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一棟數百米高的大廈頂層。
沉默的夜色籠罩了整片城區,冰冷的冬雨肆意拍打在玻璃牆上,巨大而空曠的辦公室內,一名魁梧的男人正在聽取手下的匯報。
「老闆,已經調查過了,最近出現的那個亞裔每次行動都很謹慎,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效線索,所以我們暫時還不清楚他的底細,不過他喜歡戴一副小丑的面具,聲音很年輕,身高大概六英尺,喜歡玩撲克牌。
「另外,此人的能力非常強大,他的力量和敏捷都遠超一般人類的極限,我們的槍手甚至都無法瞄準他。而且他的行事準則比起超膽俠更加肆無忌憚,我們有很多手下都被他的撲克切斷了手腕,留下殘疾,其中有三人流血過多致死。
「初步統計,我們最近兩周因為他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損失已經高達1000萬美金!如果繼續放任他破壞我們的產業,那麼對於那個計劃的實施將是一個巨大的隱患!可以說,他對於我們的威脅已經超過夜魔俠了。」
進行匯報的手下是一名西裝革履的英偉男子,他身量高達一米八五,一身爆炸性的肌肉撐起了合體的西裝,顯現出挺拔的身材,他說話不卑不亢,眼神中透著一絲睿智和冷靜。
但是如果有第三人在場,定會發現他藏在身側的手指實際上正在不自主地輕微顫抖,那是心中的恐懼所產生的本能反應。
而他口中的老闆,本是坐在座椅中的,此時聽完匯報,慢慢起身站了起來,而隨著他的起身,在窗外的霓虹映照下,一片巨大的陰影隨即遮蓋過來,難以想像這是怎樣一個巨大的人,他同樣是一身西裝,但是可以肯定絕對是特別定製的,因為他的體型實已超越了所有人類的想像!
進行匯報的英偉男子已經夠高夠壯了,但是他的老闆卻比他還要高出整整一個頭,體型更要寬一倍以上!在他面前,英偉男子如同巨熊面前的馴鹿。
或許一般人會覺得這個人實在是太胖了,但是英偉男子卻知道,那一身迷惑性質的肥肉下面蘊藏著怎樣狂暴的力量!
他拄起一支純銀拐杖,走到了玻璃牆前,望著窗外急驟的風雨,默然不語。
老闆不說話,英偉男子卻是如坐針毯,大老闆喜怒無常,最近這幾天因為那個突然冒出來的破壞者而大發雷霆,就在腳下的這個房間大老闆就親手捏死了好幾個幹活不得力的倒霉蛋,而自己奉命調查了這麼多天卻連對方的底細都查不清楚,可謂無能之極,雖然他是大老闆最賞識的手下,但是也保不齊會發生什麼。
在一片沉寂中,英偉男子承受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冷汗早已浸濕了他的後背,好在大老闆這時終於開口了。
「韋斯利,通知下去,這段時間暫停所有買賣,所有人全部收攏。」深沉厚重的聲音響起,給人一種說不出的威嚴和不可置疑,「另外,通知我們的盟友,生意是大家的,沒理由風險由我們一家承擔!」
「還有……叫靶眼回來!」
大老闆慢慢轉過身,露出一個光亮的大禿頭和一雙飽含了罪惡的眼睛。
此時,被金並惦記的楊逍卻在賭場經理埃文斯.辛迪的家中作客,正是晚餐時間,漂亮的女主人露絲正在準備豐盛的晚餐,而摘下了面具的楊逍穿著一身合體的休閒服,正在沙發上和小麗娜玩耍著。
房間的男主人埃文斯在一旁卻是坐立不安,他那平時深邃而充滿智慧的眼睛中此時卻是一片慌張和恐懼,可怕的敵人已經來到了自己的家中,而他卻什麼辦法也沒有,這種絕望的無力感折磨著他,簡直快要發瘋了。
他想過要反抗,或者報警,或者通知幫派,但是楊逍當著他的面把拳頭打進了混凝土的牆壁,然後帶他玩了一把穿越,因為速度過快,所以也就是一眨眼間從黑暗的小巷回到了自己的家門口,這讓他誤以為是瞬移能力,所以他已經認定眼前這個年輕人正是一位擁有超能力的變種人。
對付一位會瞬移的變種人,埃文斯就是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什麼好辦法,反而會惹怒對方,到時不僅自己,就連露絲和麗娜都會受到殃及!
所以,他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伺候好這位爺,只希望他趕緊離開自己的家!
楊逍有他的打算,在逼問了埃文斯之後,他忽然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就突破口,所以他打算先控制住埃文斯,讓他成為自己打入金並集團內部的一顆暗釘。
但是埃文斯畢竟是一個老資歷了,油滑得很,自己不使點手段是很難控制他的,所以他摘下了面具,並且在他面前露了一把能力,現在又來到他家作客,威脅之意溢於言表。
一切的一切都透露出一個信息,就是我吃定你了,還是老老實實為我賣命吧!
當然,楊逍不可能把自己的真面貌暴露在這個賭場經理面前,他現在的面貌同樣是經過易容的。
這裡就不得不說他之前從玄寶閣掃描的一本講述江湖易容術的手札,裡面不僅有詳細的********的製作方法,還有縮骨功以及改變聲線變化的修煉方法。楊逍非常看重這個能力,一直在學習,雖然目前還沒有達到精深的階段,但是拿來應對一般人已經完全足夠了,至少眼前的埃文斯就絕對看不出自己的易容。
除了擺在明面上的威脅,要想收服一個人還得恩威並施,楊逍在餐後和埃文斯又找了個秘密的地方進行了會談,他不僅先期給了對方20萬美金,另外還承諾他一旦提供金並確實有效的犯罪證據之後,會另外有100萬的酬金。
金錢的魅力果然非同凡響,埃文斯很快就意動了,並且把酬金提價到200萬美金!
要知道他雖然和菲斯克沾著點遠親,但是實際上兩人是沒有多少交集的,對於那個遠房表哥,他心中除了畏懼,更多的其實還是嫉恨!
小時候,菲斯克樣樣不如自己,讀完小學就在社會上胡混,靠著坑蒙拐騙和搶劫殺人,成為一代黑道巨梟,現在搖身一變,竟然成為了白手起家的大企業家和大慈善家,已然混入了紐約的頂層貴族圈。
而自己堂堂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如今竟然淪落到成為一家地下賭場的安全經理,整日違心地幹著一些下三濫的黒活,實在是莫大的諷刺。
既然埃文斯已經答應,那麼楊逍也就沒必要隱瞞自己的目的了——揭穿金並的犯罪事實,將之繩之以法。
另外楊逍答應事成之後無論成功與否,都會幫他們全家移民到華夏去,以全新的身份生活,在那個神秘的東方國度,即遍是金並,也是鞭長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