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交代的挖人任務,施楠生儘管心裡很不情願,還是接了下來。
這樣的結果,就讓李文星非常高興。
他是知道施楠生性格很固執的,認定的事情,很難被說服。
現在她願意妥協,後退一步,那李文星也願意瑾守底線。
絕對不碰她將要挖的那兩個女人,至少是年內絕對不碰。
搞定挖人的事,送走施楠生,李文星就開始撰寫,胡苮想看的關於星語接下來的那個『大動作』計劃書。
他之前誇口,穿越只是試水之作,接下來的作品才是正餐。
那自然不能自打耳光,胡亂的對付交差,真要那樣做,必然會徹底惡了胡苮,讓胡苮認定他是在誆她。
話說回來,應該拿出什麼題材的,才能比穿越系列更吸引人呢?
結合香江當下的時代背景、社會風俗、地域文化,等等綜合因素,答案非常明顯,非仙俠莫屬。
武俠的極致,就是仙俠。
而當代的武俠,已經走到盡頭,前面沒有路了,哪怕再寫,也跳不出前面幾位大師構建的武俠世界。
但是仙俠就不一樣,仙俠世界,脫胎於武俠世界,進行了力量體系的升華,以及世界背景,甚至是宏觀法則、天地規則的擴展,衍生。
不過仙俠也分很多小類別,具體到最契合當下人文環境的仙俠小分類,又莫過於洪荒流。
當下的香江,民眾們完全沒有接觸過後世在網上,火熱連載的那種仙俠。
如果非要說有,《蜀山》?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直接就拿出來後世人氣最高的那些個經典,那就有點暴殄天物啦。
要知道,這個時代的民眾審美力,可是還處於千人敵、萬人敵的層次,像金大師的喬峰、古大師的西門吹雪,最多也就萬人敵。
就連長生不死、偽長生的《風雲》,破碎虛空的《覆雨翻雲》都還沒出現呢。
他要是上來就搞出一本主角一拳打爆星球,連續換地圖,不,是換宇宙的小白文故事,那絕對會被吐槽死。
這個時候的,文學性絕對是很重要的一個指標。
就連十幾年後出道的黃大師,都還因為故事太小白,根本不被主流文學圈接受。
甚至哪怕是仙俠下面,修真分類的鼻祖《縹緲》,如果這個時候拿出來,旁人最多只能夸一句,想像力不錯,其他方面絕對被噴成垃圾。
什麼樣的時代,什麼樣的環境,只適合契合它本身的故事出現。
想一想,是不是這個道理?
就連後世的網文,也是經過好幾年的發展,才漸漸培養起基礎的讀者群。
在一個完全不成熟的市場裡,投入一個完全成熟的產品,不被接受的可能性很大,造成的浪費更大。
而李文星之所以把目標定位於洪荒流,是因為它有好幾個地方的優勢。
首先是穿越,他先前已經拿出《尋秦記》,經過多渠道營銷,已經把這部炒火。
穿越類題材也被徹底的開發出來,儘管它絕對不能說是世界上第一本穿越。
似乎很早已經就有人寫過帶穿越情節的《西遊補》,西方國家也有類似《亞瑟王宮的美國人》。
但《尋秦記》絕對是把『穿越』兩字發揚光大,並且一舉做到,集穿越元素大成者的程度。
那在這種情況下,主角既然可以穿秦,何妨再往前面穿,穿到天地未開的時候?
或者往後穿,穿到宇宙終焉的時候?
其次是仙神,前面就有各種神怪仙鬼的,大成者有《封神榜》,《西遊記》。
還有很多家喻戶曉的神話傳說,盤古開天、女媧造人、后羿射日、精衛填海,等等,不要太多,數不勝數。
這就可以保證,如果開一部洪荒流,把這些情節都包容進去,絕對不會太脫節。
你寫什麼異世大陸,描寫的再精彩,打鬥再炫目,在這個時代,都不如寫主角親眼見證后羿射日更有代入感。
想一想,是不是這個邏輯?
最後,商業價值,目前來說,寫一本穿越洪荒的,絕對比寫一本完全虛構背景的仙俠,商業價值更大。
無論是從開發成本、營銷成本,還是從民眾接受能力、追捧力度上來講。
重生洪荒類,都是目前最適合開發的題材。
不說其他,只說改編電視劇,重生洪荒,比架空仙俠就好製作的多。
哪怕特效技術不達標,重生洪荒,用土法特效,將就著點也能做出來。
架空仙俠?你先給我找一隻仙寵來,難道用哈士奇代替?
這就是最大的區別,說白了,李文星要的是全渠道收益。
不是單純的那點稿費,或者想要文壇名聲。
格局不同,其他重生者同行,抄誅仙,縹緲之旅,還有牛筆的抄盜墓筆記,鬼吹燈,他們只要稿費。
卻不知他們本來是抱著金磚,卻只颳了一層金粉,然後把剩下的都給了別人。
暴殄天物。
想一想,寫一部主角從現在的香江,穿越回開天之前,盤古大神都還在沉睡的時候。
然後三千魔神來襲,主角協助盤古誅殺魔神,盤古力竭,褪去肉身化洪荒大陸,元神重歸混沌。
接著就是一路風騷,算計,引導洪荒大勢,直到連接起封神榜的故事。
最後改變天地法則,封閉三界人間界,親自開啟末法時代的。
不說拿出去連載,出版,有聲讀播。
光是這部里的時間跨度,其故事構架,就至少可以開發出幾十部電視劇、電影作品。
甚至再善心病狂一點,每一個神話故事,水一卷,一卷就是一個單獨的故事,一個故事拍一部電視劇。
就這一本,星語至少可以吃十年。
哪怕到了網絡時代,他還可以大批量製作相關的動漫、遊戲。
這叫搶占版權,本來這些神話故事是沒有版權之說的,都是民間故事,都流傳幾千年啦。
但是如果他將這些民間神話故事,都包容進這部里去。
那如果其他人再用這些故事搞文娛操作,就得避開他這部的內容。
否則就是抄襲,侵權。
他採用民間故事,沒人能告的了他,但是別人在他之後再採用這些故事,就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侵權。
只因為故事內容、構架就在那裡,除非改到面貌全非,否則必定有重合,判定抄襲簡直不要太輕鬆。
如此一來,他就可以徹底包攬華人史前神話部分的創作版權。
開一部重生洪荒,就能得到這麼大的商業價值,不比去抄架空仙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