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再去連家
小黃說:「我看今天應該是個不錯的日子,不如穿紅色的衣服吧。」
「不要。」王宛童鬱悶極了,小黃的審美能力,也不知道是與生俱來的呢,還是她沒有培養好,她說,「就拿那件白色的短袖,和灰色的短褲就好,幫我把拖鞋踢過來。」
如果一定要穿舊衣服,還是穿正常的比較好啊。
小黃說:「好嘞。」它叼著王宛童所說的衣服,把衣服叼到了床上。
小黃做完以後,它就從窗戶跳了出去。
王宛童穿好衣服以後,她走出了臥室,小舅媽錢芳剛好從廚房裡走出來,她已經做好早飯了。
王宛童笑眯眯地說:「小舅媽,早飯好香啊。」
錢芳說:「就你會說話,你的鼻子最靈,燉了你最愛喝的排骨湯呢。」
王宛童說:「我就知道小舅媽最疼我了,覺得我太瘦了,盡給我做好吃的。嗯,我也覺得自己太瘦了,我要多吃點小舅媽做的菜,長高一些。」
王宛童坐在了座位上,說:「小舅媽,二表哥現在多高了?」
錢芳說:「嗯,你二表哥啊,都快跟你小舅一樣高了。」
「啊,二表哥已經這麼高了啊。」
王宛童的二表哥比孔遠志小一歲左右,不過,二表哥讀小學的時間比較早,所以,二表哥現在念初二,孔遠志也在念初二。
王宛童的這些舅舅,大舅是孔遠志的父親,在縣城裡工作,小舅就是錢芳的丈夫,在沿海城市工作,都不在外婆外公的身邊。
然而,當王宛童的媽媽選擇在p市定居的時候,孔國祥當時可是鬧了很大的脾氣的。
畢竟,p市離八角村很遠,來回交通不方便,需要花費的時間也很長。
再加上,孔國祥還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有一個是留在身邊的。
結果,連最小的都出去了,就算是再怎麼給他掙面子,他還是很不高興。
在他的眼裡,闖四方的人,就應該是兒子,女兒家家,就應該嫁在鄉下,嫁給鄉下的莊稼漢子,過著相夫教子的生活。
可是他的小女兒孔明珠偏不!
而且,孔明珠一開始不叫空明珠,而是叫孔海珠的,孔海珠為了和父母鬥氣,才改了自己的名字,想要開始新的生活。
王宛童也還記得小時候,媽媽爸爸帶著她到八角村來。
那時候,大表哥一家,二表哥一家,都在,外公對三家人的態度,是很明顯的,就算是小小年紀的她,都能感受到。
而媽媽爸爸從來沒有說過什麼,在八角村過了一夜之後,就會帶著她離開八角村,他們還要去奶奶家那邊過年。
王宛童的奶奶家裡,不在p市,在更遠的地方。
這就是另外一段往事了,回憶起來,能有不少故事呢。
王宛童和小舅媽一起吃飯,聊了一會兒,她們便差不多吃完了。
王宛童吃完早餐的時候。
忽然,院子外面傳來了腳步聲,有人來了。
來的那個人,他敲了敲門。
錢芳看向那個人,那人看起來三十多歲,和她的年紀差不多,不過,她不認識就是了。她說:「你是?」
那人說:「哦,你好,你可能不認識我,我姓常,我是來找王宛童的。」
錢芳明白了,說:「啊,是找童童的啊。童童,你來。」
王宛童抬起頭看向那人,她喊了一句:「常叔。」
那人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他說:「嗯嗯,在吃飯呢?」
王宛童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向那人,說:「已經吃好了。」
那人將一個大包遞給王宛童,說:「這包,你拿好了,你要的,都在這裡面。」
王宛童和那人說了幾句,那人便走了。
客廳里只有王宛童和那人,錢芳在廚房裡忙碌,其他人呢,還沒有起來。
王宛童等那人走後,她看了看四周,她走進了自己的臥室里。
臥室里。
王宛童拆開了那人送來的大包。
這裡面,果然是有她想要的東西啊。
小黃圍了上來,它看到了裡面很多的錢,它說:「啊,那個人,真的做到了。」
王宛童對小黃說:「嗯,他就是這樣的人啊。」
小黃說:「主人,你究竟是怎麼斷定,那個人,不會騙你的?」
王宛童摸了摸小黃的腦袋,說:「他在鑒寶界是出了名的良心,當年他被人騙了,得了假古玩,若是咬死了不鬆口,將那古玩轉手給別人,誰會懷疑他?那時的他,為了自己的聲譽,寧可破產,也不願意為此欺騙世人!就是這樣一個人啊,已經臥薪嘗膽十年。他沒必要騙我,而且,我會給他一個機會,一個重新,面對世界的機會。這一次,他就是拼了命,也會辦成這件事情。」
