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王爭霸》節目組的人私下聯絡了我。」林妙音告訴了汪謙一個消息。原本林妙音的通訊方式是不對外的,只有hypnus公司的人知道,有通告的話,也是劉小溪出面幫著打理。但《歌王爭霸》節目組不一樣,他們是從hypnus公司出來的,他們有林妙音的聯繫方式,知道怎麼能繞過劉小溪找到林妙音。
「哦?他們找你,想邀請你參加《歌王爭霸》?」汪謙一猜就猜了出來。
「嗯,他們還讓我幫著聯絡流浪者,說開出五百萬的通告費,請我們一起參加《歌王爭霸》。」
「你怎麼回答他們的?」
「我說我是hypnus的簽約藝人,這種事情得和公司商量。他們說,他們很清楚我的合約,hypnus公司和我簽的合約很寬鬆,私下接演出違約責任並不重,最高只一百萬的處罰金,這錢他們可以替我出。我說我要和流浪者商量一下,他們說等我回話,我是不是應該拒絕他們?」林妙音知道汪謙和《歌王爭霸》節目組關係不怎麼好,但她還是沒有自作主張,想聽聽汪謙的意見再回復對方。
「不要給他們打電話,等他們再次聯絡你的時候,告訴他們說這通告費太低,我們不考慮參加他們的節目,等他們把通告費提高到一千萬再說。」汪謙想了想回答了林妙音。
「一千萬啊?」林妙音嘖嘖了兩聲。
「怎麼?這麼沒自信?」汪謙笑了笑。
「好吧,就按你說的來……但是,如果他們真的答應了怎麼辦?」
「答應了,就和他們簽演出合同唄!」汪謙早就想好了。
「真簽啊?但是……但是……我們這樣不等於是幫助他們拉人氣嗎?」林妙音有些看不明白了,到時候《歌王爭霸》還要和《非誠勿擾》搶收視率呢!
「我是說簽演出合同,但我並沒有說要去參加他們的節目。」汪謙搖了搖頭。
「簽合同不去啊?那不是違約嗎?這種合同違約金很高的!」林妙音嚇了一跳。
「那也得他們手中有合同才行啊……算了,你不懂的,你只按我說的去做就行了,我保證不會有一分錢的違約金。」汪謙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對方既然主動找上門來,那就將計就計,給他們玩個釜底抽薪!
「既然你這麼說,那就這麼辦吧!」林妙音反正是想不清楚這些事情的,不過這些事情既然有汪謙操心,她也就不用費那腦子去多想什麼了。
林妙音一直沒有主動給《歌王爭霸》節目組回話,中午時分,林妙音剛吃過午飯,《歌王爭霸》節目組的工作人員又主動聯絡了她。
「林小姐,上午談的事情考慮得怎麼樣了?」《歌王爭霸》節目組工作人員向林妙音問了起來,這件事對他們很重要,現在流浪者、林妙音和唐靜正當紅,如果《歌王爭霸》能請到他們三位參加,收視率想不火都難。
「我和流浪者說過這件事了,他說通告費太低,不接。」林妙音按汪謙說的回覆了對方。
「五百萬不低了!這已經是一線歌手的通告費標準了!甚至可以請到三位一線歌手!妙音,我們很有誠意的,我知道最近hypnus公司讓你參加了不少楠滸電視台的節目,幾乎都沒有給通告費,你現在正熱火著,hypnus公司卻把你半雪藏狀態,如果你不趁著《歌王爭霸》節目保持住人氣,很快就沒有人記得你了!」《歌王爭霸》節目組工作人員極力勸說著林妙音。
「流浪者說通告費太低,不接,這事兒我做不了主,你和我說這些也沒用啊!」林妙音繼續按汪謙的指示和對方談著。
「那他的心理價位是多少?」《歌王爭霸》節目組工作人員向林妙音直接問了起來。
「一千萬。」林妙音回復了對方。
「一千萬!妙音,我們是很有誠意的,你這樣的報價一點兒誠意也沒有。」《歌王爭霸》節目組工作人員很生氣的語氣。
「對不起,我很忙,這通告我們不接。」林妙音掛斷了電話。
林妙音掛斷電話沒多久,《歌王爭霸》節目組工作人員又把電話打了過來。
「剛才節目組的領導商議了一番,考慮著《神秘歌王》的時候,我們雙方都合作很愉快,最終他們同意了八百萬的通告費,hypnus公司的違約金你們自己處理,真的不能再高了,再高的話,電視台方面都不會批。」
「真的很抱歉,這通告我們本來就沒準備接,這樣的價錢您還是請別的一線歌手吧!按您的說法,八百萬可以請五、六位了,何必一定要我們出場呢?弄得大家都很為難。」林妙音很委婉地拒絕了對方。
