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這個國號是由孫中山先生最早提出的。1904年,孫中山在美國用英語發表《中國問題之真解決》演講時,用了「中華民國」一詞的英譯:nationalrepublicofchina。1906年12月2日,同盟會在東京召開紀念《民報》創刊一周年大會,孫中山先生在演講時,第一次用漢語提出「中華民國」這個名稱。次年,為宣傳反清排滿革命思想,大學問家兼大革命家章太炎在《民報》第十七號上發表《中華民國解》一文,「中華民國」這一名稱從此為更多人們所了解。為了證明此國號名稱之「名正言順」,章太炎引經據典,廣徵博引,從歷史文獻中找到很多直接和間接材料,指出只有「中華民國」這個稱號才是最好最恰當的國號,是獨一無二的最佳選擇。所以,在選擇和宣傳「中華民國」這個稱號的問題上,應當說孫中山和章太炎都立下了汗馬功勞。一個是最早提出且從法理上給予論證,一個是從歷史文獻和文化淵源中尋找證據,使其進一步合法化並獲得文化上的正統化。也可能是由於這個原因,當年魯迅於1936年寫作《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一文中,曾經這樣說過:「至於今,唯我們的『中華民國』之稱,尚系發源於先生(指章太炎)的《中華民國解》,為巨大的紀念而已,然而知道這一重公案者,恐怕也已經不多了。」這裡的「發源」一詞,魯迅使用得十分恰當,並沒有說是「最早」,而是著眼於其文化和歷史的淵源考證意義。
1916年7月,孫中山在上海作題為《中華民國之意義》的演講時說:「諸君知中華民國之意義乎?何以不曰『中華共和國』,而必曰『中華民國』,此『民』字之意義,為仆研究十餘年之結果而得之者。歐美之共和國創建遠在吾國之前,二十世紀之國民,當含有創製之精神,不當自謂能效法於十八、九世紀成法而引以為自足。」原來,孫中山根據自己多年對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政治體制的研究,認為共和國體雖然是當時盛行於歐美的代議政體,但仍有其弊病。他要在中國實施直接民權,強調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一點,所以要定名為「民國」而非「共和國」,而其英文的表述則為:nationalrepublicofchina。顯然,孫中山要堅持共和國的根本原則、即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所有的人民主權原則,並希望借鑑瑞士、美國等國發展民主的經驗,來孫中山補充代議制民主政體的不足:「更有進者,本黨主張之民權主義,為直接民權。國民除選舉權外,並有創製權、複決權及罷免權,庶足以制裁議會之專制,即於現行代議制之流弊,亦能為根本之刷新。由此,這『中華民國』中的『民』字絕對是核心內容,不可不用。」
1923年10月20日,孫中山在廣州為全國青年聯合會所作演講中,再次提及這個問題:「『中華民國』這個名詞,是兄弟從前創稱的,這個名詞到底是什麼東西呢?諸君自然知道『中華民國』和『中華帝國』不同,帝國是以皇帝一人為主,民國是以四萬萬人為主。」孫中山認為,從中國的領土、人民和國家主權的同一性和歷史連續性來看,「中華民國」是與「中華帝國」相聯繫和相比較而存在的。中華民國的領土、國家主權仍然是「中華帝國」原來的領土和國家主權,但這些過去屬於皇帝個人,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也;而「中華民國」的領土則是「普天之下,莫非民土」,「中華民國」的人民則是「率土之濱,莫非國民」了。最後,「中華帝國」的國家主權屬於皇帝個人,而「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已經屬於全體國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孫中山的偉大和有別於歷史上的農民起義領導人就在於,他決心把不從根本上改變君主專制制度的純粹改朝換代的革命,轉變為建立共和制度、以從根本上將國家主權歸還於全體國民所有的民主革命。他在《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一文中說:「中國數千年來,都是君主專制政體,這種政體,不是靠民族革命可以成功。試想明太祖驅除蒙古,恢復中國,民族革命已經做成,他的政治,卻不過依然同漢、唐、宋相近。故此三百年後,復被外人侵入,這由政體不好的緣故,不做政治革命是斷斷不行的……我們推倒滿洲政府,從驅除滿人那一面說,是民族革命,從顛覆君主政體那一面說,是政治革命,並不是把它分作兩次去做。講到政治革命的結果,是建立民主立憲政體。照現在這樣的政治論起來,就算漢人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因此,孫中山在辛亥革命成功之後,在維護與保持了中華文明和國家主權的歷史連續性之後,也就獲得了把「中華帝國」的國號改變成為「中華民國」國號的合法權利。而且,從「中華帝國」到「中華民國」的改變,說明孫中山不但是一個維護繼承中華文明和國家主權的愛國者,而且還是一個沒有帝王野心,只為結束專制帝制、並創建民主共和制度的革命家。對於孫中山關於建立「中華民國」思想的深刻和偉大,其實不須論證,只要看看袁世凱的復辟帝制是如何遭到全國人民的反對而迅速失敗即可。
