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頁書他也是年少輕狂,一時衝動,後來看他在群里的發言,明顯也是有悔過之意的……」林水清頭疼道。
他是真不願意看到林牧這樣一個好苗子,就這樣被兩大雜誌社封殺,但林牧的行為,也太過分了些。
祝正亭一拍桌子,怒吼道:「是啊!他是後悔了,還又給我發了個道歉的簡訊服軟了,但這一行里什麼時候出現過這種情況!一個出道不過半年的作者,竟然敢直接罵雜誌社!猖狂至極!少年人狂是吧?那就得為這份狂妄付出代價!」
他是真的有些氣瘋了,往日裡即使自己雜誌社排行第二,但就算是再牛氣的作者,又有誰會對自己這樣?
哪個不是奉承交好?哪個不是禮多人不怪?
可這個一頁書倒好,敢罵自已不說,竟然還泄露雜誌社的重大機密,給雜誌社帶來這樣大的惡劣影響!
是,自己是打壓他在先。
但那又如何!
一個小新人,就算你寫得稿子再好,成績再優秀,也是歸雜誌社管的一類人,讓你出刊你就出刊,不讓你出刊,你就在那老老實實喝西北風!
反抗?以牙還牙?
你是想造反麼!
「《連城訣》稿子現在全在我們手上,還有五章,扣他一章稿費,以示懲戒,其他稿費,也全部等待小說完結後結算,你去跟他說!」祝正亭喘著粗氣怒道。
林水清嚇了一跳:「扣稿費?延期發放?這樣會不會懲罰太嚴重了?」
祝正亭冷笑道:「知道狼是怎麼馴成狗的麼?不聽話就餓它、打它!時間久了,它自然就野性盡去,乖乖聽話了!」
皺了皺眉,這個比喻讓林水清心裡極不舒服:「可林牧的性子你也看見了,他要是因為這再發火,把這事捅出去,對雜誌社影響更大……」
「他敢!」祝正亭冷笑一聲,「剛開始他要是魚死網破,也就罷了,現在腦子冷靜下來後,又跑過來向我道歉,足夠證明他不想把事情做死!這時候再把事情捅出去,對他又有什麼好處?他就不怕咱們把他稿費全扣光?一個高中生,他敢?」
林水清張了張口,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
祝正亭越說,卻是越覺得自己分析得對,心中越是興奮起來。
「你現在就給他打電話,通知他這件事情,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還是那副囂張樣子!」
林水清無奈,只要拿出手機,撥打林牧號碼。
但電話里卻提示對方已經關機。
祝正亭皺了皺眉:「現在他應該也在電腦旁邊,給他qq聯繫!」
這次成功了,幾乎是林水清剛一發去個消息,電腦上就傳來了對方申請視頻的請求。
「祝社長,林編,剛才是我一時衝動,你們大人有大量,可別和我一般見識啊!」
視頻一接通,林牧就是一番誠懇的認錯,看他那熟練的動作,明顯是已經打過腹稿了。
心中閃過一絲報復的快意,祝正亭直接推開林水清,對著電腦就罵起林牧來。
「你之前不是狂麼!再在我面前狂!我告訴你,你有今天,是雜誌社給你的!能給你,也能給你拿走!其餘稿費扣除一期,其餘四期稿費,全書結束後再一起發放!」
林牧先前誠懇的面色頓時一變,「不敢置信」道:「扣稿費?你憑什麼扣!」
祝正亭蔑視道:「就憑你先前出言不遜,對雜誌社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林牧「暴怒」道:「那還不是你毫無理由打壓我在先!再說我,我先前還幫雜誌社奪到年銷量冠軍呢,也沒見你獎勵!好啊,合著有功沒用,有過就罰,就打壓是吧!」
祝正亭這時倒是輕鬆起來,也不管林牧正在等他回話,拿起一支煙,點著,愜意地吸了一口後,冷笑道:「那又怎麼樣?今天就讓你知道知道,有些人,不是你能隨便得罪的!」
「你們憑什麼扣我稿費,就不怕我告你們?!」林牧的情緒已經有些「歇斯底里」。
旁邊的林水清心中突然感受到一陣不安,但又說不上來哪裡不對。
「告?哈哈!去哪告!你有錢請律師嗎?你有時間打官司嗎?行!就算你有錢有官司,到時我們就賠你點稿費,你又能怎麼樣?小東西,也敢和我炸毛……」
林水清心中的不安越好濃郁,看著屏幕上林牧那「表情豐富」的樣子,突然意識到是哪裡不對了!
林牧平時與他聯繫,平靜如水,冷淡如水,對錢看得也比較開,什麼時候會因為這麼點錢而生氣吵架了?
抬起頭,林牧語氣莫名地道:「按照你的心意,想扣我稿費就扣我稿費!對待你這種賤人。果然不能心慈手軟!」
「什麼?」祝正亭以為自己聽錯了,這剛服軟的小子,這時不應該還有勇氣與自己爭吵啊,更別說是罵自己了。
林牧冷笑道:「沒什麼,就是說你是個賤人!」
說完,竟是直接關閉了視頻。
祝正亭有點頭暈,但旁邊的林水清卻是臉色蒼白一般。
幾乎是把祝正亭擠到一邊,林水清手速極快地打了一句話,趕緊發給林牧。
祝正亭看得分明:都是誤會!不扣稿費,福利什麼的給你一率提升到雙倍,你別胡來!
畢竟不是傻子,回想起剛才林牧的前恭後倨,以及電話打不能,視頻卻正常接通的詭異情況,祝正亭臉色一下白了……
「嘶……一頁書,他……他是故意的!」
臉上一片蒼白,祝正亭幾乎要暈倒過去,渾沒想到這世上竟有這般的狠人!
先前他威脅林牧,說得沒錯,他要是想扣林牧稿費,林牧想討回,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將是數倍之多。
但那時他吃定了林牧一定會妥協,即使不妥協,自己也能隨機應變,這才毫無顧忌。
但現在呢?
林牧早有準備,甚至是故意引得他說這些話,還是在電腦上,祝正亭就是用自己那早已沒用的中腿想想,都知道林牧必定將視頻錄製了下來,當作證據。
這些證據,可不單單只能送到法庭上。
而且,還能發表到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