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曉邊解開安全帶邊扭頭對弟弟說道:「小錚,你在車上等著姐,姐很快就出來的。」
唐錚懂事地嗯了一聲。
凌琛下車後就給陸天雲打電話,在等待陸天雲接聽電話的時候,他腳下未停,和唐曉一起向酒店走去。
「凌大少爺,我在一樓的咖啡廳等著你了。」
「我也到了,你出來吧。」
陸道:「這麼著急?不進來喝杯咖啡再走?」
「救人如救火。」
陸天雲嘿嘿地笑,「看來你很喜歡你那個閃婚新妻呀。」
凌琛壓低聲音,沒好氣地道:「你覺得我會對一個剛認識的女人動心嗎?」
想到這傢伙的天性寡情,陸天雲噎了噎,說道:「行,我喝完這杯咖啡就出去。」
之後,掛了電話。
陸天雲對著手機嘀咕:「凌琛,我等著你愛上你老婆的那一天到來,到時候看你還嘴硬不。」
凌琛在好友掛了電話後,就把手機往褲兜里揣,抬頭望向前方,恰好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帶著四名保鏢從酒店裡出來。
他馬上就拉住了唐曉,轉身往回走。
「怎麼了?」
唐曉不解地問他,「不用去接陸醫生了嗎?」
凌琛沒有說話,聽到高跟鞋發出的「蹬蹬」腳步聲越來越近了,他拉扯著唐曉回到他們的車子了,一把摟抱著唐曉的腰肢,拉著她就往後躺去,恰好躺靠在車子的車尾蓋上。
他在下,唐曉在上。
「抱緊我!」
凌琛低沉地命令著。
唐曉:「」
他在搞什麼?
見她不動,凌琛乾脆就抓住她的兩隻手做出摟抱他的姿勢,然後,他兩手纏住了唐曉的脖子,再按一下她的後腦勺,把她的頭按壓下來,兩個人的臉貼著臉了,差點就要親上彼此的唇瓣。
凌琛巧妙地錯開,才沒有真的親上,但在別人看來,兩個人正在熱情地親吻。
唐曉瞪大眼看著他,聞著他身上的味道,她竟然覺得很好聞
方儀瞟了一眼那對熱吻的戀人,徑直走到自己的車駕前,保鏢替她拉開了車門,她優雅地鑽進車內。
幾分鐘後,兩輛豪車離開了江城大酒店。
凌琛鬆開了唐曉,人跟著站直身子。
「剛才」
「剛才遇到了熟人。」凌琛主動解釋,「是我以前上班的一家公司老總的女兒,她愛慕我,想包養我,我拒絕了她,她也不死心,後來我連工資都沒有要,就離職了,可是她有錢有勢,依舊到處尋找我的下落。」
「幸好我反應快,否則被她看到就麻煩了。」
凌琛說的話半真半假。
真的是,那個女人的確是他的愛慕者,假的是,對方並沒有說過要包養他的話,但說過非他不嫁,哪怕知道他和白盼盼有口頭上的婚約,也不曾死心。
只要遇到了,那個女人必定會厚顏無恥地糾纏他。
他帶那麼多保鏢出門,一是保護他的安全,二是防著這些愛慕者呀。
但他此刻是個失業青年,沒有帶著保鏢,遇到那個厚臉皮的,他只能避開,免得被認出來,不僅會遭到對方的糾纏,還會暴露他的真實身份。
唐曉看著凌琛那張俊臉,對他的話深信不疑,她打趣他:「她長得漂亮嗎?你怎麼不接受她的包養?能少奮鬥三十年呢。」
凌琛一臉黑線,彈了她的額一下,聽著她吃痛的聲音,他說道:「我雖然沒什麼本事,但我人窮志不短,寧願去工地搬磚賺錢也不讓方儀包養我,方儀就是剛才那個帶著四個保鏢的女人。」
唐曉笑道:「凌先生是真男人!有骨氣。」
一般人,被老總的女兒喜歡,怕是迫不及待地妥協呢,就算不能結婚,也能撈到不少的好處。
凌琛能抵擋住豪門千金的攻勢,並且為了逃避對方連工作都丟了,工資也沒有拿到手,說他是真男人,一點都不過份。
凌琛抬頭挺胸,他自然是真男人!
見唐曉還在笑,他忍不住又彈一下她的額,說她:「唐小姐,你是否忘記了我們倆現在是什麼關係?我是你丈夫,你的男人,你知道有人肖想你的男人時,居然在笑,還有心情打趣我。」
唐曉摸著被他彈過的地方,他手指用了力,彈得挺痛的。
「好好好,是我錯了,我不該打趣你。」
他的抱怨也是對的。
不管他們倆是因為什麼原因成為夫妻的,他都是她的合法丈夫,知道有人肖想她的男人,她該緊張,該生氣,該吃醋才對,而不是打趣他。
「那個女人姓方,方氏集團董事長的長女,也是方氏集團的副總裁,深得方董的信任及倚重,很多人都說方董估計會把公司交給長女來繼承,總之,姓方的很厲害的,你剛才看到了她的樣子嗎?」
「以後要是看到她,離她遠一點。」
唐曉老實地道:「我壓根兒就沒有留意她,你忽然拉著我往回走,我都摸不著頭腦,隨即你又方氏集團的副總裁?女強人呀,對我來說,那是高不可攀的。」
她也是當老闆的人,但她的工廠就是個小作坊,生意特別好時,一年下來也才賺個三四十萬元。
方氏集團卻是江城五大集團之一,財力雄厚,遠非她這種小作坊能比的。
剛才沒有記住方副總的樣子,這輩子,她估計都遇不到方副總的了。
「就算我遇到她,她也不知道我是誰。」
凌琛默了默後,說道:「也是,你們倆不在同一個圈子裡,遇上的機率很小。」
小夫妻倆邊說著話邊進酒店。
那名保安,看著凌琛從他面前走過,想恭敬地叫一聲凌總,又不敢叫,怕自己認錯人。
他就死死地看著凌琛。
唐曉沖那名保安笑笑,說道:「我們來接人的。」
「哦,哦,請便。」
唐曉扯著凌琛進酒店後,才小聲說道:「去過醫院看過我爺爺後,我帶你去買幾身好一點的衣服,你現在這些衣服穿著像是撿破爛的,剛才酒店門口的那名保安直勾勾地看著你,估計是把你當成賊來防著。」
凌琛:「」
他現在穿的是地攤貨,雖然比不上他平時穿的昂貴西裝,好歹也是新買的衣服呀,他身材好,貴氣十足,地攤貨也能穿出西裝服的感覺,怎麼可能像是撿破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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