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暗中調查
坐鎮江寧縣紀委的湯松明主任在查案上確實是認真負責,此時他正對二道鄉政府和惠賓公司簽訂的開礦合同進行逐字逐句的審閱。可越看越覺得奇怪,自己干紀檢監察工作已經有三十來年,可還真沒看過這樣的合同。在這份合同上可以明顯的看出二道鄉政府不但沒有給惠賓公司提供什麼不應該給的優惠政策,反而是惠賓公司做出了極大的讓步。如果只按這份合同來說,惠賓公司行賄江寧縣相關領導幹部的可能性不大,反而是江寧縣政府應該給人家一些好處才對。
難道這次江寧縣的招商引資真的沒有問題嗎?湯松明雖然有些懷疑,可一想到自己在臨出發前,省紀委副書記方懷遠對自己的叮囑,就更加不敢大意。
此次成立調查組深入江寧縣就是方懷遠副書記的意見,就連那封舉報信也是直接郵寄給方懷遠,由方懷遠簽批給第三紀檢監察室的。想想當時在方懷遠副書記的辦公室,方副書記拿著那封舉報信氣得怒不可遏,幾次說道:「一定要查,要一查到底,一定要將這些藏在我黨的蛀蟲、敗類查出來,將他們繩之以法!」
舉報信湯松明也看了幾遍,上面提到,在江寧縣此次招商引資工作中,以縣委書記趙寶剛為首的一伙人,為了一己私利,置國家與人民群眾利益於不顧,將江寧縣二道鄉紅旗村的鉬礦以低價承包給個人,而他們自己卻是撈足了好處!信中還提到,這件事都是二道鄉的一個副鄉長許立從中牽線,而這個許立身份也不簡單,還是松江市委組織部長的准女婿。所以這件事不但江寧縣的一些領導幹部牽扯其中,就是松江市也有人涉案。信中還隱晦的提到,就連松江市的市委書記文天也以他弟弟的名義參了股。
正是因為這封舉報信,才有了湯松明這個調查組的成立。既然舉報信中說連松江市委書記也牽涉其中,湯松明當然不會再通過松江市紀委。至於落腳江寧縣紀委也是無奈之舉,畢竟自己對江寧情況不熟,總得有人給自己做些基礎工作,至於查案,則根本不讓江寧縣紀委的同志參與其中。
不過從眼前這份合上來看,江寧縣卻是一點問題也沒有,也許只是因為他們藏得比較深吧!不過狐狸總是會露出尾巴的,自己早晚可以抓到他們違法亂紀的事實。
一晃三天過去了,湯松明及所有辦案人員也忙了三天,現在湯松明的辦公場所已經由縣紀委搬到了江寧賓館,畢竟縣紀委的日常工作還要開展,總不能因為自己的到來,將其他工作全停了吧。
可案子查了三天卻沒有什麼進展。江寧縣的一些部門表面上對自己比較客氣,也比較配合,可實際上湯松明也知道,只要自己轉身離開,人家肯定會在背後對自己指指點點。不過對這些湯松明早已經習慣了,辦了三十來年的大案小案,遇到的情況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現在在江寧縣的情況還算好的,不過一切等自己將案子查清了,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後,這些人必將轉變對自己的看法。
第四天,湯松明從賓館餐廳吃過早餐回到客房,剛開門,卻看到門口的地上有一封信。湯松明立即機警的退出房門,向四周看了看,卻沒有發現有可疑的人。湯松明這才彎腰拾起地上的信,只見信封皮上也沒有寫收信人和寄信人的地址、名字,信封也沒有封口。
湯松明小心打開信封,裡面是一張疊得整整齊的a4列印紙。湯松明小心的取出裡面的列印紙,展開後,只見上面只有幾句話:「許立是個大貪官,上任不到三個月,就買了一幢住宅樓!他的銀行存款至少也有上百萬,這些錢來路不明,希望你們能夠一查到底,祝各位領導辦案順利!」最後的署名是:一名老黨員。整封信都是列印出來的,根本沒有什麼字跡可對。
湯松明及調查組圍繞二道鄉和惠賓公司所簽合同已經調查了三天,卻是毫無進展,本也打算重新再找一個突破口,沒想到就接到了這封舉報信。
這個許立雖然只是二道鄉的一個副鄉長,可在這次的招商引資工作中卻起著最為關鍵的作用,況且許立又是涉案人員中官職最小,資歷最淺,年紀最輕的人,就算沒有這封舉報信,湯松明也已經打定主意,要以許立為突破口,只要許立交待了,想來其他人也跑不了。而此時這封舉報信卻是給了湯松明一個明確的辦案方向。
湯松明立即叫來調查組其他成員,在自己房間裡開個一個碰頭會,確定了下一步工作目標,將以許立為重點,在暫時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調查組抽調了六名辦案人員分成兩組,按照舉報信所提供的線索一是住房,二是銀行存款,進行調查,看舉報信上反映的事情是否屬實。
許立買樓還多虧范玉華的提醒,在龍宮那次范玉華說完,許立第二天便和范玉華在縣裡轉了一圈,為了趕在入冬前能夠搬上新家,許立當天就買了一幢已經裝修完畢,卻還沒有人入住的現房。而這件事許立也根本沒有想過要瞞任何人,畢竟自己有錢了,當然不能虧待了父母。
所以第一組負責調查許立家住房情況的辦案人員很快便回復湯松明,將調查情況作了匯報。湯松明聽後,只是皺了皺眉頭,雖然買一套住宅樓需要**萬,可許立父母是雙職工,按理來說要是攢下點錢也不奇怪,還不能因此就判定許立貪污受賄。因此湯松明只能等著另一小組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