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偉森這段時間堪稱春風得意。
潘偉森確實如丁力猜測的一樣,他是單身家庭,家裡比較貧窮,在這種家庭中成長的潘偉森很小就比別的孩子更加成熟,也更加懂得錢和權的好處。
權是得不到了,錢卻要容易得多,托老天的福,老天給了潘偉森一張好臉,潘偉森進了娛樂圈,因為娛樂圈是來錢最快的地方。
不過娛樂圈並不是有一張好臉就可以了,一進娛樂圈,潘偉森才發現這個世界有太多的美女帥哥了,在這些人里,潘偉森並不是最出眾的那一個。
潘偉森沒有人脈,沒有關係,混跡娛樂圈多年,靠著一些潛規則勉勉強強混入三線的行列,到了這個地步,他想別人潛都不太容易再往上爬了,這需要過硬的作品,只有好的作品才能讓觀眾認可,而一部好的作品有無數人為之打破頭,潘偉森差得太遠,想搶都搶不到。
也在此時,潘偉森知道了林茜的身份,她是林東的弟弟。
潘偉森從來不認為靠女人上位是件丟臉的事情,能借女人飛黃騰達也是一種資本,所以當即甩了他以前那個只能算是家境殷實的女友,試著追求起林茜來。
一試之下,潘偉森就知道有戲,林茜簡直就像是一張白紙,這是一個雛兒,這讓潘偉森羨慕嫉妒恨,如果不是因為她是林東的姐姐,林茜能有今天,能拍得上大火的愛情公寓?像林茜這種女人,娛樂圈遍地都是。
不過林茜好對付,劉亞亞和林東卻有點不好對付,潘偉森已經知道劉亞亞和林東對他沒有什麼好感,但是潘偉森也並不擔心,他接觸過不少女人,像林茜這種女孩子都有逆反心理,只要讓林茜覺得自己好,旁人越是干涉越能加快感情的進度。就是林茜個性挺傳統的,現在最多只能讓潘偉森牽牽手,這需要時間,潘偉森並不著急。他有信心早晚會把林茜給拿下。
潘偉森在晨跑。
每一天他都會晨跑,根據科學研究表明,一個身體健康的男性對女性的吸引力要更大,這也是很多女人都喜歡猛男的原因,同理。男人幾乎都喜歡胸大的女人,這牽涉到物種的繁衍理論。
一身俐落打扮的潘偉森在跑步的時候能感覺到周圍人欣賞的眼光:陽光,帥氣,還有健康,潘偉森很享受這種目光。
在享受這種目光的時候,一個女孩突然撞在他的身上。
「對對不起」女孩摔倒了,卻仍然結結巴巴的道歉。
潘偉森看了眼這個女孩,眼睛頓時一亮。
這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相當的漂亮,潘偉森的目光不著痕跡的從女孩的胸前掠過。迅速判斷最少有三十四c,並且貨真價實,此時女孩整個臉通紅,這是害羞帶來的紅暈。
「一個膽子很小的漂亮女孩,很可能涉世未深,並且家境不錯。」
潘偉森笑笑,伸出手來,「應該是我說對不起才對,讓你摔倒了。」
女孩微微瑟縮了一下,沒有握住潘偉森的手。讓潘偉森更是肯定了自己的判斷。
「你也是這附近的人?我好像沒有見過你啊?」
不得不說,潘偉森笑起來很溫暖陽光,這是他對著鏡子練習了無數遍後才確定的最完美笑容,女孩看著潘偉森的笑容。不光臉紅了,脖子都有些發紅,隨後低頭:「我是新搬來的,我在附近讀書。」
聲音很小很細,但是軟軟的,像一塊剛烤好的香噴噴的蛋糕。撩得人心頭髮癢。
「哦,怪不得呢,我叫潘偉森,你呢?」
「我叫我叫劉詩。」
「劉詩?這名字真好聽,有沒有摔傷?需不需要去醫院看看?我認識一個醫術不錯的醫生,可以帶你去那裡看一看。」
「沒有,謝謝你。」
「說起來挺有緣的,我在這裡跑了那麼久的步,可從沒有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孩撞過我,不如一起跑步如何?」
女孩再看了看潘偉森,又猛然低下了頭,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卻像是在默認,潘偉森這種男人提出的要求太難以拒絕了。
「那來吧,跑起來。」潘偉森跑了幾步,回頭道。
劉詩好像考慮了一下,終於也慢慢跑了起來。
「劉詩,你在哪個學校讀書?」
「我在藝術學完,大三。」
「藝術學院,好像有許多表演課吧。」
劉詩驚訝的看著潘偉森,會說話的眼睛似乎在問:「你怎麼知道的?」
這種目光太讓人滿足了,潘偉森笑道:「我的職業也跟表演有關係,所以多少知道一些。」
劉詩微微點頭。
「不過你是不是覺得這種表演很難?」
然後潘偉森又收穫了驚訝的目光,劉詩微微喘著氣道:「嗯,老師說我性格放不開。」
「我看你的性格是有點羞澀,你為什麼會上這種表演課?」
劉詩解釋道:「我爸媽也是這麼說的,所以他們讓我上表演課,希望能讓我的情況好一點,我爸媽可討厭了,都不讓我住家裡,說要鍛煉我的自立能力。」
「哦,這樣啊,你爸媽給你買的房子?」
「嗯,我怎麼說他們都不同意,現在他們只是每周來看我一次,一個人住在屋子裡,可害怕了,潘潘大哥你肯定不會害怕吧。」劉詩嘟著嘴道。
「我膽子比較大一些,所以不會害怕。」
潘偉森笑笑道,心說真是涉世未深的女孩,這種女孩太好對付了。
接下來的幾天,白天的時候,潘偉森在林茜面前扮演完美男友的角色,早上晨跑和晚上的時候在劉詩面前扮演知心大哥哥的角色,很快就贏得了劉詩的信任,並且成功登堂入室,去了劉詩的家裡。
劉詩的家很寬敞,顯然劉詩的家裡很有錢。
劉詩性子內向得不得了,而且還極易羞澀,但是越是這樣,越是潘偉森心痒痒,而且劉詩可不是林茜,對林茜,潘偉森不敢使用強硬手段,但是對劉詩,潘偉森卻敢,潘偉森自認已經摸清了劉詩的性格,這種女孩,一旦認定了某個男人,往往就是死心塌地,並且極好唬弄,潘偉森看過一些新聞,有些女人跟男人結婚了十幾年才發現這是別人的老公,劉詩顯然就是這種人。
對潘偉森來說,林茜是大餐,必須要吃,而劉詩是餐前開胃的小食,也不容錯過。未完待續。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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