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好久沒有這麼舒服睡過覺的七尋,一覺醒來,神清氣爽的伸了個懶腰,活動了一下四肢後,又給自己來了個清潔術後,換了身乾爽的法衣,往陣外一看,元極就在不遠處打坐,便收了陣法。
感覺到動靜的元極睜開眼,看到七尋,見她氣色不錯,笑著點了點頭。
七尋一邊感慨著任何時候看到帝子哥哥那清華矜貴的樣子都覺得養眼,一邊心情很好的取出兩張沙發,一張桌子,招呼元極坐下。
又掏出一桌子的美食來,然後搬出一壇酒:「帝子哥哥,謝謝你為我護法。請你喝酒。」
一直精神高度專注於對陣法的研究,七尋決定好好放鬆一下。
這休息大廳中,沒風景可欣賞,人又出不去,只能用美食美酒,來慰藉自己的心靈了。
而喝酒本來就是放鬆嘛。
元極笑了笑:「倒也不是單為寶妹護法,我剛好也要休息幾天。」
七尋才倒了兩杯酒,推了一杯給元極,就感覺到有人靠近。
抬頭一看,並不認識,這才知道,原來被狗大聖扔進這處試煉塔的,並非都是自己的人,還有其它人進入遺蹟,被狗大聖選中。
因為不認識,七尋沒打算搭理。
不想那人卻一臉燦爛的笑,露出兩個小酒窩,還是個小甜哥吶。
小甜哥對七尋道:「仙子妹妹,我是曦王兄的弟弟,親的。你叫我明王哥哥即好。」
七尋:......
她叫元極帝子哥哥,早先是調侃,後來叫習慣了,就一直這麼叫了下來。可你一個我都不認識的人,叫哥哥像話嗎?
七尋客氣道:「原來是明王殿下。」
明郡王特自來熟的擺手:「仙子妹妹不必客氣。叫什麼殿下?多生份的。何況仙子妹妹並非我們元周世界的子民,不必這秘稱呼什麼殿下,如名稱王兄一般稱呼我便好。之前仙子妹妹出關,我才想打招呼,不想仙子妹妹已經啟動了陣法,只能等到現在了,倒是我失禮了。仙子妹妹不介意請我共品美食吧?」
七尋:......萬萬沒想到,她這款的,竟然也會有一天被人稱作仙子。
被這麼一叫吧,她想說她介意可她也不好意思說啊。
再說什麼生份不生份的,咱本來也不熟啊。至於之前,那我也沒發現大廳中有你這號人是不是?
元極無奈,只能道:「抱歉。」
有這種弟弟,他也感覺挺丟人的。
七尋:......好吧。
「明王殿下不嫌棄這些吃食簡陋就好。」
七尋客氣的又拿出人單人沙發來,請人坐下。
明王坐上這個柔軟舒服的沙發後,對這沙發感覺還有些神奇。
「怎會在意?仙子妹妹上次贈予王兄的佳肴,我嘗過,極為美味。沒想到仙子妹妹不但人美,修為高深,竟還有這等厲害的廚藝。」
七尋笑道:「在下公玉七尋,殿下稱我一聲公玉道友即可。」
什麼仙子妹妹,聽起來怪肉麻的。
明郡王哈哈一笑:「我剛才聽王兄稱你為寶妹,那我如王兄一般,也稱一聲寶妹吧。希望寶妹別介意。」
七尋對這麼個小甜哥,也是無奈了。
難怪元極帝子亦是一臉無奈,大概也是拿這人沒辦法。
明郡王興致勃勃的夸著七尋,對他這樣出身皇室的人而言,不管怎樣傲氣,其實處理人際關係,可以說手到擒來,因此他坐在七尋和元極身邊,邊吃邊喝,簡直比七尋和元極,更為自在。
聊了會兒,七尋也就放開了。再加上明郡王有意交好,倒也融洽。
其實明郡王心裡還挺納悶,不是說他這位曦王兄是個霉神附倒的傢伙嗎?但凡有人靠近他,都得倒霉。
可這吃喝半晌,也沒見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發生啊。
他原本心裡的那點小忐忑都沒了。
看樣子,以後還是得找機會,多和這位王兄接觸接觸,保持一下良好的兄弟關係。如此,他在他父皇那裡,都能多撈些好處。
而且這接觸下來吧,發現他這位王兄,雖然話依舊不多,卻好似也並非以前以為的冷漠不近人情。
《基因大時代》
既然是放鬆閒聊,自然少不得說到外面的玄天宗遺蹟。
七尋能聽出來,這位明王似乎並不知道外面就是玄天宗遺址,顯然元極並沒對他提起。因此七尋也就沒說。
不過聽這位話嘮小王爺說多了,倒是知道,原來明郡王也沒有機會多在遺蹟中探索,就進了這試煉塔中。
他甚至根本沒見過狗大聖的面,只知道正趕路,就莫名其妙的,似是被一股無法抗拒的力量,給扔進了這個空間中,然後見到這座唯一的建築殿宮,自然要進來探查一下。
結果發現,再出不去了。只能留在這裡闖關。
只是,與他同行的兩個屬下,卻沒能進入此處。
七尋心道,原來狗大聖,還真不是什麼人都扔進來的。
一頓吃喝後,元極見七尋也不需要他護法了,便決定進入兵塔繼續闖關去。
七尋同樣不想再浪費這珍貴的時間。
明郡王其實早就休整好,只是對七尋好奇,所以才多留了兩天,自然也不會再留在休息大廳中浪費時間。
倒是臨闖關前,和七尋提出,想交易些靈酒。
看在已經入了兵門的元極的份上,七尋不好拒絕。
其實她的猴兒酒,雖然釀了不少,但二哥和師父當時為了讓另外的幾個大聖,如虬髯大聖等人幫忙出手對付神殞武聖,可是許了不少出去的。她得留著一部分付賬呢。
再加上自家存留的,還有平時消耗的,這種等階的靈酒,那真是再多都感覺不夠。
七尋只能回道:「只能與明王殿下交易一壇,約十斤的量。」
能有十斤,已經是意外之喜了。畢竟是猴兒酒呀,傳說中的存在。
以後他分成兩壇,一壇自己留著,一壇孝敬他父皇便好。
「不知寶妹想要換什麼天材地寶?」
這種東西,你拿靈石和普通的靈物,人家不會願意換的。只能是天材地寶級別的東西。
明郡王再怎樣,也是一個皇朝的帝子,不至於想占七尋這點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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