「妙音,真的一點兒面子也不給嗎?」
「很抱歉,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問題,就算我答應了,流浪者不答應也沒用啊!真的,我們都很忙,別再耽誤時間做這無用功了,您還是找別的歌手吧!」林妙音再度掛斷了電話。
反正汪謙的指示就是低於一千萬不答應,林妙音只要按照汪謙的指示回復對方就是了。
又過了半個小時左右,林妙音的手機再度響了起來,這次是徐亞恆親自打過來的。
一番虛情假意的寒喧之後,徐亞恆進入了正題,向林妙音提了出來,同意一千萬通告費,請她和流浪者參與《歌王爭霸》節目,不承擔hypnus公司的一百萬違約金,要求流浪者每期都至少提供一首新歌,質量不能低於《神秘歌王》。
另外,要求流浪者在《歌王爭霸》節目的決賽中揭面。
林妙音表示和流浪者進行商議,回頭和汪謙溝通過之後,提出由節目組承擔hypnus公司的一百萬違約金,另外流浪者最多出五首歌,揭面的事情也是沒辦法答應的。
徐亞恆只好退而求其次,提出簽合同的時候,流浪者必須在場,並且出示真實身份證件。林妙音回絕了徐亞恆,提出合同只由她一人簽字,流浪者如違約,視同她違約,由她一人承擔兩人的違約責任。
無論徐亞恆說什麼,林妙音堅決不讓步,最終還是徐亞恆讓了步,雙方約定了簽合同的地點,徐亞恆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就設在潭星市,而且徐亞恆現在正好呆在潭星市,這麼重要的合同,當然是去他的公司簽,由公證機關公證之後妥善保存起來。
在見面之前,汪謙讓林妙音向徐亞恆要了一份電子合同,雙方確認了一些細節之後,汪謙這才戴著面具裝扮成流浪者,驅車和林妙音一起去了徐亞恆的公司。
經過反覆討價還價、雙方敲定了很多細節,再加上巨額違約金處罰,徐亞恆在簽了合同之後就不再擔心林妙音放他鴿子的事情了。現場聽流浪者唱了幾句《光輝歲月》,徐亞恆也不再懷疑流浪者的身份,於是在兩名公證人員的見證下,徐亞恆代表節目組與林妙音簽訂了演出合同,合同全都由徐亞恆方面提供,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還有一份由公證人員帶走留存在公證處。
合同簽定之後,徐亞恆心中大定,他特意讓公司合同人員把合同放進了公司的保險柜里,只要有流浪者和林妙音出場,《歌王爭霸》就成功了一大半,以流浪者和林妙音目前的熱度,國內一線歌手中沒有誰能搶過他們的風頭,這一千萬的投入是非常值得的。
不過徐亞恆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他反覆確認過的三份合同,卻是在臨簽字前,就在他眼皮底下被汪謙調包了,調包後的合同里把林妙音參與《歌王爭霸》錄製等內容改成了不參與,同時歷數了徐亞恆、陳睿等人背信棄義、欺騙劉小溪的事實。
其中乙方也就是林妙音如果違約,本來上面約定的是按合同金額的兩倍也就是兩千萬予以賠償,但那一條卻是被汪謙更換了。更換成了:徐亞恆等人背信違約離開hypnus公司,在合同中承諾以他們獲得滬海電視台簽字費的兩倍金額對hypnus公司進行賠償,並約定了賠款期限。
徐亞恆喜滋滋地就把這麼一份被汪謙修改過的合同放進了公司的保險柜里,還交了一份到公證機關留存,等到他向外大肆宣傳的節目啟動製作,流浪者和林妙音並沒有按約定進入錄製現場,他也沒辦法追究他們任何責任。
如果他拿出這份合同想要追究林妙音的違約責任,那麼,最終被追究違約責任的,會是他們自己。
汪謙有了神奇的收視率爆炸卡,再用調包合同陰了《歌王爭霸》一把,《歌王爭霸》到時候能做出收視率來才怪!
到時候《歌王爭霸》收視率一塌糊塗,那些贊助商巨額虧損,所有的賬都會算到徐亞恆這些人頭上,這幫人把《歌王爭霸》做砸之後,贊助商應該也就明白了《神秘歌王》為什麼成功,以後就不會有人再和他們這所謂的製作團隊合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