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胭總,你一直對我都很好的,我說這話也是為你好,說多說少先別怪我,也別怪我這個外人說話多嘴啊,我就是覺得既然林先生和胭總感情也挺好的,孩子,現在也這麼大了,你們就補辦個婚禮,得了。老這樣不陰不晴的,你們大人不當回事,小孩子有壓力呀,是不是。」
「恩,我知道。王阿姨你先回去吧,我會考慮的。」
「胭脂,同意嫁給我吧。」林可思就在街上,當著小饅頭和王阿姨的面,當著夏天的夜色里散步的行人的面,跪下,從口袋裡掏出那枚已經帶在身上三年的戒指。
「額,林可思你別這樣。」胭脂想拉他起來,但是周圍圍觀的人都開始起鬨,祝福了。
「恩,問問孩子吧。」胭脂拽小饅頭的袖子。
小饅頭睡眼惺忪的睜開眼縫,瞧瞧他媽,又瞧瞧林可思。
剛才媽咪打他屁股了,打了十二下,超過了他作為一個小小男子漢的底線,哼,不和壞媽媽說話,不理他們,小饅頭又閉上眼睛。
林可思微微的淺笑,微微的緊張,胭脂要是再不答應,也真的沒咒念了<="l">。
「胭總,你看林先生額上都冒汗了,還是答應了吧。」王阿姨在一邊小聲說。
「林可思,你真的想好了嗎?其實你完全可以找一個更好的女孩,像,沈曦,其實就不錯。」
「胭脂,別給我牽線搭橋,我的紅線,三年前在你這就斷了。只等著你給我接上。」
胭脂,低頭,眼前是林可思一張期待的有點變形的臉。
有點心如刀割,她不忍心一再傷害他。她不願意一再拒絕這樣一個優秀的卻深陷在對自己的感情泥潭裡的男人。
可是她的心,確實,不在他的身上,明明,她知道他一直愛努力,她看見他一直在努力。
可是,她對他的不是愛,只是,感激。
抬眼,看著天邊的一輪明月,是誰說的,愛是奢侈品,婚姻,合適就行?
是的,她的愛,一直,一直,都很奢侈。她夠不到那個男人,夠不到他的行蹤,夠不到他的心有多深,夠不到他和她的距離。
曾經,她以為,自己努力就可以,她以為自己的自尊,愛,和付出,在他心裡會留有位置,會至少被那麼一點點的珍惜。
可是,三年前到三年後,一次次,他無憑無據的來,無聲無息的走。
所有的似愛似恨,若即若離,都是自己猜測。他來了像一陣風,掏空她所有。他走了,像一陣風,留下她一個空空軀殼。
只有她徒勞的守著那一絲絲希望,徒勞的在這世間孤單,無助。
這一切,他知不知道,知不知道?
她夠了,她真的夠了。
世間所有的女人都是勇敢愛的,只要她知道對方的心意;世間所有的女人也都是不敢愛的,因為她們太明白自己的心,一旦交錯,便萬劫不復!
殷斐,你說的,和我談一場天長地久的愛情,你說的喜歡我給你做一個滿滿煙火氣的家。
難道,你只是說說?
終究,你只是說說,而已。
終究,這三年陪著我的不是你,不是你,我欠了太多的人情,可是為什麼不是你?
霧氣迷濛了胭脂的眼睛。
看不清周遭風景,看不清過往行人,看不清林可思的臉。
眼前都是他,都是他的粗眉,半眯的眼,修長筆挺的寬肩窄背。還有緩緩俯下對上她眼眸的身子......
為什麼這一刻,她的心是疼的,那麼的疼?
「胭脂,我不能保證天天讓你笑,但是,我能保證每天,每天,都不讓你哭。」
林可思拿過胭脂的纖細柔軟的小手,她的手型很美,真稱得上是柔弱無骨,有時候捏在手裡就像一小捏柔軟的麵團,手背白膩膩的看不見青色的血管,關節處還有五個圓圓的小坑兒<="r">。
胭脂沒有反抗,沒有像以往跟觸了電門似得嗖地縮回手。
她任他捏著,身子克制著內心的掙扎,顫抖。
這一次,她真的要放開過往。
這一次所有關於那個男人的山盟海誓,芸雨纏綿,都將是過眼雲煙。
殷斐,到底是你辜負了我,還是我辜負了你?
到底是在錯的時間認識對的你,還是在對的時間認識了錯的你?
