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駐華美軍犯罪事件,中美雙方的態度出奇一致。那就是要迅速審理判決,在事態擴大之前,就將案件的影響減小至最低。
用史迪威的說法,即令案發地附近的美軍機構儘快判決處理。
其結果如何呢?
往往是美國臨時軍事法庭「秉公執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判決結果必須交到正式機構,由軍法官簽字生效,而軍法官則會以證據不足為由改判,將涉案士兵調到異地去繼續任職甚至懶得調去異地,反正中國人也不知道。
中美雙方就這樣一次次糊弄,把中國老百姓騙得暈頭轉向。
但這次卻出現了波折,三名美國軍官都不服臨時軍事法庭的判決。他們堅稱是周赫煊教唆群眾圍毆,對他們造成了嚴重的身體傷害和心靈創傷,必須嚴懲周赫煊及其保鏢。
同時,他們還不承認自己有罪。調戲強拉女學生,被他們說成是正常社交;槍擊中國警察,被他們說成自衛反抗;駕車撞傷路人,被他們說成是躲避攻擊時的意外狀況。
其中那個被踢爆蛋蛋的傢伙,甚至寫信聯繫到一名駐華美國記者,調油加醋、顛倒黑白的亂說一通,眼看就要釀成國際外交事件。幸好美國那邊也有戰時新聞管制制度,這種有損盟國關係的新聞稿需要嚴格審查,稿子在刊載前被勒令取消。
被派駐到重慶的美軍跟著起鬨,集體抗議中國人的污衊,要求嚴懲傷人主謀周赫煊。他們甚至拍電報到援華美軍司令部(雲南),連遠在緬甸前線的史迪威都知道了,要求美軍駐重慶辦事處和美國駐華大使館妥善處理此事。
常凱申怕影響中美關係,立即召見周赫煊。大概意思是讓老周退讓一步,隨便給點賠償完事兒,並表示美軍臨時軍事法庭也會配合,周赫煊只需請個代理律師出庭即可。
周赫煊氣得直接拍桌子走人,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誰願意賠錢就自己賠去。
周赫煊讓沒想到的是,老蔣還真打算撥款幫他賠錢……
第二次開庭前,美國駐華大使高斯和美國遠東司司長助理兼代辦使艾其森同時來訪。
「周先生,打擾了!」
「兩位請坐。」
高斯直奔主題道:「周先生,想必你應該清楚我們此次來訪的目的。中美兩國屬於盟國,不能因為一點小事就破壞盟友關係。所以,我認為這件事應該淡化處理。」
周赫煊冷笑道:「你們想讓我怎麼做?」
高斯道:「周先生請一名律師代理出庭,我們也會對涉案美軍進行處罰,而你只需要承擔一筆賠償金。」
「那麼請問,如何對涉案美軍進行處罰呢?」周赫煊問道。
「意外傷人,尋釁滋事。」高斯道。
周赫煊說:「我認為不該由臨時法庭審理,如果改成正式軍事法庭的話,那我願意親自出庭。據我所知,美軍臨時法庭的判決,在軍法官簽字的時候大部分都改判了。」
高斯有些尷尬,正待說話,旁邊的艾其森突然插嘴道:「周先生,我國遠東司和援華美軍司令部的意見很一致,大家各退一步,大事化小。請周先生以大局為重。」
周赫煊沒有說話,而是回到書房拿來一沓檔案資料,扔在茶几上說:「兩位自己看吧。這還只是美軍在四川的犯罪檔案,從1939年到現在足足300多起。我不知道你們是來援華抗戰的,還是來謀殺殘害中國人民的!」
高斯和艾其森隨便翻了幾頁,俱都感覺顏面無光。
「周先生,很抱歉,」高斯起身鞠躬道,「我代表駐華美軍向中國人民道歉,我會通知援華美軍司令部,讓他們嚴格約束士兵的行為。」
周赫煊冷笑道:「約束有用的話,還拿法庭來做什麼?」
艾其森問:「那周先生認為該怎麼解決?」
「修改中美《換文》。」周赫煊道。
「不可能,這是兩國政府已經確定了的外交文件。」艾其森立即反對,因為那份《換文》就是他署名簽訂的,由此確立了駐華美軍的特別管轄權。
周赫煊毫不退讓:「那麼只有一個辦法,把這件事情鬧大,該怎麼審判就怎麼審判!同時,我會致電貴國羅斯福總統質問,並向盟軍遠東委員會提起申訴!」
高斯皺著眉頭說:「周先生,容我們回去再討論一下。」
「不送。」周赫煊道。
兩個美國佬離開周公館,一路上愁眉不展。
「怎麼辦?」高斯問。
「還能怎麼辦?」艾其森搖頭道,「軍隊裡的那些蠢貨也該懲罰一下了。就按周赫煊說的那樣,把三名涉事軍官移交正式軍事法庭,嚴格按照軍法審判。不,應該從重審判,判他個強暴未遂!」
「那個受傷的警察呢?」高斯又問。
「所有受傷的中國人,由軍方負責賠償。」艾其森說。
「只能這樣了,」高斯嘆氣道,「幸好那個警察沒死,不然周赫煊肯定咬著不放。」
在有錢人眼裡,錢只是個數字。
在掌權者眼裡,人命同樣是個數字。
不管是高斯、艾其森、史迪威,還是常凱申,他們都不在乎此案當事人的死活。他們在意的只有戰爭大局,為此可以犧牲小人物的一切,若非周赫煊影響力太大,周赫煊也是被犧牲那個。
高斯和艾其森都是跟史迪威穿一條褲子的,他們現在的關注點,是迫使國民政府放棄對八路軍的攻擊,將中國南北戰場連成一片來打擊日軍氣焰。
可老蔣冥頑不靈,死活不肯退讓,現在雙方的矛盾已經到了爆發的臨界點。
如此關鍵時刻,絕對不能節外生枝。事情一鬧大,以周赫煊的社會影響力,必然激起中國民間的反美情緒。
別說那三個涉事美軍不占理,就算他們全無過錯,是周赫煊主動挑釁傷人,他們也會被美國軍方所拋棄。
這無關法律,也無關正義。
在政治面前,法律和正義都要靠邊站。
僅僅半個月時間,美國正式軍事法庭就宣判完畢,並由軍法官簽字生效。三個美國軍官在服役期間的所有案底都被揪出來,其中一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15年監禁,一人被判10年監禁。受傷警察和路人的一切醫藥費,由美軍特別撥款賠償。
那三個軍官及其戰友還不服判決,但反對聲音都被軍方按下來,所有相關報道都無法在中美兩國刊載。
周赫煊對這個處理很滿意,只是有些遺憾而已。他本來想藉此事件修改中美《換文》條約,結果美國佬也不是傻子,居然把事情解決得沒有絲毫漏洞可言。
沒辦法,現在還處於反法西斯戰爭期間,美國軍方為了大局願意做出妥協。
如果等到二戰結束,美國佬才不願意服軟呢,「沈崇事件」鬧那麼大也沒見美軍有絲毫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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