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法律?我還記得當初招聘你進公司、手把手教會你一切,讓你從雜務做到節目編輯、節目導演,讓你的月薪從進來時的四千到後來的兩萬、介紹你認識圈內眾多朋友時,你對我說,小溪姐,你是我一輩子的恩人,我徐亞恒生是hypnus的人、死是hypnus的鬼。」
「你就算不想在公司做了,好好和我談一次,如果你實在不想留在公司、想去外面的世界大展宏圖,我一樣會祝福你,大家一起吃頓飯好聚好散。結果呢?和我裝病,還說是重病,我擔心了好幾天,然後,把我公司里的員工從上到下一個沒留、全部挖走,把我介紹你認識的贊助商挖去贊助你自己的節目,還私下聯絡hypnus公司的簽約藝人,這就是你對待恩人的方式?我真的是開眼了!」劉小溪有些淒涼的語氣。
「劉總,我們在hypnus公司做事,為公司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任何公司都有以老帶新的機制,你帶我也只是為了讓我們為公司賣力而已,很正常的事情,不然誰為你們掙錢做事?別說得好象我們欠你什麼似的。裝病還是真病我不想解釋,醫院開的證明已經說明一切了,至於那個大紅包並不是我主動索要的,而是你強行給我的,我收下是給你面子。」
「還有,我什麼時候和你們簽訂過那什麼賠償協議?簽字費一千萬的兩倍的賠償?還過了賠償期限?劉總你就算對我們正當跳槽感到不高興,也不至於對全天下人撒下這麼個彌天大謊吧?沒有證據的東西這樣到處造謠中傷我們有意思嗎?」徐亞恆直接和劉小溪撕破了臉。
「哦?你不承認?那還有什麼好說的?我們法庭上見就是了。」劉小溪掛斷了電話,原本她還想給徐亞恆最後一次改過的機會,他態度誠懇一些,她或許會念在以前共事一場的份上放他一馬。
但是,看起來這件事是她自作多情了。
「我草!賤女人!真以為自己了不起啊?我打電話給你是給你面子!你和我說法庭上見?那行!我們法庭上見!合同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這次不止要把林妙音告上法庭賠償巨額損失和違約金,hypnus公司的新聞發布會對我們造成的名譽損失也要巨額索賠!誰怕誰啊?不搞死你我不姓徐!」徐亞恆掛斷電話之後破口大罵了起來。
在緊急商議了一番之後,《歌王爭霸》節目組也連忙籌備再次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在新聞發布會上公開把和林妙音簽訂的合同公布出來以正視聽。
但是,當徐亞恆讓人把放在潭星市公司保險箱裡的演出合同拿過來,仔細看過之後不由得傻了眼。
這哪是他們當初準備的那份合同啊?裡面被改得亂七八糟,全都是對他們離開hypnus公司、欺騙劉小溪、沒有契約精神的控訴以及兩倍簽字費的賠償承諾,根本沒有林妙音參加《歌王爭霸》的內容,更別提什麼違約賠償了!
看到自己的簽字,徐亞恆更加傻了眼,這合同在拿給林妙音簽字的前一刻,他還完整翻看了一遍並確認過的,怎麼簽完字後,就變成了現在這樣子?
公證處的那份合同呢?
為了弄清楚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徐亞恆連夜趕回了潭星市,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去了公證處,填表遞申請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查看了留存在潭星市公證處的那份合同。
結果讓他更加大吃了一驚,留存在潭星市公證處的這份合同,和他手中這份合同一模一樣!
說簡單一些,這根本不是什麼演出合同,而是一個欠款賠償合同!依照這份合同,他和他節目組的人必須賠償給hypnus公司兩千萬元!
難怪林妙音違約之後,劉小溪態度那麼強硬,甚至還提出讓他們賠償兩倍簽字費!這白紙黑字被公證過的合同上都清清楚楚地寫著!如果劉小溪真的把他們起訴到法院,法院依照合同條款,真的會判決他們賠償這兩千萬!
徐亞恆有一位律師朋友,讓這位律師朋友看了合同,律師朋友不由得苦笑,對方顯然在擬定合同條款的時候也請過專業律師,只要徐亞恆簽了定,就必須承擔這兩千萬的賠償責任!
