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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子臨走時給另外三個人使眼色,三個男娃子接過信號點點頭。
早上的活兒幹完了,三個男娃子還是一直跟著宋荔打轉轉。他們三個不走,李蓉蓉她們也跟著宋荔轉悠。
栗子來找宋荔的時候,就看到這幅奇怪的場景。
「宋荔,你聽說了嗎?」栗子湊到宋荔身邊嘀咕道。
她早上出門,阿娘囑咐她,讓她最近不要找大麥玩。她口頭答應,心裡邊卻著急,出了門便往大麥家跑。
大麥家院子平時冷清清,今天卻坐了很多人,她溜進院子裡,大人們在議論紛紛,說大麥傷人了。
她六神無主,便急匆匆跑來找宋荔。
宋荔點點頭。
這時,李蓉蓉湊了過來:「你嘀咕啥?」
栗子一和李蓉蓉說話,就像老鼠見了貓,磕磕絆絆地說道:「就是……大麥被抓起來了。」
「哦,宋荔你想知道大麥的事啊?你可以問我啊!」
「你知道什麼?」
宋荔語氣平淡,但可把李蓉蓉高興壞了。她覺得肯定是第一次和宋荔見面,給宋荔留下不好的印象。現在宋荔終於和她說話了,而且宋荔還「有求」於她。
她有些得意,壓了壓嘴角,說道:「我當然知道了,我爹會參與這次審訊。」
「審訊?」
「對啊,你不知道嗎?哦,我忘了,你比我小,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我也啥都不知道。」李蓉蓉一副小大人的模樣。
「那……他們會怎麼罰大麥?」栗子問道。
「這我怎麼知道,我爹爹只是其中的一個人。最後大家討論出來結果,同意的人占多數,便按此執行,我估計會被拉去打屁股。」
其中之一,看來有不少人會參與。
宋荔問道:「還有哪些人會參與?」
「村長,我爹,還有……,應該還有……」
「我爹也要去。」一直和李蓉蓉玩的小女孩說道。
「那就還有東妹的爹爹,東妹你還曉得其他人不?」
李東妹說道:「我聽說那個小郎中的爺爺也會去,其他人我也不知道了。」
「以前村裡面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嗎?他們是怎麼處罰的?」
在場的小孩都搖搖頭,表示不知道。
宋荔不禁嘆了口氣。
李蓉蓉也注意到宋荔失落的表情,她表示理解,安慰道:「雖然你們人少,但大傻子也算你的左膀右臂了,失去的心情我能理解。」
宋荔看了看在場的小孩們。
她有了一個主意。
或許,大麥說不定有救了。
*
大約申時一刻,堂口聚滿了人,除了梨花村的,連隔壁村的人也紛紛前來湊熱鬧。
在場的人交頭接耳,嗡嗡的談話聲幾乎掩蓋了外面樹上知了的叫聲。
她輕輕擺脫了阿姐的手,學著其他小孩的樣子,蹲著從大人的腿縫中窺視堂口的一切。
「那就是我爹爹,我爹爹右手邊那個是東妹爹爹。」李蓉蓉蹲在地上,小聲對宋荔說,同時指了指屋內坐著的人。
宋荔抬頭望去,審判團由十二人組成,為首的是李萬樹,左右各坐六人,竟然全是男子。
此時的大麥被捆得結結實實,嘴裡塞了一塊布,也不知是不是掙扎累了,安安靜靜躺在地上。
李萬樹站起身來,舉手示意大家安靜:「大家靜一靜哈,想必大家都知道今天在這兒是為了個什麼事。這次做審判的十二位,除了村裡邊德高望重的、年輕有為的,還請了祝夫子。」
他的話音剛落,人群中就有人議論紛紛:「賈員外家的莊夫子居然都來了。」
梨花村有五分之一的地都是賈員外的,賈員外除了梨花村有地,這附近的兩個村都有他的田地。祝夫子是賈員外請來的教書先生,這學堂就建在梨花村和白溪村之間。
學堂也是這三個村出錢一起修建的,當然大頭是賈員外出的。
但這夫子只有一個,三個村的孩子卻有那麼多,所以不是每個孩子都讀得上書。祝夫子收學生,除了收的學費略高,同時也看重這個孩子的品性。
在場的大人都紛紛招呼自家孩子,讓他們在這個場合保持安靜和恭敬。要是在這種場合表現得莽撞無禮,很可能會讓祝夫子心生嫌棄。到時候即使有錢送孩子去讀書,夫子也可能不收。
李萬樹繼續說道:「村裡面的事情,我們自己先處理好,今天也勞煩各位了。」
這是梨花村,甚至說是這附近幾個村不成文的約定。村裡邊發生糾紛,由自發組成的審判團先理清,做表決,最後形成文書。事兒小,發生恩怨的兩家,按照最後的文書做理賠。要是事兒大,就把這文書上報,請官府依此作決定。
當然也有不服審判的,那就去府衙擊鼓鳴冤。
可大家都知道,如今這豐縣當家的是糊塗官,最後這糊塗官為了省事,最後還是要看村裡邊形成的文書。
李萬樹坐回主位上,開始陳述:「這事發突然,但本村人昨夜幾乎已知曉事情原委,我這裡僅做簡單陳述,本村女李寶麥持利器割傷本村男李滿彭,現李滿彭臥床無法下地。李滿彭具體情況,由其妻吳銀紅明之。」
吳銀紅說道,聲音有些哽咽:「一大早送去城裡醫館,這被割傷的地方隱約有些潰爛,幾家醫館的大夫都說了,這以後是不能行人事了。昨兒一整夜,忽地醒過來,哼唧兩聲又疼暈過去,不知道能熬得過這個月不。」
「那你有何訴求。」
吳銀紅繼續說道:「醫藥費,這後續得花不少錢,那醫館的說了,這做淨身的都是要用燒紅的刀子,現在這傷口腐爛就是沾了不乾淨的,肉得重新割。」
在場的男人聽了,無一不倒吸一口涼氣。
吳銀紅繼續道:「這傷口還得插管,怕長攏了,以後都沒法尿尿。所以滿彭,現在都還在醫館躺著,這躺一天都是不少錢啊。」
李萬樹問道:「各位怎麼看?」
在場開始交頭接耳,卻沒有一人出來發言。
李萬樹見狀,只好先說道:「那我先說說,按常例,以手足毆人,不成傷者,笞二十,成傷、笞三十。以刃、物傷人,不成傷者,笞三十,成傷、笞四十。且需承傷者醫藥費,若傷者醫救不及時,害命,交由府衙判決。」
宋荔聽得仔細,暗嘆:不好。
這場判決,從一開始就定性,現在只是在商討如何罰,罰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