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頌看著林雅,「反正你家裡和我家裡都在催,你不覺得很煩人嗎,我們就單純合作,可以簽個合同,契約情侶聽過沒有?或者你想要什麼報酬也都是可以的。」
林雅問:「你能給我什麼報酬?」
齊頌說,「你要什麼?」
「別白日做夢了,跟你,別說是演戲,就是一想到有這種可能我都覺得晦氣。」林雅這算是說的很直接了,不過她確實也看不上齊頌這樣的人。
一個花花公子,正事不做。
不說陳墨了,就是連顧北都比不上。
林雅不想再搭理他,她準備叫車離開。
結果卻又一次被齊頌給攔住,「你要什麼我給不起,你就是想要填上的星星我都能給你買一顆。」
林雅索性直接道:「所以你說的可以給我的報酬,就是錢,那麼齊頌,你覺得我缺錢嗎?」
「你這套也就適合去騙騙那些沒什麼腦子的網紅模特,真要是遇見個正常一點的人都知道你不是什麼好東西,誰稀罕?」
縱然之前林雅對著齊頌也沒有什麼好臉色,但是估計是今晚喝了酒,齊頌又踩了他的雷點,所以林雅的話就說的特別狠。
齊頌的臉色肉眼可見的黑了下去,他咬著牙說:「行,你真行,感情我今天就不該幫你的忙,任由你被那兩個男的騷擾。」
林華嗤笑,嘲諷的意思很明顯。
齊頌看了她一眼,轉身就朝酒吧里回去了。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走到一半的時候他又突然倒回來,將自己身上的外套脫下來,然後砸到了林雅的身上。
林雅出來的時候,沒有拿外套,她身上就是一條單薄的裙子。
齊頌的外套砸過來的時候,林雅還有些沒反應過來。
她沒覺得自己和齊頌的關係有好到這個地步
不過林雅也沒有拒絕就是了,已經入冬,其實還是有些冷。
她撇撇嘴,說道:「謝了。」
齊頌沒有回答她,林雅自己也不介意,她也不覺得自己說的有錯,齊頌的惡劣行為,她已經看的夠多了,已經夠清楚他是什麼樣的人。
林雅並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她在滬市已處理完工作以後,就回了津南。
因為郁風生病的事,不少人都回來看他,於是有人索性組織了一場同學會。
林雅一想到陳墨也會參加,就不是很想去,不過郁風親自給她發了消息,她也就不好拒絕了。
而同學會當天,不出意外的,陳墨果然把唐月舒也帶來了。
班上的人當時誰不知道陳墨和林雅有過一段,都忍不住朝著林雅投去打量的目光。
有幾個和林雅關係不錯的同學忍不住不滿道:「也不知道陳墨是什麼眼光,怎麼就喜歡這麼一個人,我看她恨不得在陳墨身上栓一根繩子,就怕陳墨丟了一樣。」
「哪裡是怕陳墨丟了,是怕陳墨被人搶走了吧,一臉的小家子氣。」
林雅聽著她們的話,有些索然無味,實話說,她並不是很想聽到關於陳墨和唐月舒的故事。
她低頭玩著手機,突然收到了顧北的消息,顧北問她在哪裡。
林雅隨手給他拍了一張照片,旋即回復道:無聊的同學聚會。
顧北:我來找你。
林雅莫名其妙:你來找***什麼?這是我們高中同學聚會,沒什麼意思。
顧北沒回復了。
林雅剛收起手機,就聽到一陣起鬨聲。
她抬眼看去,看到陳墨和唐月舒被人圍在中間,陳墨臉上沒什麼表情,唐月舒卻笑的挺嬌羞。
有人起鬨道:「大
家都聽見了吧?今天所有的費用都是陳墨和嫂子買單,嫂子還說他們去海島舉辦婚禮的時候,邀請咱們所有人都去,食宿全包哦!」
「那我不得好好享受一下啊?」
一群人笑的很大聲,只有林雅的臉色不是很好看。
海島婚禮,那是曾經她和陳墨規划過的事,那個時候,唐月舒還說要給她做伴娘。
她面無表情的起身,這裡待著實在沒勁兒。
「林雅?」有人叫她。
她回過頭,看見是一個以前和自己關係不太好的女生。
那女生看著她笑:「我們都在恭喜陳墨和月舒呢,你怎麼不過來呀,你以前不是和陳墨關係很好嗎?」
在場的人都知道陳墨和林雅的關係,但誰不敢去明說,場面一下子安靜下來。
而那個女生明顯是想要給林雅難看,繼續道:「當年你追著陳墨跑去國外的時候,我們可是都勸過你,畢竟你和陳墨的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林雅平靜的看著她,說實話。她只記得自己和這個女生關係不太好,但是卻忘了為什麼會關係不太好。
甚至她都忘了這個女生的名字。
女生見她不說話,臉上的得意更重:「陳墨和月舒過來,你心裡是不是也挺難受的呀,果然有句話說得好,不是你的搶破了腦袋也不是你的。」
「撿我不要的東西就這麼讓你高興?」林雅慢悠悠開口,說完,又有些歉意的說道:「甚至還不是你撿的,是別人撿的。」
旁邊有人也在勸那個女生:「江婷婷,你別說了。」
林雅掃了她一眼,轉身欲走。
偏偏唐月舒開口了:「林雅,你上次說得對,我能有今天確實都多虧了你的幫忙,我為我之前做的事和你道歉。」
林雅停住腳步,她想看看唐月舒又要說些什麼話來。
「所以我和陳墨商量過了,我們想邀請你來參加我們的婚禮,給你的請柬也會單獨做一份。」
林雅哦了聲:「所以我應該感動嗎,插足了我和我初戀男友的小三,現在來邀請我參加他們的婚禮,請問是你缺心眼,陳墨缺心眼,還是我缺心眼?」
唐月舒臉色發白,她沒想到林雅竟然會將他們之間的關係說出來。
她以為像林雅他們這種階層的,應該都很在乎面子。
哪怕林雅之前在她面前顯得那麼的不在意,但現在是那麼多人面前。
林雅似笑非笑道:「海島婚禮?你們還真挺會噁心的,果然是傻叉配狗,天長地久,祝你們百年好合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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