一切,都不重要了,都,隨風而逝了。
淚眼模糊中,林可思已經把那個閃亮的指環,套在了胭脂的手上。
白嫩的纖細的修長的左手,無名指。
周圍的圍觀的人發出劈啪的掌聲。
有一對兒小青年還因此受刺激生了氣,女孩子埋怨當初他們的戀愛求婚沒有這樣刺激熱烈羅曼蒂克。
林可思也握著胭脂的小手站起來。
如釋重負,長長舒了一口氣。
這一刻他竟然想到了那個男人。
殷斐!
你,要為你的狂傲,挑釁付出代價。
我和你的戰爭,才剛剛開始!
當晚,林可思抱著小饅頭和胭脂來到附大一院。
林瑾的情況稍微有點好轉,摘掉了氧氣罩。在護工的照顧下在吃水果。
林可思抱著小饅頭走進來時,林瑾手裡剛用小鋼叉叉上的一塊蘋果啪嗒掉在地上。
林可思手裡抱著的孩子,小男孩,他早就聽說了,這兩年,溫哥華的侄子侄媳婦兒已經和他說過了千萬回。
一開始他們都以為是林可思的。都以為林可思和胭脂兩個年輕人未婚先孕,然後擔心在國內的風言風語所以去溫哥華保胎,生子。
當時林瑾聽到侄子說時,一張老臉都樂出了天花。
但是,如果孩子真是林可思的,為什麼胭脂帶著孩子在溫哥華遲遲不回來?不完婚?不給孩子一個法定的家?
這些都不合常理。
漸漸的,林瑾開始懷疑,胭脂的孩子的種屬於問題。
但是每次和林可思說這個話題不是被他岔開就是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
現在,林瑾終於見到了這個令他激動懷疑欣喜又不敢欣喜的男孩。
一個胖乎乎的手腳像發麵饅頭,胳膊腿兒像藕節一樣的胖小子<="l">。
林瑾推開眼前的小桌子,顫巍巍的伸出手臂:「思子,這,孩子,就是?」
就是後面的猜疑,期待,林瑾不用說林可思也知道,他急忙點點頭。
「爸,看看你的大孫子。小饅頭,叫爺爺。」
小饅頭剛睡醒,一看已經不是在大街上,對面一個白頭髮的老爺爺,長的有點凶。他最不喜歡兇巴巴的人了。
就像晚上在王好婆家樓下的那個兇巴巴的男人,他罵他,他才捶了他們家小孩幾巴掌。
所以小饅頭緊緊縮在林可思的懷裡,轉過身去,給林瑾一個大厚被,對著手指頭。
林瑾鬧個大紅臉,有點尷尬的放下手。正好胭脂走進來:「伯父您看上去好點了。」
「嗯。」林瑾淡淡的應道。
現在他對胭脂總有點說不出的感覺。
說不喜歡吧?不是,畢竟她是自己迷戀過的女人的女兒。
說喜歡吧,他清清楚楚的感到自己的兒子因為她,受到了委屈,煎熬,雖然說感情是兩個當事人的事情,兒子遲遲不放手或許還苦在其中樂在其中。但是,作為家長,卻是為自己的孩子揪心的。
胭脂也明顯感到林瑾一直以來的訕訕的尷尬,便接過小饅頭立在一邊不做聲。
林可思卻把胭脂和小饅頭推到林瑾的床邊上:「爸,告訴您一個好消息,胭脂答應我的求婚了。」
「哦。」林瑾一直垂眸似閉沒閉的眼睛這才挑開:「你們兩個年輕人啊,兜兜轉轉,年紀也都不小了,孩子都這麼大了,是該有個結果。」
林瑾說完眼光掠過林可思落在胭脂身上。
似乎就是有意說給胭脂聽的。
「嗯。」胭脂低下頭輕輕的應了一句。
「爸,我看後天就是個不錯的日子,陰曆陽曆都是雙數,您這邊病怏怏的,我和胭脂也不想鋪張大辦,就在報上登個公告,在新錦江開席好了。」
「後天?」林瑾很意外,瞪大了本來睜不開的眼睛:「太急了點吧。要不我找人看看日子?」
依林可思來說,後天他都嫌遠。他恨不得今晚上就木已成舟做成事實。畢竟胭脂的心還沒有完全的歸附於他。
想要征服女人的心就要先征服女人的yin道。這是男人幫里流行的一句話。
林可思也是男人,沒毛病有*。他卻一直不敢在胭脂身上動粗,他怕她翻臉,他太在乎她才不敢輕舉妄動。但是不等於他對她沒有男人對女人的*。
如果沒有,他也就不會如痴如翠的愛她了。
無數次,他簡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本章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