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的長出一口氣,總算應付完開業典禮的這套流程。
李文星也招呼著何佐治、胡苮、王艾琳幾個貴賓,一起上到文學社等幾家公司所在的四樓會客廳。
雖然大樓已經被李文星整棟買下,除了四樓五樓可用,下面三層都已經被原主人租賃出去,暫時也不收不回來。
還好,以目前李文星名下的幾家公司規模,有整整兩層樓的辦公空間,已經完全夠用,甚至還有富餘。
像是大樓四層的整體使用面積,就足有上千平米;五層是建築主體,面積略小,也差不多有五百平米。
此時,李文星和幾個重要的商業夥伴,齊聚在趕工裝修好的諾大會客廳內談話聊天,氣氛也是相當融洽。
「何叔,胡姐,有個事情還要通報您二位一聲。」
先為會客廳內的眾人互相介紹一番,再聊些沒營養的話。
眼瞅著氣氛熱絡起來,李文星也就挑起話頭,開始說起了正事。
「之前您二位有投資小子設立的文學社,可以說是完全的人情投資。以一份還只是存留在我腦子裡的策劃書,拿到您二位一百萬,百分之五占股比例的天使投資,我是占了很大便宜……」
「鑑於您二位之前對小子的看好和支持,小子在這裡承諾,只要我還掌權一天,您二位在星空文學社的股份,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被稀釋掉。同時,您二位也永遠是文學社的榮譽社長……」
「當然,如果您二位有意繼續增資,小子也是非常的歡迎。以目前文學社的自有資金,完全趕不上我的發展步驟。我也已經找瑩童地產融資,特意優惠她,投資兩百萬占股百分之五……」
說到這裡,李文星還扭頭看向邊上坐著的梅玉珍。
之前李文星就跟梅玉珍商量過這事,此時梅玉珍當然是應聲點頭。
老話說,人情歸人情,生意歸生意,二者一混淆,肯定是漿糊。
現在的文學社還只是初立,股份、財務之類的東西還是要趁早理清,免得以後可能會糾纏不清。
「好你個阿星,這生意做的真是厲害。轉眼間,你這小小的文學社就已經估值四千萬。早知道你這麼有信心,胡姐我就多投點進去。」
胡苮這麼說,也就是明著表示自己拒絕繼續增資。
一來,先期的四十萬,原本就是看何佐治的面子才投資。
反正不管這筆投資,到最後是賺還是虧。賺了當然好,虧了也有何佐治在另外的地方補償回來。
二來,眼下李文星設定的投資占股比例,已經遠超預期。
儘管現在這家文學社已是有所產出,包括前景非常好的徵文大賽,穿越故事,可風險也很高啊。
總之,有這麼兩方面的顧慮,再加上之前簽訂好的優先合作權限,也就沒有必要繼續投資這家文學社。
「我跟胡侄女一樣的意思,阿星你要是真缺錢,這不是有位女財神嘛。」
何佐治對繼續投資文學社也沒多大的心思,先前的投資本就是還人情,經營文學社並不在他的原定計劃內。
更何況,李文星出的估價已經遠超常理。按照這個估價去投資,什麼時候才會回本?一家估值四千萬的文學社,靠什麼實現盈利?
「那好,融資的事,我就另外想辦法。」
說起來,李文星也不是真的就希望眼前的這兩位繼續注資進來。
他的本意也只是想背靠他們兩家的媒體平台渠道,期望在文學社創立初期就能獲得全面的推廣和宣傳。
至於文學社的資金來源,有了梅玉珍投資進來的兩百萬,就足以支撐到實現盈利,根本不需要再拉人進來分享利潤。
沒錯,或許在何佐治和胡苮兩人看來,四千萬的估值實在是太高太高,繼續投資存在較大風險。
然而對李文星來說,僅是先前賣出的那百分之五的股份,現在每每想起來,他都會感覺肉疼的不行。
不說別的,只是把《尋秦記》系列版權操作好,就已經可以大賺特賺,更不用說後續既定計劃中的那些故事。
「說起女財神,有件事我忘了提……」
這般說著,李文星故意停頓一下,看向金髮鬼婆王艾琳。
「上次發生在花旗銀行的事兒,今天正好當著我這兩位合作夥伴的面跟你講清楚……」
招呼王艾琳過來做開業典禮的嘉賓,這個主意並不是李文星自己的意思,而是梅玉珍私下裡背著他做的。
只不過,事已至此,李文星也沒必要再故意抻著,拿他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去硬杠人家的蒼天大樹,那樣搞不好真會死人。
「從始至終,我對花旗銀行並不存有惡意。不然我也不會保持克制,沒有在公開場合胡亂說話,甚至拒絕接受媒體的採訪……」
「我承認,在整個暴亂事件中,對於花旗銀行、的損失,我負有一部分責任。但是,絕對不是主要責任,我們也是受害者……」
如此說著,李文星還握住梅玉珍的手,柔情摩挲著她的手背。
「我們彼此之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當然不肯能就這樣淡而化之,避而不談,總是要有說法的。我呢,也願意跟你們和解……」
「上個禮拜一阿珍轉交給你們的策劃書,那就是我的合作誠意。同時,你們願意放貸給瑩童買下這棟樓,我也非常的滿意……」
「那既然我們已經互相展示了自己的誠意,也希望接下來花旗能夠真的摒棄以前的不愉快,我們彼此間可以展開深入合作……」
「大家出來做生意,都是為了賺錢,能夠本本分分賺到錢才是好事。這就是我的原則,希望王女士能夠明確轉達我的意思……」
關於之前一手策劃花旗銀行暴亂的行為,李文星這會兒確實是有些底虛。
當時做成這事的時候還很自滿,心中也未嘗沒有顯擺、裝逼得意思。
那可是懟花旗銀行啊,真的很風光、很牛筆,有木有?
然而到了現在,回過頭來再想想,很後怕啊。
虧的當時自己沒有把事情做絕,還有著很大的迴旋餘地。
相信自己這般明的暗的,軟的硬的,一系舉措砸下去,哪怕是眼前這位金髮鬼婆為了她的人身安全著想,也應該會主張和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