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把自己找不到冊子的難處說給曹崢。
曹崢抄過官員的家,見過比這大得多、複雜得多的建築,藏金銀珠寶的地方可就多了。
連柱子中、牆壁內都有可能藏金銀珠寶。
他一一說給李仁聽,並且分析賬冊不可能藏在別處,只能在屋裡。
人們會把最寶貴的東西放在眼前,不可能離開視線。
李仁豁然開朗,只有牆與地板了,就一塊塊找,也能找遍。
曹崢說,「我每晚守在這裡,保護你。」
李仁卻搖頭,「你最好去第一次見到他的那個地點埋伏,說不定有更好的收穫。」
說白了,這裡只是存「貨」處,那裡才是銷金窟。
「那人一直沒有現身,必定有原因,這裡並不危險。」
曹崢想想覺得有理,便應下了。
李仁回到屋裡,二娘已經不在房中。
他趁機自己一點點開始翻,終於在原先放床的地方,找到一塊活動磚塊,撥出來,裡頭是空的,冊子就在裡面!
他拿出來,一頁頁翻看,心頭在滴血,一筆筆交易是一條條鮮活的生命。
這些小生命都被幕後之人拿去做交易,而達成更深的謀算。
這謀算會是什麼,他暫時不得而知。
他只是恨自己能力不夠,無法現在就一舉剿滅了這間收割嬰靈的魔窟。
他把冊子放回原處,走到院中,沒告訴二娘自己已找到冊子。
只是找個地方坐下來,他必須晾晾太陽,讓明亮的陽光驅散心裡的陰影。
李仁一直認為自己是個有勇有謀之人。
所以他才敢主動請纓出宮調查收容所的內幕,破除籠罩在京華上空還未被人察覺的陰雲。
然而,當他真的去到現場,並且以鋼鐵般的意志挺過殺人現場的血腥場面,他以為自己真的做到了。
然而,噩夢剛開始。
那種場面對人的影響是一點點滲透到人的每個毛孔中的。
「後怕」這個詞造得十分精妙,絕對拿捏了人的弱點。
李仁開始不停做噩夢,每驚醒,大汗淋漓。
他仰臉讓太陽傾瀉在臉上,閉上眼睛,世界一片紅。
才出來短短月余,他仿佛一下長大了。
從前心裡只有蓬勃的精力、野心,想探索外面的世界,感覺再危險的地方,他也能憑藉自己的智慧闖過去。
等出來才知道,自己在自以為是,天外有天,他的青澀實在太明顯。
變化最大的是內心,他現在滿腹的愁苦與怨恨,自己想想都覺得可笑,他的兄弟們都在宮中過著平淡舒適的日子,他卻在外面勞苦奔波,牢騷滿腹。
他把思路扯回當下所做之事上。
如果想關停這間收容所太簡單了,殺了這幾個人也相當容易。
甚至剿滅北宅拿了那邊所有人也並非難事。
但後續問題就大了。
背後牽扯深廣,大約這些人關入牢中,還沒審就會先暴斃,亦或是跟本抓不到活的。
除去這些人,若無實證,後頭那些隱藏的「貴人」如何落網?
連陳紫桓都有可能推說自己不知道院裡進行的交易,是他們自己在做這些事。
他只管把錢給到衙門,內里所有事他都不經手,偶爾他會來看望辛苦勞作的看護們,給嬰兒加些奶錢。
至於他們怎麼會賣嬰,他不知道。
那些嬰兒的屍骨又會埋在哪裡?找到屍骨也是證據的一環。
他連小前都找不到。
要是找到嬰骨,再找到記錄那些「用藥」的貴人的冊子,便能敲死這樁開國大案。
到時當今皇上定然龍顏大怒。
今後即使父皇不喜歡他,但也不敢小看他吧。
可這樣做,需要時間,眼見收容處不只收女嬰,開始接納大些的孩子。
若只以人入藥是不需要這麼大的孩子的,這裡定然又開始搞行更多污穢之事。
這日來了一個八九歲左右的小男孩。
這孩子大約腦子有點問題,憨憨的,是個愛笑的孩子。
穿得破爛卻乾淨,不知是誰家的心頭肉。
走丟在街上,被人牙子領了,先來這裡叫二娘過目,看得上便能比人市多賣不少。
這孩子賣了五兩。
他生得模樣叫李仁心驚膽寒——
他漂亮得像個小姑娘,一雙眼睛黑而圓,長長的睫毛忽閃得人心頭一片軟綿綿,那眼神乾淨清澈,目光像春天酥柔的風。
「買這麼大的孩子做什麼?吃得又多,又不聽話。」李仁不耐煩地對二娘說。
那娘們倒也不在意找不找得到賬本子,沒有再記新的就是了。
她也不識字。
到時告訴東家一聲就行了唄。
「東家交代的,叫找個十歲的漂亮男孩。誰知道他要來做什麼。」
「我告訴你。」她壓低聲音說,「這件事,可以領二十五兩賞銀,大家分十兩,你我分十五兩豈不美。」
「他什麼時候說的要大些的孩子,我怎麼不知道?」
「好幾天了,那時候鬍子還在呢,沒找到合適的。這下好了,又有入項,小三爺,你會寫字嗎?咱們買個新冊子重新記,晚上要來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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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認得幾個,我去買吧。」
李仁這次沒叫麻子,鬍子一死,他出門倒自由了。
這次不喊麻子出來主要是他心中有個主意,需要曹崢出面。
來到賭坊,他透露很多一直沒說的事,包括北邊的舊宅做了什麼。
曹崢哪裡聽得了這些,當下暴怒就想帶人剷平那裡。
「不可衝動,我也同你是一樣的心思,每次送出一個娃娃,我都想扇我自己耳光,我怎麼這麼沒用。可是為除巨惡不得不等一等,你懂嗎?」
曹崢兩眼赤紅,李仁早已難過好多天,此時早已靜下來,他一直處於被動狀態,緩了這些天終於想到自己也可以還擊一下,至少出出心頭惡氣。
他對曹崢說,「你帶人,找機會人不知鬼不覺,揍那姓陳的一頓,叫他起不來床,他不出面交易大約得暫緩幾日。」
曹崢咬牙點頭,「交給我了。」
「別出人命啊。」李仁囑咐,「他還有用呢。」
……
曹崢跟了紫桓兩天,發現他幾乎沒有獨自出門的習慣,都有胭脂在側。
去北郊也會帶著她,只是不讓胭脂進去,只在外面馬車上等著。
胭脂前面做了那麼多事,只為進到這關鍵所在好拿住紫桓的短處,就是那本記清人名的賬本。
那東西不止是短處了,還是很多人的身家性命。
因為至關重要,紫桓一向親自管理此地。
鬍子死後,再交「貨」只在院中交接,送上「貨」,收容處的人就離開。
李仁和曹崢無意的泄憤之舉倒真幫了胭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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