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楊從醫院出來,開著他的奔馳直接回了倉庫。
在門前指揮送貨車進出的老媽看到有輛奔馳要進倉庫大院,立即擺手制止,張楊按了一聲喇叭,放下車窗,探頭和張媽打招呼。
「老媽,不會不讓你兒子進去吧?」張楊此時的心情極好,故意和老媽開了一個小玩笑。
楊敏看是兒子,臉上立即堆滿了開心的笑。但卻指著張楊裝出兇巴巴的樣子指責道:
「你個小兔崽子,把誰的車開回來了,颳了碰了你賠得起嗎?」
老媽說出這話,根本就沒走心,是習慣使然。雖然經過了這如夢似幻的一個月,她卻還沒有適應自己家已經有了億萬資產的事實。
車中的張楊聽了,苦著個臉,為老媽悲哀。
江山易改,秉性難移。
楊敏把一輛大箱貨讓進大院後,阻止了另一輛箱貨進入,先把張楊的奔馳放進了院子。
隨後她招呼過來一個工人接替她的工作,自己急匆匆趕到剛剛停穩的奔馳車旁,把張楊從駕駛坐位上薅了下來。
「你個小兔崽子,不會是你買的車吧?」
這片刻工夫,老媽楊敏似乎回過味來了,她家可是什麼都缺,就是不缺錢,雖然買輛車也是順理成章,無需大驚小怪,可關鍵是這個兒子總是自作主張,從不和他們商量。
她也沒想想,以她吝嗇的秉性,什麼事能和她商量得通。對付她的最好辦法就是先宰後奏,再有一點只要別從她手裡拿錢也行。
楊敏知道兒子手裡還有一大筆錢,而且看這車嶄新鋥亮,絕不會是別人的舊車,並且她也沒發現兒子有這麼豪爽的朋友,能把豪車隨便借人,所以她可以肯定,這車是兒子自己買的。
「老媽,咱能不能好好說話。別動手,我告訴你不行嗎,哎喲我的耳朵,疼,好,好,是我買的……,等等,一會告訴你,來電話了。」
張楊放在副駕駛位上的手機響了起來。楊敏立即鬆開了拽著張楊耳朵的手。
老媽這點好,家中的兩個男人只要有正事,她絕對會從狂風暴雨頃刻間轉到清風和煦,她不會因為自己耍脾氣而影響了男人們的正事。
來電話的是薛志勇。
薛志勇告訴張楊鬥狗比賽已經結束了,毛頭三場比賽大獲全勝,他興奮地在電話里向張楊講了半天,張楊沒幾句聽明白的。待張楊再問,笨嘴拙腮的薛志勇更不會形容了。
張楊問他在哪?
薛志勇說他正往回趕呢,那個張德全正跟在他的車後,他要買毛頭。
薛志勇讓張楊做好狠宰一刀的準備,在鬥狗場的時候,已經有人喊價一百萬了,他沒答應,估計在張德全之後,還會有更多的人來詢價買狗。
張楊精神振奮,這個生意做得,一千元買的小狗,這不到一個月就能以一千倍的價格買出去,這是暴利中的暴利呀。
薛志勇的這通電話打了十分鐘,老媽楊敏早忘記了詢問那輛奔馳豪車的事,又過去指揮貨車卸貨了。
撂下電話不久,薛志勇開的豐田霸道就來到大門前,守在門前的王依林看車上是薛志勇,指揮貨車讓道,放薛志勇進了院子,薛志勇探頭告訴王依林,讓他阻擋跟在他身後的賓利。
張德全的賓利被擋,他從副駕駛位上下來,急惶惶向里跑,他明白薛志勇的意思,是要和倉庫的主人商量對付他的策略,這可是動輒十幾萬的差價,他不能不急。
薛志勇還沒下車,張德全已經氣喘吁吁地站在了張楊的面前。
「張老弟,你這狗沒說的,毛頭我要了,你給個價。」
「張老闆不急,我這裡狗多著呢,毛頭也跑不了。你讓我先了解了解情況行不行。」
張楊此時已經不是雛,雖然離老奸巨滑還差得遠了,但也不會隨便被人忽悠。
張德全略顯尷尬。
「應該,應該。」
薛志勇下車後,把毛頭從後車坐上放了下來,然後衝著向他們走過來的楊敏和張國慶道:
「伯父,伯母,今天是楊子讓我出去的。沒耽擱什麼事吧。」
他有點心虛,今天幾乎一天不在倉庫,光和張楊折騰一些瑣事了,卻忘了和兩個老闆打招呼。
張國慶嘴裡答著:「沒事,沒事。」,眼睛在兩輛車上不斷逡巡,他四十多歲,也是愛車之人。
楊敏問道:「這車不會也是楊楊的吧?」
「這……」
薛志勇不知道如何回答,眼睛瞟向張楊。
「你甭看他,我問你呢?」楊敏窮追不捨。此時她心裡已經有數了,八成是這個小兔崽子買的。
這兩台車得多錢呀!這個敗家子。她心痛的要命。
「問什麼問,沒看到有客人嗎?」張國慶悄聲對楊敏道。
楊敏看了一眼和張楊討價還價的中年男人,終於閉上了嘴,但還是狠狠地瞪了老伴一眼。
張楊對張國慶道:「老爸,你喜歡那個台,隨便挑一個,你兒子送你的,另一台送給老媽。」
這話等於承認是他買的了。
「敗家子,我才不要呢。你們有事,你們聊。」
老媽扭頭走了,張楊和張國慶相視一笑,對付她,大小兩個男人很有心得。
張國慶的張德全打了個招呼,去研究那兩台車去了。
薛志勇把開著視頻播放的手機遞給了張楊。
「你看看,我全程錄的,毛頭太猛了,和他交戰的那三條狗都是世界有名的什麼鬥犬,叫什麼比特犬、英格蘭梗、阿根廷杜高,看起來都很厲害的樣子,但對毛頭來說它們什麼也不是,都是一個回合就把它們干趴下了。」
張楊看視頻的時候,薛志勇在旁邊嘮嘮叨叨地說著,他是越說越興奮,兩眼放光,毛頭則是規規矩矩地坐在兩人中間伸著舌頭一動不動,而站在兩人旁邊的張德全則臉色越來越難看。
他玩鬥犬十幾年了,也靠鬥犬賺了不少錢,說的不好聽點,他的別墅和名車都是鬥犬給他掙來的。
今天他吃了一個啞巴虧,毛頭是以他的名義出賽的,而他因為對毛頭的不了解,在毛頭第一場出賽的時候沒敢下重注,結果雖然贏了,卻只賺到了幾個小錢(對他來說)。
而第二場和第三場比賽,由於毛頭的無敵表現,使毛頭的賠率很低,而和他對賭的狗主人也熊了,不敢下注,結果讓他更鬱悶,這三場比賽等於白玩。
然而他對毛頭的喜愛卻直升了幾個數量級,如果得不到它,他將寢食不安。
他暗中設想,要是對毛頭進行必要的訓練,帶著它去參加國內的幾個重要比賽,出其不意,必然會讓他賺翻了。
(真心希望書友們給些評論,讓小川了解這本書的優劣,以利於改正)xh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