一次在我面前落淚,她說我不上學就沒有出息了,要是不上學她就不認我這個外孫女了。我雖然心疼外婆,但我心意已決,一定要去賺錢,所以外婆的打罵和眼淚都沒能阻止我的行動,第二天我就出門打工去了,兜里只揣了三十塊錢,那是平時省下來的吃飯錢。
外邊的世界並不是我想像的那麼簡單,我輾轉了好幾個城市,打了好幾份工,雖然賺不了多少錢,但我心裡挺有奔頭,畢竟不再是外婆的累贅了,我心裡不停地給自己鼓著勁兒,攢到我想的那個數目的錢就回家給外婆一個驚喜。
在我打工的這些地方也曾經遇上過好多的困難,一個不諳世事女孩子孤身在外,人生地不熟的,困難我不說你也可以想得到,但是我都咬牙挺過來了,最讓我受不了的就是一些酒色之徒的騷擾,但是我並不是懦弱的人,我曾經在一家飯店用菜刀砍過色老闆的頭你信麼?
不過還好,一切都挺過來了,我攢了當時我認為已經不少的錢,興高采烈地回到了家,想和外婆分享一下勞動成果,給她一個驚喜,可是萬萬沒想到,我已經再也看不到外婆了,我離家時竟然是和外婆這輩子的最後一面!在我走了不到一個月的時候,外婆在賣瓜子的時候摔倒了,就再也沒起來!路人把她送到了醫院時已經斷氣了,街道辦和派出所給她辦的喪事。
她養了我這麼大,我從來沒有回報過她,直到死的時候她身邊一個親人都沒有,我連最基本的養老送終都沒有做到,一方,你能理解我當時是怎樣的心情麼?我把我賺來的錢都在她的墳前燒了,哭了一天一夜,昏厥了兩回。
從外婆的墳前回來以後,我的性情大變,我不想和任何人做朋友,我變得玩世不恭,變得自暴自棄,覺得這個世界上再沒有我要珍惜的人和事了,對我來說什麼都不重要,直到遇上了你以後,是你把我這可已經死了的心又喚醒了。
我的過去也許並不光彩,但我的現在和將來只屬於你一個人的。我沒什麼文化,但我也知道一些典故,古時候有一代名將韓世忠,他的妻子梁紅玉以前曾做過官妓,但後來與丈夫相輔相成,轉戰南北,立下汗馬功勳,被皇上封為楊國夫人,死後都立碑建祠,有誰因此糟踐過韓世忠一句了?
還有一個女子叫做小鳳仙的,她曾幫助共和名將蔡鍔將軍逃離袁世凱的軟禁,使得蔡鍔龍歸滄海,終於在雲南舉起反袁義旗。此舉使小鳳仙的「俠妓」名聲也傳遍了全國,更因為與蔡鍔的那段至死不渝的愛情而被後人傳頌。
我雖比不得這兩位古代奇女子,但我畢竟也沒像她們一樣做妓,我只不過是一個失足女孩兒罷了,我以前做過糊塗事,不過我不是為了錢,只是一時鬼迷心竅,一時自暴自棄,但是我願意學古人改邪歸正全身心投入愛情,不懼生死,不畏艱辛,只要能和你朝夕相守,我將此生無憾!
一方,我先走了,這段時間我不想見你,我說的話你一定要當真,我給你留下時間置辦婚禮,也是留給你時間考慮,如果你真的忍心讓一個深愛你的女人傷心失望的話,那你就等於親手殺死了你的愛人和骨肉。過一段兒後我會回來,到時你有兩個選擇,一是我懷著你的孩子和你舉行婚禮。再就是為我舉辦葬禮,我會帶著你的孩子到陰間去等你,你自己看著辦吧!
宦一方看完了信傻了,這回真是惹上麻煩了,這女人瘋了似的就要嫁給自己,要是真的把事情鬧大了可難收場!要說媛媛外表長相那是沒的說,是少有的大美女,但是她這性格太操蛋,品行也不保準兒,何況以前到底她自暴自棄的尺度到底有多大宦一方也不清楚,這要是真和她結婚了,說不定哪天在街上走著迎面遇上個男的和她打招呼,說以前是老相好,那自己著臉可真是沒地方放了!要說這女人也真是貪心,和別人在一起時就做個小老婆就知足了,為啥到自己頭上就非得鬧著結婚呢?唉!都是太帥了惹的禍!人就不能太出色,招風,麻煩!
宦一方胡思亂想半天,也沒想出怎樣對付媛媛,她現在連面都不照,再回來肯定是有備而歸,輕易不會擺脫得了的,要不找人抓住她硬帶著她把孩子打掉?那這瘋婆子可真的會鬧出人命了,還是算了!
傍晚,宦一方回到家裡,一進門就看出父母的臉色不對,都在沙發上坐得端端正正地等著他呢。
他爸嚴肅地說:「你過來,說說你和那個媛媛到底是怎麼回事?你不是說已經和她分手了麼,怎麼又混到一起去了?」
「啊?」宦一方挺意外,「您怎麼知道的?」
「媛媛把電話打到咱們家來了,和我哭訴了有半個小時!」宦媽媽說。
「這個賤人。」宦一方暗罵,「她都說什麼了?」
「你還有臉問,虧我平時對你的教育!」宦爸爸很是惱火,「你要是沒相中就不要去占人便宜,既然和人家在一起了就得要負責任,否則你這不是玩弄女性嗎?這不是耍流氓麼,對得起你身上的這身警服麼?現在人家閨女懷了你的孩子,你說怎麼辦?」
「可是我真的不能要她做我的老婆!」
「放屁!不要人家你和人家在一起?你這不是禍害人家閨女嘛?你再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話信不信我抽你?」宦爸爸說著站了起來,還真把宦一方嚇了一跳,連忙向一旁躲了躲,委屈地說:「不是我玩弄她,是她在玩弄我!」
「你還狡辯?」宦爸爸揚起了手,被老伴拉住了,但拉住手沒拉住腳,宦爸爸一腳踢在了宦一方的小腿上,疼的宦一方一咧嘴,叫道:「你打我幹什麼?她以前就是一個婊嫂,我打聽到她以前當過歌舞餐小姐,你們要是不嫌丟人我就把她娶回來!」
「啊?」老兩口子一聽都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