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病嬌妹妹求我收留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電一電)

    餘音繞樑。

    綿延不斷。

    當陸清走出格萊美琴行時,身後的光頭男子甚至忘了自己的學生還在教室里等著,直接把他送到了門外,並且雙手遞上一枚名片——

    「鄙人姓楊,有空請務必加我一下飛信!高手。我想進步。」

    「不是高手。」

    陸清沒有回頭。

    只是接過名片,背對著他擺了擺手,

    然後把Orange線和一大把被更換成小烏龜的撥片揣進兜里,悠然的著離開了步行街。

    「唉。」

    ——「偷吃了。」

    到底還是沒忍住啊。

    雖然,

    彈的不是電琴。

    但也算是碰了琴。

    還是碰的別人的琴。

    「嗯,6000塊的小美只能說湊合,能把曲子發揮出一半的效果就算盡力了。畢竟是國產全單,做工懂得都懂。」

    他微微一嘆,

    「但有一說一,能把『小星星"順利奏完,就總歸值得稱讚。」

    在陸清眼裡,小星星並非是1155665(dodososolalaso)的那個小星星,而是超10級難度指彈曲——LikeAStar。

    本來以為,自己已經好久沒摸吉他,再次拿起琴演奏這個難度的曲子,多少會磕磕絆絆。

    然而,「肌肉記憶不會欺騙自己」。

    曾經8小時8小時投入進去的時間,超過2000遍單曲循環的練習,

    使得自己哪怕是腦袋空空,也能有如神助般閉著眼睛,僅憑藉手指肌肉的記憶,就把整首曲子給復刻完畢。

    這並不是誇張,而是切實可以達成的事情——

    「海量練習堆砌出絕對真理。」

    手指會在經年累月的演奏下形成自己的肌肉記憶,對於任何曲子演奏的次數達到一定層級,都會自動行雲流水的彈出來,甚至不需要走腦——

    享受音樂就完了。

    ——

    關於指彈。

    並非廣義上的「用手指彈奏樂器」。

    而是指代一種吉他演奏風格——

    一個人、一把琴,同時演奏出一個樂隊的聲音。

    即「多聲部一人奏」。

    這個風格之所以能被廣大吉他愛好者追捧普及,是因孤獨自閉的小夥伴太多,導致許多人不好意思在別人面前開口唱歌,讓「彈唱」這種表演形式對這部分群體而言成為了阻礙——

    因此,不用唱歌、只需演奏的Fingerstyle(指彈風格)就慢慢成為了民謠吉他的一種主流,

    與古典獨奏曲隔街互噴。

    陸清倒是對這種風格上的隔路並無太多感覺,

    雖然自己身為野路子,與科班生道不相同不相與謀,但大叔曾經說過一句話——

    「真正有造詣的音樂人,往往是博愛的。」

    正是因為這句話,

    陸清才不會在寢室里謾罵陽仔,哪怕是對方的耳機里傳出「刀!怒斬雪翼雕!」、「驚雷!這通天修為天塌地陷我紫金錘」這樣下頭的土嗨「歌詞」(甚至不能稱之為作詞),

    他也能勉強忍住,不像文樂那樣反手就是一個塑料雪碧瓶砸過去。

    說起自己與指彈的緣分,

    不得不回想到幾年前,

    自己剛剛學琴不久,還是個初中生的時候,參加初露鋒芒的亞洲指彈吉他大師押尾先生來到中國進行的巡演。

    猶記那天是在天城大劇院,

    自己的二代目老師,李老師,拉著自己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會。

    李老師這個人很有意思——

    雖然是音樂學院畢業,但行為極其叛逆。

    明明學的是古典吉他,卻非得天天練指彈,甚至為此買了把2萬塊的名琴——Taylor714ce,

    天天享受著在可口可樂里倒百事的奇妙快感。

    當初李老師的話是這樣的:「我們學琴,不能光學琴。」

    「學吉他,肯定不能只學吉他。」

    很難理解。

    直到最後他把話掰開了說:

    「既然你喜歡吉他,那你就必須得涉獵木吉他、電吉他、電貝斯,在木吉他里,又要把民謠吉他、古典吉他(野路子不必要)甚至是彈唱,都給搞定,這才算是一個合格的「吉他愛好者」。」

