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布局望江
常委會散會後,許立和趙國慶一起回到市政府。在辦公室里,許立和趙國慶坐在沙發上,兩人喝著茶水,看似隨意的聊著天。
「你們公安局就有兩名副局長被起訴,還有一名被撤職,空出來的三個崗位你有什麼意見?」公安局作為執法部門,可以說是望江舉足輕重的重要部門,不然許立剛來望江時也不會急著讓趙國慶來幫他控制這個要害部門。而這次鄭鈞波的案子,對公安局現有領導造成了巨大衝擊,九名黨委成員有三名因此落馬,分別是副局長楊震、王斌、林森。許立有意讓趙國慶藉此良機徹底掌握公安局的所有力量。至於苗志文反而因為及時回頭,現在成了趙國慶在公安局的得力手下。
趙國慶沉思片刻後道:「我的意見是讓現消防大隊隊長江鋒主管安保和治安、派出所這塊工作,讓現紀委書記姚金銘主管交警工作,讓現刑警隊長鞏群主管刑警和經偵工作,讓現在的政工室主任苗志文主管紀檢工作。至於消防大隊隊長的人選,我覺得應該聽聽其他同志的意見。」
「你要重用的這四個人跟你是一條心嗎?不會出什麼紕漏吧!可千萬別到了關鍵時刻,讓他們拖了你的後腿!」
「放心吧,這四個人我都信得過!而且政委吳國龍和常務副局長萬安雄跟我關係也都不錯,從今往後公安局這塊你就放一百個心,我保證都是精兵強將,不論多麼艱的任務交到我們手上,我們都可以保證完成!」
「嗯,那好,那我也就不囉嗦了。還有沒定下來的人選,回去後趕快定,定好後打份報告交給何長江,到時侯我再跟長江說一聲,保證你們公安局這次的人事調動別出問題。」
送走了趙國慶,許立又找來紀委書記姚桂靜。
對於此次許立找自己來的目的姚桂靜也是心知肚。所以許立在詢問姚桂靜對組織部副部長和市人事局副局長有什麼合適人選時,姚桂靜立刻就明白,這兩個空位恐怕就是自己分到的勝利果實。對於這個自己應得的利益,姚桂靜也沒有客氣,想了想後便舉薦了兩名幹部。
隨後許立又與宣傳部長林森和駐望江軍分區政府張廣瓊分別談了話,由他們各自舉薦了兩名副科級幹部。最後許立才找到統戰部長凌志遠。
而此時凌志遠對於這天大的餡餅突然掉在自己頭上沒有一點準備。當許立說出擬由他出任望江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時,凌志遠半天沒有開口,雙手緊緊的絞在一起。自己今年都已經五十出頭了,要是過了五十五,恐怕就再也沒有更進一步的希望了。本以為會在統戰部長的職位上一直熬到退休,沒想到這次因為幫了許立一些小忙,竟會再進一步。
雖說統戰部長和常務副市長都是副處級,也同樣是市委常委,可這之間的差別卻真是太大了。統戰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開展以祖國完全統一為重點的海外工作,貫徹執行對台方針、政策,開展對台情況調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聯繫縣內外的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指導縣工商聯工作,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業,加強民主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主管工商聯、宗教局和對台辦。
而望江作為內陸縣份,與台灣相隔十萬八千里,全市根本就沒有什麼台胞、台屬,對台工作基本屬於停滯狀態。而全市少數民族只占到全市人口的百分之二點四,宗教也只有一座比較有名的寺廟,所以這民族宗教工作也基本就是擺設。而工商聯本就屬於民間組織,再說現今改革開放也有二十多年了,那些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又什麼時侯聽過工商聯的話?
所以別看凌志遠作為全市有數的副處級領導幹部,又是常委之一,可每到年底,都得為這一年的招待費發愁,就更別提幹部職工的年底獎金了。
凌志遠此時才感到,自己當初支持許立恐怕是自己有生以來最正確的決定之一,而且看許立的上升勢頭不減,自己更要牢牢抓住這棵大樹,沒準在自己退休前還能熬個正處級!就算解決不了正處級待遇,能在常務副市長的位置上多干幾年,自己後半輩子應該也不用再發愁了!
過了半響,凌志遠激動的道:「謝謝許市長的信任!我在新的工作崗位上一定會繼續努力工作,不辜負領導對我的信任!」
許立點點頭,道:「這次人代會之後,我有可能會到市委那邊工作,蘇廣元也許會到政府這邊來,我希望你到時侯好好配合蘇廣元的工作,齊心合力開創望江工作的新局面!」
凌志遠聽許立這麼一說,自己這個常務副市長更是基本上板上釘釘的事了。而且他當然也聽明白了許立的意思,是讓他制衡著蘇廣元一點。這點當然沒有問題,凌志遠立即表態道:「許市長放心,不管誰當市長,我都會好好配合的,當然政府也一定是要在黨委的領導之下,才能端正思想,保證不走彎路!」
看著有些得意的凌志遠,許立卻皺皺眉頭,自己不會提拔起一個董陽明第二吧!「凌部長,董陽明可是前車之鑑啊!你要是真到了這個崗位上,可一定要慎獨、慎微、慎權、慎利、慎始、慎終,千千萬萬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凌志遠一聽許立這話,冷汗立刻就出來了,再也沒有了剛才的得意。許立能這樣明言提醒自己,一方面固然是沒把自己當外人,可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許立已經看出了自己那剛剛冒出來的一點點**。
「是、是、是!我一定會注意的!」凌志遠真怕許立一生氣,把自己即將到手的富貴又送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