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傑,李家的私生子,請問一下你有什麼資格繼承這股份?
此話一出,也讓整個包廂充滿火藥味,氣氛隨之變幻,很是凝重。更新快,網站頁面清爽,廣告少,,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懷著看好戲心態的人不在少數,見有人出頭,也不吱聲,嘴角伴帶著一抹的笑意,眼角餘光都掃向李世傑,想要看他如何應付。
連同宮子嫣亦是如此,倒是有心想要幫忙,動了動嘴唇最後還是沒有開口,這一關,必須得讓李世傑自己度過。
「請問你是?」李世傑臉上含著笑意。
「秦華。」
「秦華是吧?」
李世傑笑意不改,頗有針對性的反問:「那麼請問你有什麼資格擁有紫羅蘭會所的股份呢?」
「你…」秦少華被問蒙了,怒氣一點點的攀升。
「就因為你是秦家的人?」
李世傑並不認識這個人,也不知道其身份,不過能夠來到這裡,都是有身份之人,只要不是傻子就可以猜出一個大概:「如果真要這麼說,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你是仗著家族身份才擁有股份的呢?」
這話很有針對性,也很歹毒,深層的意思就是秦少華仗著家族身份才得到股份,說白的就是在罵他只是一個仗著家族的二世祖。
未了,李世傑頓了頓,沉重有聲:「我還想要糾正一句,紫羅蘭的股份並不是繼承來的,而是靠我的雙手得來的,我倒是不覺得這不夠資格,反倒是某些人,要不是家族的子弟,別說是股份,毛都弄不來一條。」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老虎不發威,真當他是病貓麼?
他也有想過以不吱聲來應對一切,現在看來是不行了,並不是他想要找麻煩,而是麻煩會自動找上他。
「你找死?」
秦少華大怒,字字誅心,徹底勾起他內心深處的敏感處:「你可知道我是誰?」
「呵呵!」李世傑只是呵呵一笑。
白痴,傻瓜!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心裡大罵秦少華,人家剛剛還罵你仗著家族,你倒好,還顯擺身份,不正應了人家的話麼?這是自己在打自己的臉。
「李世傑,差不多就可以了,別太過份了。」又有人站出來,有為秦少華出頭的意思。
「過份嗎?一點都不過份,我是憑藉著雙手得來的股份,就沒有過份之說,反倒是這位仁兄,剛才怎麼不開口,現在開口是什麼意思?」李世傑頗有一幅見誰咬誰的模樣,那股子的狠勁爆發ra;。
即已無法善了,那與天下人為敵又如何?
「你一個私生子,倒是囂張得很。」
「我囂張又如何?你能把我怎麼著?咬我阿?」李世傑針鋒相對。
「你…」
「行了,陸毅,少說一句。」
宮子嫣眼看著氣氛不對,出言鎮壓:「紫羅蘭會所的股份變更很頒繁,也沒有規定誰不能擁有會所的股份,一切全看實力,既然有實力得到股份,那就沒有錯。」
未了,她頓了頓,很平淡的多加一句:「一人少說一句。」
「宮姐說得是。」
又有人站了出來,他也很快就轉向李世傑,笑著發問:「李世傑李兄是吧,不知道有沒有出售股份的意思,我願意出價兩千萬購買你手上百分之一的股份。」
「不知道你有多少股份?我出按照百分之一兩千萬的價格向你購買如何?」李世傑不改針鋒相對,人家看似和善,實則暗藏玄機。
「百分之一兩千萬,你買得起麼?」秦少華再一次站出來,冷笑連連,不屑之色不加掩飾,那模樣就是在告訴著人家,你個窮鬼,買得起麼?
「你要賣麼?」
李世傑轉向秦少華,見後者被他一問就萎了回去,嘲諷一聲:「不賣就給我閉嘴,像只蒼蠅一樣,在我耳邊嗡嗡響,很吵知不知道?要是放在平常,我的第一選擇就是一巴掌拍死。」
「霸氣阿。」林雲偷偷的向李世傑豎起大拇指,眼中的崇拜之色就沒有遮掩過。
「就是嘛,像只蒼蠅一樣,嗡嗡叫,連我聽著都覺得煩。」一側一個挺著大肚子,像個彌勒佛一樣的人出聲幫腔。
「死胖子,你在找死。」秦少華憋著一肚子火,正愁無法發呢。
「你的話要是能殺人,我不知道死過多少次了。」彌勒佛胖子不屑的擺了擺手,一臉的輕蔑。
「行了,雲遊。」
宮子嫣內心很無奈,知道這一次股東大會不平靜,萬萬沒有想到,這才剛開始,就有人陸續跳了出來,她不得不再一次站出來滅火:「咱們會所的規矩大家都知道,股東並不是固定的,你可以通過手段去逼迫人家轉讓給你,也可以全體投票,一旦票數超過三分之二,那麼是擁有還是被回收,以票數決定。」
「我看還是投票吧。」林雲也適時的站出來發言。
「那就投票吧,同意回收李世傑手上股份的舉手。」宮子嫣想要快一點進入程序,話音落下手美眸在包廂里掃視,自己並沒有舉手。
秦少華幾乎是在第一時間就高舉自己的手,如果可以,他不介意舉兩隻手表示同意。
陸毅也隨之舉起手,他討厭李世傑,更受人之託。
稀稀散散,又有不少人舉起手。
除掉李世傑本人之外,紫羅蘭會所還擁有36個股東,有人占據百分之一,有人百分之三,或是百分之五,持股量並不多,方才造就這麼多的股東。
3個人,三分之二就是4個人,如果有4個人舉手同意,便通過收回李世傑的股份。
「18人同學,收回不通過。」
宮子嫣統計了一下,宣布結果,並按照規矩往下說:「現在李世傑正式成為紫羅蘭會所的一員,當然了,大家也可以找他購買,只要他同意,並且大家也沒有意見就行。至於說使用手段去逼迫,在投票過後是禁止的,我想大家都清楚這一點吧?」
紫羅蘭有著諸多的規矩,其中就有這麼一條,在沒有經過一眾股東的投票之前,你可以通過任何的手段去逼迫人家把股份轉讓給你,反之,在經過股東的投票之後,你不能強迫人家,一切都要家心甘情願,不然在你得到股份之後人家往股東大會一捅,你就要完蛋。
說起來,李世傑也是違犯了這則規,當初他從李世揚手裡弄來股份,表面看上去是李世揚簽下轉讓協議,可也算是逼迫,李家事後也不是沒有把這件事情捅上來,只因紫羅蘭會所的股東們大多數早想把李家踢出局,捅上來也沒用,才有現在這個局面。
不過,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有不爽李世傑的人自然顧不了那麼多,特別是陸毅這個受人之託的,就抬出這則規矩:「好像李世揚也不是心甘情願轉讓股份的。」
一下子,風雲突變,波瀾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