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英文:Holy War)字面意思是神聖的戰爭,現在通常被認為是中性詞。通常其被認為不同的組織,國家,軍事集團甚至個人為標榜其戰爭的正當性和神聖性,將所從事的戰爭和事業稱為「聖戰」。目前「聖戰」一詞被人更多的關注是宗教組織將驅逐外國人及異教陡和建立純粹意義上的單一宗教國家所進行的軍事活動。
「聖戰」
(英文:Holy War)字面意思是神聖的戰爭,現在通常被認為是中性詞。通常其被認為不同的組織,國家,軍事集團甚至個人為標榜其戰爭的正當性和神聖性,將所從事的戰爭和事業稱為「聖戰」。目前「聖戰」一詞被人更多的關注是宗教組織將驅逐外國人及異教陡和建立純粹意義上的單一宗教國家所進行的軍事活動。
「聖戰」一詞最早出現在中世紀歐洲基督教會向中東地區被穆斯林所統治的聖城耶路撒冷發動十字軍東征期間﹐當時歐洲基督教會在向普遍信仰基督教民眾動員參軍出征時的號召﹐許諾他們戰死後可進入天國﹐所以稱作是聖戰(Holy War),後來成為十字軍的精神號召,從此聖戰一詞被賦於了濃厚的宗教意義,指以神的名義發動的戰爭,或戰爭的目的是實踐信仰,於是,這個詞語正⑤長⑤風⑤文⑤學,£.↖x.n¤et式被納入詞典。近代指如宗教般的狂熱戰爭(如日本帝國主義)。
現代西方學者把阿拉伯語(吉哈德)譯作歐羅巴諸語「聖戰」(holy ar),中國人從英文(Holy War)直譯為聖戰,事實上。吉哈德並不是戰爭的意思,在阿拉伯語中。「戰爭」本身為多義詞,可以指戰鬥或廝殺。也可以指動亂或爭鬥。 吉哈德是伊斯蘭教及穆斯林世界常用宗教術語,出自阿拉伯語詞根「jahada」,即「作出一切努力」或「竭力奮爭」之意,字面的意思並非「神聖的戰爭」,較準確的翻譯應該是「奮鬥、努力」,與阿拉伯語「戰爭」一詞同樣,「聖戰」(吉哈德)為多義之詞,它指努力、奮鬥等;也可以指自我動員為抗擊侵略者而戰,或者打擊仇敵等含義。不同的穆斯林往往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圖召喚不同的戰爭。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某些高級軍管在私下將對蘇聯的戰爭稱為「對東方的聖戰」,日本軍國主義將侵略亞洲及其他國家的戰爭稱為「大東亞聖戰」。 某些第三世界國家也喜歡將民族獨立和驅逐侵略者的獨立戰爭稱為「聖戰」,目前這種情況多出現在非洲及亞洲的經濟較為落後的地區或一些極端組織中。 甚至美國前高官在私人信件中將美國在阿富汗的戰爭稱為「對異教徒的聖戰」。當今的朝韓衝突中,朝鮮曾宣布對韓國發動核聖戰。9.11事件以後,「聖戰」一詞經常出現在西方勢力的媒體上。
一、教會的解釋
按照基督教的角度來說,中世紀時的基督教會以收回聖地為名而發動的十字軍東征是一場違背上帝之意的戰爭。發動「聖戰」的主體是基督教,戰士均為基督徒以及騎士階層。「聖戰」沒有經典上的依據,整個《新舊約聖經》上根本就沒有「聖戰」這個詞,任何人以宗教的名義發動對不信者的「聖戰」均違反上帝的旨意。任何人以宣教為由殺害不信者均無經典上的依據。並違反上帝的經典。任何人以傳播基督教為名進行戰爭均為反人類的大罪。任何的宗教戰爭,以主的名義發起的對不信者的「聖戰」均是違背基督教教義的,因為它違背了《新舊約聖經》的教導:你們當愛一切的人,包括你們的仇人。所以收回聖地的十字軍聖戰完全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基督教會已經反省了自己歷史上的罪惡。後來並向伊斯蘭世界道了歉。…
基督教中所說的征戰是指「為真道而征戰」、「主的精兵」是指:向撒旦進行征戰;向罪人的罪性徵戰。聖經上所說的征戰不是為了宣教進行戰爭,不可以宗教之名進行戰爭更不可以主的聖名進行所謂的「聖戰」,基督徒是認為人有本罪的。所以另一個征戰的對象是自身的罪。
二、吉哈德
