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書華新捧的小明星死了。
死的時候光著身子,死狀極其悽慘,聽說是被幾個金主折磨死的。
我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剛上片場。
幾個大帽子用一個擔架把人抬出來,風一吹,覆蓋在她臉上的白布被掀開。露出一張死不瞑目猙獰的臉,以及一股難以言喻的硫酸的味道。
她最引以為傲的皮膚上布滿了大大小小的傷口淤青,血都凝成了深紫色,那樣的駭人的景象,我只看了一眼,胃裡就開始翻江倒海。
喉嚨一熱,還是經紀人雞哥給了我一杯水才緩過來。
小明星姓梁,叫梁蕾,聽說之前是西北圈裡有名的坐檯,一路往上潛規則上位,也不知道怎麼入了傅書華的青眼,讓他生生弄了一個s+的製作砸她,大有不把人捧出來不罷休的架勢。
雖是s+,但到底是裡面的女二號配角,我就更慘了,雖然跟她同一個劇組,卻是連女三都混不上的跑龍套,唯一的高光戲份還因為各路人馬刪了又刪,變成了一個只充當背景板的人物,可有可無。
正彎著身子休息的時候,製片人過來了,看見我在地下蹲著,鄙夷道:「不就是死個人嗎?古往今來,唱戲的婊子哪有不出血的?江鈿,你還真以為你還是那個人人捧著的大明星呢?」
「立刻給我換好戲服,五分鐘之內我要看見你進入狀態,否則就給我滾蛋!」
雞哥知道我見不得血味,心疼我,想要替我說話,卻被製片一陣臭罵。
我拉著雞哥的袖子站起來,白著臉說好話,大致就是說最近狀態不好,要調整一下,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們計較。
等人走了,雞哥眼圈有些發紅,一邊替我上妝,一邊抹眼淚。
他說:「傅書華也真是夠心狠的,說翻臉就翻臉,一點也沒考慮你被人欺負了怎麼辦。」
等到上完半面兒,又樂了:「他新捧的人死了,阿鈿你就還有機會,你跟他服個軟兒,認個錯,說不準就還能回去」
絮絮叨叨,都是為我考慮。
我卻沉默了。
傅書華,也是我的前金主,華國頂尖那批二代中的一個。做事毫不拖泥帶水,頗有父輩的遺風。
他這樣的人,註定是天之驕子,跟我這種普通家庭出來的人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著。
但是自從某一次文藝匯演之後,他不管做什麼都帶上了我。
我藉助他的資源人脈在娛樂圈混的順風順水,不過短短兩年之間,已經從默默無聞躋身於一線小花的行列。
可是,就是這樣的人,拿得起也放得下,自從半年前的一次口角之後,傅書華就再也沒找過我,從此我的資源一落千丈。
再加上早年因為不懂得低調,得罪了不少人,更是被人落井下石,直到現在,更是在娛樂圈查無此人。
他捧這個小明星,也是因為我在這個劇組,想氣我。
只是我不知道,傅書華手裡的資源梁蕾幾輩子都吃不完,可是她為什麼選擇鋌而走險,去跟幾個下三流的金主玩這種把戲。
這是自毀身家,梁蕾不至於這麼蠢。再加上她死時那恐怖的表情,我覺得蹊蹺得很。
雞哥不知道我怎麼想的,在替我做好最後一個髮型後,低聲又重複了一遍:「你去給他認個錯,聽話?!」
我扯扯嘴角,臉色發白。
他不知道的是,在放棄我之前,傅書華已經快有老婆了,跟他門當戶對,圈裡人都知道的那種。
傅書華的老婆,也是頂尖那層的千金,我曾遠遠的看過一眼。明眸善睞,很有氣質,模樣卻不是傅書華喜歡的那款。
我是傅書華身邊待的最久的女人。他身邊鶯鶯燕燕無雙,換女人比換衣服都勤。可是,卻從沒有想過把我換下來,大抵上也是拜我這張臉所賜。
傅書華喜歡長得明艷,性格柔弱的。在那事的時候,更看重顏值。
於是我就發瘋了似的往這兩方面鑽營,把他哄得舒舒服服的。
傅書華雖然家風清正,但到底也是男人,秉承的原則是「家裡紅旗不倒,外頭彩旗飄飄」。
他玩女人,很有一手。
不僅是長相,別的地方也很挑剔。
譬如梁蕾,聽說她是特意做了手術,又花了大價錢買下了她在西北圈的黑料,這才算是站住了腳跟。
但我敢肯定,傅書華根本沒碰過她。
捧梁蕾,是借了他朋友的名義,理由大家都心知肚明。
但是,我是萬萬不可能回去的。
說句難聽的,一個外室在金主身邊比正室吃香,要正室怎麼看?
她未婚妻雖然跟他沒感情,但是心裡也跟明鏡似的。
我要是再在他身邊待,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所以我一察覺到苗頭不對,就趕緊抽身了。
更何況,我眼神晦澀的瞟了一眼袖口的位置。
越是上層,玩的越是變態,我怕血的毛病,就是跟在傅書華身邊留下的。
想的太多,耽誤的時候也就長了,等我來到鏡頭前,猝不及防的臉上挨了一個巴掌。
下的是十足十的力氣,我半邊臉瞬間就腫起來了,本來的設定時借位。可那女的眼裡的挑釁讓我認識到,這一下不是意外。
導演沒喊「卡」,誰也不敢停。
我忍著眼淚繼續往下演,期間對面又以各種理由挑事兒,讓我身上受了不少傷。
好不容易挨到下戲,臉已經面目全非了。
這張當時為了伺候傅書華保養到極致的臉,難看的不像人樣。
我瞅著鏡子裡的自己,滿目都是戾氣。
可沒辦法,在這個圈子,沒有靠山,就是包子餡,人人都能踩上一腳。
下戲的時候,雞哥把我送回去,臨走前又提了一嘴靠山。我胡亂搪塞過去,把自己塞到了酒店床上。
我才二十三歲,當然要找靠山,只是,不再去找傅書華了。
整整一天又是泡涼水又是被扇嘴巴,我發起了低燒,昏昏沉沉的時候,聽到門口有人敲。
打開,外面連個鬼的影子都沒有,地下只有一個精緻又小巧的盒子,是某大牌。
我只以為是雞哥買來東西哄我開心,想都沒想就把盒子撕開了。
等到打開蓋子,看到裡面的東西時,血液瞬間就凝固了。
那居然,居然是一根兒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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