能夠走出第一步,就會有接下來的第二步第三步。
她需要一個人,能夠代替她完成她所沒辦法出面的場合。她也需要一個人,擋在她的前面,為她清除前路的障礙。
她現在並不是完全的信賴常在,但是,她相信,常在,會是那個值得她信任的人啊。
王宛童將小包收好。
小舅媽錢芳敲了敲門,說:「童童,剛才來的那個人,是誰啊?」
王宛童將小包放進抽屜里,打開門說:「哦,那是周小叔的朋友,我托他帶點東西給我,是城裡帶來的學習用品和新衣服,等會兒,我穿出來給小舅媽看看。」
錢芳說:「哦,我看你一拿到東西就進去了,還以為是怎麼了。好啊,周小叔這個人還真是仗義,不過這也得益於,童童你平日裡,做了好事,總是有好報的。」
王宛童笑道:「啊哈,小舅媽,我都被你說的不好意思了。」
「哈哈哈,快換衣服,讓我瞧瞧吧。」錢芳打趣道。
王宛童關了門。
的確,那大袋子,不僅僅有錢,還有衣服,和一封信。
王宛童打開抽屜,翻出了那封信。
信里大概說的是,常在把昨天那些東西轉手賣了十一萬上下,十萬塊錢的現金,一萬存在了存摺里,隨時可以取出來,還有一些零錢,他到店裡給王宛童買了幾件衣服,也不知道尺碼對不對,合身不合身。另外,還有一隻bp機,這是在九十年代中期,最流行的傳呼機,對方只要打電話留言給傳呼機的號碼,傳呼機就能收到簡訊,立刻給對方回電話。
畢竟,在九十年代中期,公用電話並不普及,而手機,更是黃金一樣的價格。能夠用得起bp機的人,都是條件還算可以的人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王宛童所說的一樣辦好了。
王宛童對於常在辦事的效率很是滿意。
她果然是沒有看錯常在。
常在這樣的人,能屈能伸,也的確是一個還算靠譜的人啊。
要知道,一夜之間,轉手十一萬上下的古玩,沒有半點的人脈基礎在那,怎麼可能辦到呢?而常在辦到了。
常在缺少什麼機會呢?缺少得到貴重古玩的機會,他需要一件能夠讓他重返古玩級的珍品,而這件珍品,她會送給他,只為了表達這一次,常在的幫助。
王宛童將存摺放進帶鎖的抽屜鎖了起來,這一萬塊錢,將來會有作用的。
王宛童關上抽屜,她換了衣服。
常在買來的衣服,是幾條棉布裙子
款式雖然不是最流行的,卻勝在耐看。
九十年代中期的國內,還算是比較閉塞,一般是本國做到自產自銷,國外進口的東西,雖然好看新穎,卻也挺貴的。
王宛童對於穿衣服倒是不挑剔,反正什麼都能穿嘛。
王宛童穿著新衣服,在小舅媽面前轉了一圈,小舅媽說:「嗯,好看,這大城市買的衣服,就是不一樣啊。」
小舅媽平時是一個非常節省的人,她穿的衣服都是在裁縫店裡扯幾塊布料做的,手工錢,加上布料錢,還沒有一件成品衣服的一半價錢貴。
小舅媽說:「你等會兒脫下來,我給你好好洗洗。」
王宛童說:「謝謝小舅媽,我自己洗就是了。」
小舅媽笑道:「你呀,和我這麼客氣做什麼,我只是正好要洗衣服,便順手幫你罷了。我現在要去河邊了,你把你的衣服給我就是了。」
王宛童點點頭,她左不過小舅媽的好意的,畢竟,在家裡洗衣服,要被外公念叨浪費水,而她也沒什麼功夫可以去河裡洗衣服,那就只能交給小舅媽了。
她現在最重要的是,去連心家裡。
她上輩子聖母情結嚴重,總是習慣照顧別人,結果得來的,並不是她所期望的。這輩子,她不會那麼容易相信人,但也好在,她的家人,有幾個對她不錯的,而朋友,她也希望能有幾個能長久的。
連心,將來的命運,是她擔心的,而她,不知道出於何種原因,總是想幫助連心,這種感覺,就像是與生俱來的使命感。
由不得她不去做,而不去做,她就會內心不安。
王宛童這樣想著,她背著大包,來到了連心家裡。
連心家裡的門,是開著的。
王宛童推開門。
只見。
那發財哥坐在堂屋裡。
連心的奶奶渾身發著抖,連心呢,她站在奶奶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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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的父親,節日快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