這一切太不可思議了!當初簽合同的時候,怎麼可能被當場調包?犯下這種低級錯誤?
要知道這合同不是他一個人審的,陳睿等人也都在場,都審過這合同,認為萬無一失之後才拿給林妙音簽、並遞交公證處留存公證來的,怎麼的會變成現在這樣子的呢?
聽律師講解過之後,徐亞恆不由得後背冷汗直冒,他終於明白為什麼劉小溪在電話里和他說那些話了,分明是想給他一個機會認錯,或許他當時態度誠懇一些,劉小溪就會放他一馬,結果他無比強硬地回復了劉小溪,要和她在法庭上見,結果把自己坑進去了。
hypnus公司這一招實在太狠了啊!臨到節目錄製的時候給他們玩了這麼一手。林妙音和流浪者不參加錄製,消息傳出來之後網上炸了鍋,都在等著《歌王爭霸》節目組的回應。
《歌王爭霸》節目組公開宣稱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和流浪者、林妙音二人之間的演出合同,但現在他們根本沒有合同給記者和大眾,hypnus公司現在卻是已經把他們告上了法庭。
一是借流浪者和林妙音的名義做虛假宣傳,嚴重侵犯了流浪者和林妙音以及hypnus公司的各項權益,事實清楚,這件事肯定是一告一個準。
另外一個則是他和他的團隊承諾賠償hypnus公司兩千萬元,因為有他徐亞恆簽字蓋章的合同在手,hypnus公司同樣是一告一個準。
徐亞恆徹底傻了。
雖然怎麼也想不清楚合同是怎麼被調包的,但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他就算聲稱合同被調包了,也不會有人相信啊!而且最重要的是,有公證處的公證之後,法院根本不會採信他的說法!
公證處的公證,還是他自己提出來的,這完全是自己挖坑自己跳、然後還填土把自己埋起來啊!
萬般無奈之下,徐亞恆又撥通了劉小溪的手機。
「小溪姐,我知道錯了,有事好商量,先把訴狀撤了吧!這樣懟下去大家臉上都不好看啊!」徐亞恆低聲下氣地向劉小溪提了出來。
「錯了?什麼地方錯了?」劉小溪冷哼了一聲,她此時正好坐在汪謙的辦公室里,關於如何處理徐亞恆的事情,她自然也都已經聽了汪謙的建議。
「小溪姐,我不知道hypnus公司用了什麼手段對合同進行了調包,但我們心裡都清楚,我們和流浪者、林妙音簽訂演出合同是真實有效的;另外,我們根本沒簽什麼兩倍簽字費的賠償協議……」
「你不是說你錯了嗎?錯在什麼地方?我聽不懂你在胡說些什麼。」劉小溪直接掛斷了手機。
「這件事一定要繼續追究下去嗎?徐亞恆已經認錯了,讓他們賠償兩千萬是不是太過了?畢竟跳槽這種事情也是很普遍的,他們說起來錯就錯在沒有和我提前打招呼。如果我堅持不撤訴,他們這輩子就完了。」劉小溪掛斷電話之後,向面前的汪謙說了起來。
「小溪你的心腸太善良了。」汪謙搖了搖頭。
「得饒人處且饒人啊……更何況共事一場,他們也曾經為hypnus做出過不少貢獻……」劉小溪嘆了口氣。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
「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著尾巴逃走了。」
「但這狗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狗落水時不打,等它上了岸還會再度咬人。所以我覺得,象徐亞恆這種咬人之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今日他在水中時你不打,他日被他再次上岸咬傷、咬痛甚至被咬死之時,後悔晚矣!」
「另外,我猜你掛斷他的電話之後,他一定要用極為惡毒的語言對你破口大罵。」汪謙半文半白地回答了劉小溪。
「受教了!多謝汪老師,我知道該怎麼做了。」劉小溪目光變得堅定起來。
……
「我草!賤女人!草你老母!草你祖宗!」徐亞恆拿著手機,聽到那邊的掛斷音後果然如汪謙所料破口大罵了起來。
過了一會兒之後,徐亞恆冷靜了下來,再次撥打了劉小溪的手機,結果發現他已經被拉了黑名單!
可是,這事兒不解決不行啊!不解決他徐亞恆就完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