    當時陸清還沒遇到大叔,所以聽了李老師的話語,如同被一記重錘敲擊在心底,

    一不小心就埋下了一個恐怖的種子——

    「懂了,李哥要我成為一體機。」

    這就是26歲的李老師在畢業等於失業的那年,對陸清講出的肺腑之言。

    雖然如今,

    李老師去賣沙發了,早就不彈吉他了。

    但這並不妨礙陸清繼續按照老師規劃的道路前行,

    尤其是在聽完了押尾先生的獨奏會以後。

    ——

    那一天,天朗氣清。

    是李老師給自己上的「最後一課」——賞析課的時間。

    他帶著自己前往大劇院,一人花了460塊錢,

    找黃牛買的門票,然後進到高雅的立體聲小禮堂里,緊張而又期待的坐在一起,

    和其他幾百個吉他狂熱愛好者伸著脖等待著押尾大師的現場表演。

    那天,是自己人生當中第一次看Live。

    第一次領略到,吉他的真正魅力。

    「一個人,一把琴,站在舞台上,立於聚光燈下,那自信的樣子,就是一切。」

    ——【吉他在手,萬事盡成。】

    無論是《BigBlueOcean》,還是《MerryChristmasMrLarence》,都讓當時的自己被什麼東西戳中了心裡,遲遲無法推散出去。

    最後的安可階段,押尾先生演奏了【那個夏天的白雲】。


    然後,

    自己崩了。

    ——【愛上了琴曲。】

    徹底體會到了音樂的魅力。

    …

    ——

    如果說,技藝的折服只是一階段,

    大師的魅力可以視作二階段,

    那麼演奏會結束的那天,當主持人站在台前宣布,「請大家不要走,我們還有個抽獎環節——每一排8號與18號座位上的觀眾留步,恭喜你們被抽為了今日的幸運觀眾,稍後可以排隊去後台與押尾先生進行合影或者獲取簽名。」

    【這樣的天時地利人和,便是成為「琴魔」的第三階段條件。】

    …

    當時,李老師的座位是9號。

    自己往身後一瞧,

    壞了。

    是8號。

    ——與李哥產生心之壁的原因就是這麼簡單。

    押尾先生是他偶像,然而他卻無法握到偶像的手。

    反而被自己這名「學生」給把握住了。

    「小陸啊,你這你說你你唉!你這10天可千萬別洗手了啊!」

    「」

    李哥眼中的羨慕之意不是蓋的,

    他是真的想和偶像合影,畢竟一直在練偶像的曲子,那200塊錢一本的正版譜集,少說彈了能有七八本了,裡面每個曲子的難度都是會直接勸退萌新的。

    哪怕是5年彈唱水準的「老業餘」也搞不定。

    只可惜,現場不能作弊,幾號就是幾號,自己沒法把這次合影的機會轉送給李老師。

    於是,

    事情的發展,

    就變了模樣。

    ——

    押尾先生的「擁抱」是溫暖的。

    雖然年近40,但當時的他保養得非常不錯。

    是個魅力四射的大叔。

    真正意義上的,浸潤在「音樂」當中的,年輕的帥大叔。

    都說,

    常年沐浴在「樂聲」里的人,

    看上去會比其他人年輕10歲。

    陸清認為,這個聽起來不靠譜的謬論完全可以印證在押尾大師身上。

    那天的他,溫和的與自己握了手,

    用生疏的中國話道出了「nihao」,

    最後,給予了自己一個大大的擁抱。

    李老師站在不遠處,

    羨慕的拿手機排下了這張照片——

    這張與大師勾肩搭背的照片。

    這算是某種紀念,當然,也是自己在未來5年,瘋狂練琴、瘋狂的鑽研指彈的唯一動力。

    大於一切的「內驅力」。

    ——

    如果,如果時間可以回到過去,

    現在的自己,是否還會選擇,在初中三年,用盡心機、想方設法的在學姐的推薦下競選成為學校的樂器社社長,承下了她一手營造的社團。

    那每個下午的自習課,無論陽光明媚與暗,

    自己都會抱著人生當中的第一把LAG,偷偷跑到音樂廳,

    忘我且投入的坐在空無一人的大禮堂舞台前,

    拉開幕布,

    每天4小時的,

    享受著那被孤獨環繞的、

    「一個人的獨奏會」。

    …

    如果沒有遇到後來的「她」,想必自己也並不見得就此放下指彈,在這滿溢的孤獨感淹沒下,

    毅然決然投入到「搖滾」當中去吧?

    繼續在指彈路上走下去的自己,到底會是什麼模樣呢?

    陸清不知道。

    只是深吸了一口氣。

    轉眼間,

    發現自己已經走到公寓樓下。

    ——

    「真快啊。」

    「路上的風景,總也記不清呢。」

    他喃喃自語。

    …

    片刻。

    走進電梯,

    整理儀表,

    收起笑容。

    自我暗示道:

    「那麼,今天我已經釋放過了。我心中積壓著的「欲」,都已傾泄出去了。」

    「所以,接下來的日子裡,我不可以碰琴,不可以看演奏視頻,更不可以在妹妹的蠱惑下手把手的觸摸「真夜賞」——」

    除非,

    除非…

    「她真的能靠硬實力把我給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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