孫中山在政治上和法理上的貢獻如是。回過頭再說章太炎的《中華民國解》。
按柳詒徵在《中國文化史》中所言,吾國之名為「中國」,始見於《禹貢》:「中邦錫土姓。」《史記》:「中國錫土姓。」(鄭康成曰:中即九州也。)孫星衍曰:「史遷『邦』作『國』者,非避諱字,後遇『國』字率改為『邦』,誤矣。是《禹貢》『邦』字,當從《史記》作『國』。」
後世遂沿用之。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倉葛曰:「德以威中國,刑以威四夷。」《禮記·王制》:「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在《詩經》中,則有「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之句,《毛傳》解曰:「中國,京師也。四方,諸夏也。」
也因此,章太炎在《中華民國解》中對「中國」一詞是這樣解釋的:「中國之名,別於四裔而言。印度亦稱摩伽陀為中國,日本亦稱山陽為中國,此本非漢土所獨有者。就漢土言漢土,則中國之名,以先漢郡縣為界。然印度、日本之言中國者,舉中土以對邊郡;漢土之言中國者,舉領域以對異邦,此其名實相殊之處。」
不過,柳詒徵似乎不完全同意章太炎的解釋,認為「中國」一詞,乃文明之國之義,非僅指方位、界域和種族。「是實吾國先民高尚廣遠之特徵,與專持種族主義、國家主義、經濟主義者,不止霄壤乎!」為此他以《公羊傳·隱公七年》中有關文字為例:「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何休曰:「因地不接京師,故以中國正之。中國者,禮義之國也。」此外,韓愈在《原道》中也有:「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之所以稱為「中國」,柳詒徵的解釋是,唐、虞之時所以定國名為「中」者,蓋其時哲士深察人類偏激之失,務以中道詔人御物。如《論語》:「堯曰:『咨!爾舜!允執厥中。』舜亦以命禹。」
《禮記·中庸》:「舜其大知也歟!擇其兩端,而用其中於民。」柳詒徵認為:「唐、虞時之教育,專就人性之偏者,矯正而調劑之,使適於中道也。以為非此不足以立國,故制為累世不易之通稱。一言國名,而國性即以此表見,其能統制大宇、混合殊族者以此;其民多鄉原,不容有主持極端之人,或力求偏勝之事,亦以此也。按中國民性,異常複雜,不得謂之尚武,亦不得謂之文弱;不得謂之易治,亦不得謂之難服。推原其故,殆上古以來尚中之德所養成也。然中無一定之界域,故無時無地,仍不能免於偏執。惟其所執,恆不取其趨於極端耳。」按照柳詒徵的說法,則「中國」之「中」不僅指地域處於世界之中,而且指先祖行事之取「中庸」而非偏激之意,則無論如何改朝換代,歷代帝王都不能不用之。
至於「華」之用,當見於春秋之時,如《左傳·定公十年》:「夷不亂華。」而「華夏」之說,按照章太炎的解釋,謂「華」取自華山;「夏」取自夏水。在《中華民國解》中,章太炎寫道:「諸華之名,因其民族初至之地而為言。世言崑崙為華國者,特以他事比擬得之,中國前皇曾都崑崙與否,史無明徵,不足引以為質。然神靈之胄,自西方來,以雍、梁二州為根本,宓犧生成紀,神農產姜水,黃帝宅橋山,是皆雍州之地。高陽起於若水,高辛起於江水,舜居西城(據《世本》,西城為漢中郡屬縣),禹生石紐,是皆梁州之地。觀其帝王所產,而知民族奧區,斯為根極。雍州之地,東南至於華陰而止;梁州之地,東北至於華陽而止。就華山以定限,名其國土曰『華』,則緣起如此也。其後人跡所至,遍及九州,至於秦、漢,則朝鮮、越南皆為華民耕稼之鄉,『華』之名於是始廣。『華』本國名,非種族之號,然今世已為通語。世稱山東人為『侉子』,『侉』即『華』之遺言矣。正言種族,宜就『夏』稱,《說文》云:『夏,中國之人也。』或言遠因大夏,此亦崑崙、華國同類。質以史書,『夏』之為名,實因夏水而得。……『夏』本族名,非都國之號,是故得言『諸夏』。……下逮劉季,撫有九共,與匈奴、西域相卻倚,聲教遠暨,復受『漢族』之稱。此雖近起一王,不為典要;然漢家建國,自受封漢中始,於夏水則為同地,於華陽則為同州,用為通稱,適與本名符會。是故『華』雲,『夏』雲,『漢』雲,隨舉一名,互攝三義。建『漢』名以為族,而邦國之義斯在;建『華』名以為國,而種族之義亦在。此『中華民國』之所以諡也。」
章氏之言,過於艱澀,總而言之,「華」為國名,「夏」為族名,與「漢」字之名,三義互通。因此,「華夏」連稱,按照其弟子許壽裳的解釋,就是對民族主義最好的解釋,就可以為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就是國族主義,在中國是適當的,在外國就不適當」之說做出最有力的證明。而「中華」之稱,既具莊嚴肅穆之狀,又與歷史上的「中華帝國」文脈相承,因此,「中華民國」就是最好最恰當的國號。
總之,在解釋為何使用「中華民國」這個稱呼為「國號」方面,孫中山和章太炎各自做出了偉大的貢獻。具體而言,孫中山著重解決的是為何要用「民國」而非「共和國」,是側重於其革命性和民主性;而章太炎著重解決的是「中華」二字的文化淵源,是為新生的共和國尋求文化和傳統意義上的支撐,顯示其合法性和正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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