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之王》這首歌講述了一個相對完整的故事,但要說起來其實很簡單,無非就是一個黑幫老頭因為氣不過和其他黑幫產生的矛盾,覺得自己寶刀未老,放著安穩的退休日子不過,非要去和人家真刀實槍的幹仗,結果挨了黑槍,死在了街邊。
按理來說,這種劇情在匪幫說唱當中是不會有市場的,因為絕大多數文明人聽說唱,根本就不是為了找共鳴,他們是喜歡說唱當中的那些暴力元素。
就像有些人看武俠是因為覺得江湖道義、快意恩仇非常解氣,就好像看完之後自己就能像那些大俠一樣劫富濟貧,能夠部分地消解掉他們在現實當中受上司壓榨的怨氣。
說唱也是同理,聽著說唱就好像自己已經拿槍轟碎了那些和自己過不去的人的腦門兒,所以哪怕是較為偏向於抒情類的說唱,也一定有攻擊性的部分,當然,說唱者的主視角一定是最後的贏家,其他人全是垃圾。
可哥譚小子寫的這個故事實在是有點太不爽了,主角本身就是個老頭,還被人給打敗了,而且還是自找的,全篇就只是一個將死之人的幻想而已,暴力元素都很隱晦,精神錯亂橋段過多,實在是沒有什麼爽點。
但這首歌的旋律相當抓耳,聽起來帶有濃郁的哥特風格,好像永遠籠罩著一層濕漉漉的迷霧,讓人分不清夢境與現實的區別。
後半段的鼓點極致強勁,配合上歌詞對於畫面描述的連續閃爍,再加上哥譚小子那憤怒的語調和精緻的詞腳押韻,哪怕聽不懂內容,也是一首隻要聽到了,就幾乎不會滑過去的好歌。
第一步把聽眾留下了,聽眾聽著聽著就會覺得,這內容的故事怎麼聽著有點不對呢?
大家以前雖然知道哥譚爛,但是並不知道哥譚有多爛以及到底是怎麼爛的,但是這首歌當中,前半部分極為寫實的描繪了底層的生活狀況,讓大家認識到這座城市到底爛的有多離譜。
後半部分則更為深刻一些,拋開那些像精神病犯病了似的幻想情節,更現實的是,針對於黑幫體系弊病的那些抨擊句句在理。
這同樣讓人意識到,哥譚當中那些自黑幫鼎盛年代走來的老人到底是如何看待這一體系的,他們一點都不激情澎湃,沒有叫嚷著要突突掉誰,只是充滿悲觀和絕望。
這種濃厚的悲劇主義色彩幾乎壓的人喘不過氣來,可在人們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一切就又都變了,新時代到來了。
雖然沒有具體說哪裡變好了,但是通過那些看似是抱怨的話也能看出,黑幫的體系正在被逐漸取代,底層人有更多的正事可幹了。
充滿希望的畫面描述與之前的壓抑和黑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可就在聽眾們暗爽的時候,老頭死了,他沒來得及享受半點新時代的好處,就這麼死在了黎明前一分鐘裡。
而最勁爆的是,就在他死後,哥譚重見光明。
這麼多的欲揚先抑欲抑先揚,大起大落,絕望又希望,希望又絕望,聽的人像是在坐過山車。
而一曲終了,幾乎所有聽過這歌的人都沉默了,感覺自己的大腦好像被狠狠的碾過了一遍。
而再聽第二遍尤其是仔細的去看歌詞,就能抓住很多細節,這裡面充斥著大量的對於社會制度的暗喻,悲劇之下又隱含著過量的憤怒。
當一座城市變成了徹頭徹尾的悲劇,那些被秩序表象所粉飾的隱藏於火山之下的熔漿從來沒有熄滅,他們曾有多壓抑,如今就能爆發出多少震撼人心的憤怒。
這座城市就像一個可笑的笑話,黑暗又壓抑,荒誕又離奇,就像一整個活著的悲劇。
可哥譚小子故事當中的主角在一生中見到了無數的悲劇後,仍然選擇用鮮血書寫自己的憤怒,他沒必要去,但他必須得去,因為這是無數同他一樣的人,用生命清除了最後的阻礙後,留給他所發的最後一槍。
這告訴所有人,若要向這黑暗世界一夜又一夜的冷雨進行抗爭,就絕不能融入瘋狂,因為仍有勇士在憑胸中一口熱氣挨到一個又一個天明。
而這張專輯就像是這座瘋狂之城最黑暗的一夜,雨停之後,戰勝命運的勝利者對著照在他身上的晨光發出的第一聲咆哮。
這個世界上最容易迸發的熱情是革命熱情,最難以澆熄的熱血是革命熱血,哥譚的一切都具有驚人的革命性。
好消息是,他們成功了,他們還活著。
於倖存者而言,當他們將自己在無數個夜晚積累的憤怒,和他們重見光明之後那難以言喻的感動和欣喜全部傾注至歌曲中時,自然就形成沒有任何人能超越的藝術。
這藝術深深地震撼了世界。
