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你上次說幫我聯繫慕容家,讓慕容家幫我尋找那個孩子的事,怎麼樣了?」
方太太問起了尋找親生女兒的事。
方總遺撼地道:「我沒有見到慕容家的少主,不過見到了慕容家接單的人,對方拒絕了,說我們沒有半點線索,如同無頭案一般,不好找人。」
「我們可以多給點佣金的。」
「如歌,慕容家在東市的地位如同我們江城凌家一樣,他們家窮得就只剩下錢了,我們給再多的佣金,他們不接單就不接單的。」
方太太一臉的失望。
慕容家是她最後的希望了,結果慕容家拒絕接單。
想想也不能怪人家慕容家的,她跟親生女兒只相處了幾天,孩子是生是死她都不知道,就算活著也不知道長得像誰,一點有用的線索都沒有,慕容家會接單才怪呢。
「你也別難過,若是有緣的話,說不定不用我們刻意去找,你也能跟女兒見面。」
方總除了安慰妻子之外還是只能安慰。
方太太苦笑地道:「茫茫人海,就算我跟她相遇,也不知道她是我的女兒呀。她現在長什麼樣我都不知道。」
方總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不是他不想幫忙尋找,自從知道妻子以前生過一個女兒,他就一直盡心盡力去找人,可就是找不到呀。
「她跟唐曉一個年紀,剛出生時醫生護士都誇她長得漂亮可愛,我想她長大成人後也是很漂亮的,我看著唐曉時,就會想到我的女兒。」
方總擁著妻子,說道:「你喜歡唐曉,無聊時就去找她聊聊天,那女孩瞧著是個爽利人,跟我們不在一個圈子裡,來往也不用擔心她會算計我們。」
方太太不說話了。
唐曉再好,卻不是她的女兒呀。
那邊的唐曉猛打了兩個噴嚏。
程素把一杯奶茶放到她的面前,「感冒了嗎?」
「沒有,我好得很。」
唐曉咬住了吸管,狠狠地吸了兩口奶茶,喝了後,她說道:「每天到了這個點,就想念你店裡的奶茶,點心。」
程素笑道:「你最近都很少來了。」
「家裡有個可以媲比五星級大廚的男人,我被他餵得飽飽的,吃不下點心了。」
唐曉在好友面前猛夸著自家男人,「素素,我家凌先生燒的菜是真的很好吃,哪怕是一盤青菜,經他的手炒出來,都覺得特別好吃的,他做的菜,色香味俱全。」
「我覺得他不去當大廚真的可惜了。也想過給他投資餐飲店的,他卻不願意自己當大廚,說要請人當廚師,他只管收錢。現在他找到了工作,這件事暫時擱下。」
程素問道:「他找到工作了?在哪裡上班?薪資可以嗎?」
「凌氏集團,打雜的,收入怎麼樣,他沒有說,只說他的收入夠給我買晚禮服。」
說到這裡,唐曉一臉的甜蜜幸福,對好友說道:「素素,他去上班,是為了賺錢給我買晚禮服的。他這個人有多不想工作,我清楚得很,為了給我買晚禮服,他主動去找工作,我是真的被他感動了。」
凌琛不會對她說甜言蜜語,但他對她的關心一點都不少,也會為她去做一些讓她感動的事情。
程素打趣她:「前段時間你們倆冷戰的時候,你還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呢,這才幾天呀,就被他感動了。」
「我和他都是夫妻了,處了一段時間,覺得挺好的,我想著,乾脆就這樣過下去吧,心態不一樣了嘛。」
程素笑道:「是挺人感動的,一個不願上班的男人為了你願意去上班,說明他對你也是有感情的了。」
「他選擇進凌氏集團上班也是因為你的偶像是凌少吧?不過他能進凌氏集團,哪怕是打雜,也是優點長處的,凌氏集團可不好進。」
唐曉甜蜜地點頭,「他說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與凌氏合作,他先進凌氏上班,努力一點,以後升職加薪,等我有能力與凌氏合作了,他說他親自給我開門。」
「我和他說,我們夫妻倆都有了目標,一起努力,看看誰能最先完成自己的目標。」
「挺好的,夫妻一起奮鬥,一起拼搏,相互支持,相互鼓勵。」
程素頗為羨慕地道,「現在看來,你和凌先生閃婚也不差。」
「他本來就不差,你們是因為他沒有工作,戴著有色眼鏡看他而已,反正我沒有小瞧過他,也沒有嫌棄過他。」畢竟是自己提出來閃婚的男人,不管好與壞,唐曉都不後悔。
程素調侃著:「喲喲,都開始維護你家凌先生了。」
「那是自然的,自己的男人自己護著。」
唐曉霸氣地道,又惹來好友的一頓笑。
「對了,有件事,我忘記跟你說了,不過你就當成笑話聽聽吧,周六晚上楚曉東看到你家凌先生後,因為姓氏問題,懷疑過凌先生與首富凌家的關係,更認為凌先生就是凌少呢。」
唐曉滿不在乎地道:「姓凌的人多了去,又不是說只有幾個人,難不成所有姓凌的都與首富凌家有關?」
「凌琛怎麼可能是凌少,那晚,凌少也是出現在宴會上的,他可沒有分身術。」
要不是自己和凌琛一起出席宴會的,聽了好友的話,唐曉也會生出幾分懷疑。
程素笑道:「所以說讓你當成笑話聽聽就是,當不得真,後來楚曉東也覺得不可能,凌先生是陪著你一起參加宴會的,我們先進酒店好一會兒了,凌少才來,凌少來的時候,那是眾星捧月。」
「我們還想過去看看凌少的真面目,楚曉東勸我們別去,說我們擠不進去的,那是白費勁。」
「就是,凌少來的時候,我家凌先生還蹲在洗手間裡刷視頻呢,他從洗手間裡出來時,因為蹲得太久,走路都有點拐。」
程素想起那天晚上凌琛從洗手間回來時的樣子,也是笑個不停。
唐曉又喝了兩口奶茶,說道:「連楚先生都見不到凌少,這麼一個高貴的男人,怎麼可能與我一個陌生人閃婚?僅是想明白這一點,就不必把他和凌少混為一談。」
唐曉也不做這種飛上枝頭變鳳凰的夢。
在民政局撿個男人結婚,怎麼可能撿到她的偶像?
以為是寫小說嗎,億萬富翁遍地是,有多狗血就寫得多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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