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廚 第一千七百二十一章 許炫富詔

    第一千七百二十一章許炫富詔

    癸丑,降詔恤刑:「方夏暑時,動植之類皆以遂其長養,而吾民觸禁抵法,系縛囹圄。其深文之吏,或不能體朕欽恤之意,因循延蔓,久不為決,干陰陽之和,非細故也。

    其詔天下官司之長,敬若時令,哀矜庶獄,以丕應朕志。」

    大理寺卿畢仲衍上奏,《宋刑統條法事類》編造完畢,上呈御覽。

    此書編目仔細明白,門類齊全,體現出了專業性,讓天下官員做到了有法有例有調整空間,相比之前凌亂不堪,堆房架屋,相互牴牾的法令判例,真正做到了綱舉目張。

    而且該書前頭還有一個《總序》,聲明了大宋文明治國的淵源,法律體系形成的由來,以及立法的目的。

    這個總序,描述了不少關於國格、國家屬性和以仁治國,以仁立法等理念性綱憲性的東西,在蘇油的眼裡,這是比內容還要重要的部分,已經具備了《憲法》的雛形。

    趙煦大喜,命刊行天下州縣,作為地方理刑的必備工具書。

    畢仲游也上奏:「刑部、大理寺諸獄皆置氣樓、涼窗,設漿飲,薦席,罪人以時沐浴,食物常令溫暖。遇寒量支柴炭,貧者假以衣物。其枷杻,暑月五日一濯。有獄州、縣當職官,半年一次躬行檢視修葺,務令堅固。」

    從之。

    戊午,御史中丞李之純言:「臣僚上言,乞嚴立制度,以絕奢僭之源;杜絕邪侈,以成風俗之厚。

    至於閭巷庶人,服錦綺,佩珠璣,屋室宏麗,器用僭越,皆可禁止。

    詔令禮部將見行條貫行下。按嘉佑敕,猶有品官民庶裝飽逝珠之法,至熙寧、元佑編敕即行刪去。

    竊以承平日久,風俗恬嬉,以華麗相高,而法禁縱弛,至於閭閻下賤,莫不僭踰,以逞私慾。

    商賈販易,獲利日厚,則彼方採取,其數日增,最為殘物害人、浮侈踰僭之甚者。

    獨無其法,何以示民?

    願降明詔,禁廣南東、西路人戶採珠,官私不得收買,海南諸蕃販真珠至諸路市舶司者,抽解一二分入官外,其餘賣與民間。

    欲乞如國初之制,復行禁榷珠,其抽解之外,盡數中賣入官,以備乘輿宮掖之用。

    申行法禁,命婦、品官、大姓、良家許依舊制裝飾者,令欲官買,雜戶不得服用。

    以廣好生之德,而使民知貴賤之別,莫敢踰僭。

    及民間服用諸般金飾之物,浮侈尤甚,而條貫止禁銷金。

    其鏤金、貼金之類,皆是糜壞至寶,僭擬宮掖,往年條禁甚多,亦乞修立如銷金之法。」

    趙煦對此不以為然,下詔: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敬人之意,在內不在表。立法之根,在情不在禁。

    如德行不稱,而稱金配玉,此飾丑而夸,非所可羨,實堪笑也。

    今人不笑之,其實教化不及之故。

    可著令:州縣捐施中學者,許佩珠玉;捐施小學者,許佩金銀。庶幾使富有可尚,賤有可高,相以崇德興學為美,其後方可飾也。

    仁有所施,財有所匹,朕獎之華麗,不亦宜哉?」

    此詔一出,再次讓群臣亮瞎了眼睛。

    趙煦的著眼點比李之純遠遠高出好幾個檔次,而且富有可操作性。

    詔書里並沒有禁絕富人炫耀財富,但是對他們指明了炫富的方法,提出了道德要求。

    炫耀財富之前,你先要表現出自己的品行道德,必須能夠匹配得上你擁有的財富,否則就是「炫丑」,而不是「誇耀」。

    沒有收穫名聲之前,你好意思穿金戴銀?