在第一次聽完《哥譚之王》整首專輯後,東海岸的說唱歌手們就紛紛表示想見見這位天才少年,可惜他們再怎麼叛逆也還是惜命的,人家不出來,他們也不敢進去。
但是在哥譚要舉辦音樂節的消息傳出之後,他們就再也坐不住了,他們認為既然哥譚政府有信心辦這麼大一場活動,那安全應該是比較有保障的。
退一萬步說,遊客這麼多挨槍子兒也不一定能輪到自己,說不定去這座城市轉悠一下還能獲得更多的靈感呢。
就這樣,許多知名的東海岸說唱歌手都在音樂節舉辦的前幾天抵達了哥譚,其中也包括biggie和puff daddy。
puff daddy,中文吹牛老爹,是美國著名的說唱製作人,說唱教父之一,另一個當然是西海岸的doctor.dre,最想見見這神秘的哥譚小子(Gotham Bloke),但多數還是出於復興東海岸說唱的需要。
而biggie,他則是對於對方的創作方法更感興趣。
聽過這位大塊頭生前最後一張專輯的歌迷應該知道,在《Ready To Die》當中,混亂與邪惡始終存在,雖然這個宇宙當中,大都會取代了紐約的地位,但可不是說這座光明之城就沒有酗酒、販毒和搶劫了。
只要是美國城市,就很難避免這些事兒,只要還有貧民窟和混亂街區的存在,就不可能沒有匪幫——biggie在專輯中還說他看到過超人在天上飛,可惜地面一如往常。
如果非要對這張專輯的主題做一個評價,那大概就是活下去,用盡全力活下去。
所以可以想見的是,這也是一張內容相對比較黑暗和絕望的說唱專輯,也和東海岸以前較為陰狠冰冷的攻擊性風格有所區別。
biggie還在探索,而最近他受瑣事纏身,實在是脫不開身,創作也陷入瓶頸,他覺得自己和這哥譚小子一定有共同話題,說不定兩人進行一番交流後,新專輯就能有新的靈感。
於是他甚至比puff daddy到得更早,只為了能夠在音樂節開始之前就找到這位神秘的哥譚小子。
但是可惜,哥譚的爺那可真是爺,這地方就算好了不少,那也不是其他城市貧民窟能碰瓷的,biggie來這的第一天就被搶了,信用卡還被盜刷了6000多美金。
正常人應該會去報警,但可惜,大傢伙也是混幫派的,更重要的是他的成長環境讓他知道,一個長他這樣的大塊頭黑人走進警局,不用做任何事,不用說任何話,激進派的警察會給他一槍,保守派的警察會覺得激進派的警察太保守了。
這個年代美國的黑白矛盾還是非常激烈的,黑人與白人的區域隔離相當嚴重,大部分膚色的人只能在自己的地盤上混,黑人有事找黑人,白人有事找白人,誰敢混著來,誰就等著倒大霉。
但是在哥譚不是這樣的,哥譚別管你黑人、白人還是巧克力人,搶劫這活誰都能幹,因為刻板印象只提防深膚色的人才會大倒霉。
biggie剛明白這一點,因為剛剛搶他的就是個白人,但是據他豐富的搶劫經驗來看,絕大多數劫匪搶完錢包不會跑很遠,就會把除了錢之外的東西扔下。
現在他還是比較有錢的,所以倒也不在乎那點錢了,他直接順著劫匪逃跑的路線想找到自己包里的證件,那裡面還有演唱會的門票。
結果追了一路也沒見到包,就這樣他丟了駕照和門票,身上也沒有現金用來租車,並且肉眼可見的,如果在這裡干老本行,太容易被人打死了,所以只能悻悻的返回酒店。
這裡就不得不提到哥譚劫匪與其他絕大多數城市的不同,其他城市的劫匪大多數是見錢眼開,哥譚劫匪純屬腦子一抽,有時候他們也不是想要錢,只是想讓你沒有錢而已。
哥譚雖然現在情況向好,但是畢竟受到黑暗污染的那一代人沒有死絕,甚至現在還是城市當中的主要勞動力,所以這座城市整體精神氛圍仍然堪憂,真是匪幫來了都得罵一句倒霉催的。
如同bigge一樣,正在尋找目前最紅的哥譚小子的人可不少,按理來說,哥譚旅遊業如火如荼,蝙蝠俠都能被請去站崗,哥譚小子怎麼不上電台唱兩句呢?
但是直到開幕式這一天,也沒人聽說過他的行蹤,普通人倒是不太急,反正自己有門票,就算演唱會上看不著,第三天的時候舉辦的說唱比賽他也肯定會露面,到時候再看就行了。
可說唱歌手們卻不是如此,之前說過,東西海岸罵戰正酣,幾乎所有歌手都遭到了對方的威脅,整個美國說唱音樂圈都處於一觸即發的狀態。
也正因如此,這次哥譚音樂節東西海岸的說唱歌手們到的比格萊美都全,除了東海岸的歌手,理所當然的是,西海岸天團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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