由於有很多極端組織嚴重歪曲和濫用伊斯蘭宗教術語「吉哈德」一詞,所以西方學者將「吉哈德」誤譯為「聖戰」。正如美國著名記者托馬斯李普曼早在一九八二年就指出的。「吉哈德這個詞在當代伊斯蘭教中肯定是最被濫用和曲解的一個詞」。 如今,在事關伊斯蘭的議題中。或許沒有哪一個像「吉哈德」這個詞如此敏感並引起爭執。在遍及大眾媒體和學術著作的討論中,賦予該詞的種種意義不僅基於西方解釋者的不同觀點,它之被譯為「聖戰」是西方流行著關於伊斯蘭教的錯誤觀念,即「劍的宗教」,其翻譯抹煞了其內在的、精神的意義,以致扭曲了它的內涵,不僅簡化了這一概念在伊斯蘭語境中豐富的積極的內涵,而且隨之跟進了想像和曲解。
吉哈德源於「為主道而奮鬥」,此詞在《古蘭經》中出現過20多次。馬堅翻譯的《古蘭經》中一般譯為「奮鬥」。為了獲得真主的喜悅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為主道奮鬥。吉哈德是信士遵循真主啟示的進取精神,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和高貴的思想品格,創造社會財富和改善生活環境也屬于吉哈德。吉哈德包括一切領域中的奮鬥,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治安、健康、能力和家庭生活。任何吉哈德行動都是為了一個崇高的目的,有規劃的行動,為了自己的家庭和國家,也為了其它人的幸福,不許可迫害或損傷別人利益。禁止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吉哈德可以是個人的行為和責任,也可以是社會集體的行為和責任。因此,在伊斯蘭教中吉哈德包含兩層含義:同私語作鬥爭屬於重大的吉哈德,反抗侵略屬於微小的吉哈德。吉哈德的法學定義是以言語,財產,生命為主道奮鬥;為捍衛宗教信仰,生命財產,為抵抗外來侵略,保家衛國,為消除暴力、迫害而進行的正義鬥爭。
吉哈德也包括戰爭內容,在戰爭中,吉哈德的目的局限在善功之內,不能越過界線變成對外發動侵略,建立霸權。穆斯林也不是絕對的和平主義者,戰爭是萬不得已的自衛行為,面對來犯的敵人,真主允許穆斯林拿起武器,組織抵抗,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伊斯蘭不許可穆斯林對任何人發動侵略戰爭,禁止欺凌弱小民族,不許可在國外建立殖民地,販賣奴隸,奴役、壓迫和屠殺居民。戰爭的唯一原因是必要性的自衛,捍衛信仰,保家衛國,保護當地居民安居樂業,僅此而已,不許可在戰爭中有過份的行為。當然有嚴格的前提和善後要件,卻不是唯一的一種。千百年來穆斯林們對這些經文的理解,也並不僅僅指向參戰奮鬥這一種形式。吉哈德涵蓋了和平與戰爭狀態下的各種情形,為之確立了圭臬。
多數伊斯蘭教法學家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將「吉哈德」義務的履行方式概括為心、舌、手、劍四類,其中「劍」的方式即真正意義上的武力吉哈德。在伊斯蘭教早期反對麥加多神教徒的暴力迫害和軍事進剿的鬥爭中,武力吉哈德對於穆斯林的生存和伊斯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是當時「吉哈德」的主要履行方式。但是,伊斯蘭教的和平本質決定了「武力吉哈德」是非常時期的特殊律令,是定階段的宗教義務。一旦對伊斯蘭的威脅解除,穆斯林就不能繼續殺戮。倘若把「劍」式「吉哈德」推而廣之,堅持一貫,則有違真主旨意,同伊斯蘭教的和平宗旨相背離。所以,穆斯林履行「吉哈德」義務,經常的主要的途徑只能是和平的心、舌、手方式。「心」即按照真主的教導,自覺地同內心邪惡作不懈鬥爭,以抵制誘惑,淨化心靈,堅定信仰。什葉派和蘇菲學者尤其推祟這種方式,稱之為「重大吉哈德」。「舌」和「手」的方式,泛指以口、筆傳播伊斯蘭,勸誡大眾信奉伊斯蘭,駁斥教內的異端邪說和教外的歪曲攻擊。「吉哈德」有這種豐富有效的完成方式,所以穆斯林履行這一宗教義務時,完全可以選擇非暴力對抗的手段,特別是不存在敵對勢力劍拔弩張的迫害和進攻的環境中。「武力吉哈德」讓位於有利社會發展進步的和平方式,更是伊斯蘭教義原本的要求。
而聖戰實際上是異魔利用人們的信仰和劣根性,製造血祭來增加自己的力量。(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