    如果你有德行名聲,那麼穿金戴銀,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才是真正的引導風俗民情。

    教化比禁奢侈重要,而且禁是不靠譜的。

    還不如同意大家奢侈,但是必須以建設教化之所為交換,然後朝廷再以「許奢侈」作為獎勵。


    現在大宋的有錢人越來越多,皇家對他們的消費需求做出了讓步,只是要求他們「仁有所施,財匹其德」,可謂一片良苦用心。

    佩珠玉穿金銀不是不可以,請捐建個學校先。

    王晦看到奏章,不禁對蘇油搖頭感慨:「這才是因勢利導,英睿之君啊……」

    蘇油也表示贊同:「陛下自幼聰明,如今漸漸展露明君之相,都是太皇太后多年垂育之功。」

    王晦對此倒是不怎麼覺得,他覺得小皇帝的脾性都是蘇油帶出來的:「朝中不少勸陛下親政的,都是貪圖首建之功,實在是小瞧了陛下的宏量。」

    蘇油笑道:「陛下親政,乃天經地義,本來就是我大宋最大的正確。時候到了,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哪裡有什麼『首建之功』?」

    「既然沒有首建之功,那就沒有獎勵,且陛下是重情念舊之人,那些勸進的,怕不是已經被陛下貼上了『涼薄』的標籤。」

    王晦拱手道:「明公料見萬里,老夫忝領幕府錢糧,其實一點幫不上忙,實在是慚愧。」

    蘇油擺手:「王老你客氣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我的長處我自己知道,在於署理民政,調協多方。至於提防奸小中傷,卻是不足。」

    「以往人以為我謙退,其實不過是藏拙罷了。」

    蘇油指的是這次朝中剛剛過去不久的「彈蘇」風潮,如果處置不當,搞不好就會漸漸攀扯到蘇油身上。

    王晦抓住了關鍵,制止了朝臣與蘇油的交通,看似毫不抵抗,其實是徹底杜絕了有心人藉此將髒水潑到蘇油身上的機會。

    只要蘇油這面大旗不倒,任何伎倆任何目的,最終都會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除此之外,這次事件,極易在趙煦心底里埋下一根刺,估計有心人也是有此算計。

    就算事情不成,至少也能達到了挑撥君臣關係的目的,給趙煦埋下忌憚蘇油的根苗。

    之後安心等待這株小苗長成毒藤就可以了。

    當時王晦就建議蘇油出巡,避開此事,同樣沒有給對手一點機會。

    這事情讓蘇油自己來做,都做不到如此乾淨妥當,這尼瑪就是對傳說中的「屠龍術」進行反制,王晦似乎深諳此道。

    兩個人其實相互佩服,在王晦眼裡,自己這些伎倆,最多就到三國賈詡的層次,司徒如今逐漸對遼國展開的種種手段,才堪稱真正的「屠龍術」。

    五月,詔廣南東路判官蘇軛赴闕奏對。

    趙頊準備安排漏勺在身邊,具體職務還沒想好,但是入京就對了,以漏勺的能為,好像幹啥都沒問題。

    蘇油也覺得,以漏勺之奸滑,除了御史幹不了,別的好像也沒啥好擔心的。

    就連翰林都不是不能幹,小蘇探花年初兩首小詩,卻也是登上了《時報》的。

    《詠春·其一》

    繞樹新鶯逐柳綿,追風兒女送輕鳶。

    漁舟懶系新橋側,亂賣鱸鰣落酒錢。

    《詠春·其二》

    波分鷗影隨雲散,風送桃花逐水還。

    萍葉成錢蛙半醒,時中絕愛此江南。

    兩首小詩清新有趣,自然可喜,頗具宋風。

    不過蘇油不喜歡,認為是「鄭衛之音」,不符合「詩以言志」的大氣唐風,不符合「憂懷天下」的蘇家風骨。

    然並卵,可恨如今大宋士林和老百姓們就好這一口,兩首小詩,傳揚得比蘇油自己的詩歌還廣泛。

    王晦的一句話,更是堵得蘇油沒脾氣:「東翁,時代不同了……」

    可不是嘛,時代不同了。

    廣州又修了幾座新橋,方便交通。漁夫為了早點去喝酒,連鱸魚鰣魚這樣的好貨色,都胡亂叫個價就賣了。

    日子好了,人才有真正的「生活」,才有閒暇,去欣賞和體悟周遭的美……

    漏勺的升職之路已經眼看就要趕上自己,自己十九歲時,不過才一個樞密副承旨加知渭州,漏勺只用了四年,十八歲年紀就差不多走完了自己六年的路。

    路判入京也好,否則在外路按他這樣的搞法可怎麼得了,升職太快,估計干到兩浙、川峽這種重要地區的轉運使都要不了幾年。

    到時候再入朝,不是一部侍郎就是翰林學士,年紀輕輕剩下那麼多年怎麼辦?

    要怪就怪廣南東路,尼瑪也太好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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