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書記,黃局,宋局,實不相瞞,我就是衝著這幾起命案來的。事實上不止這4起,還包括5.21案和7.29案。」
韓博走到白黑板前,順手拿起一支水筆,飛快寫下幾個日期。
感覺這樣不是很直觀,又從小葛面前的檔案袋裡翻出一疊被害人照片和關鍵證物的照片,用白黑板下面類似磁鐵的東西,把照片固定在日期下面。
「旁觀者清,當局者迷。由於這一系列命案都是分局和縣局偵辦的,各位領導可能沒有注意到這幾起案件存在一些共同點。比如被害人都是流浪漢,又比如通過現場物證鎖定嫌疑人的方式,且且案發時間存在一定規律,平均兩個月一起。」
孟書記不太懂業務,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黃副局長和宋副局長楞住了,真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他們之前真沒朝這方面想過。刑偵支隊長應成文更是倒吸一口涼氣,緊盯著白黑板不敢相信這一切是真的。
「作案工具有水果刀、匕首、砍刀、板磚,看起來極具隨機性。但沒有一件作案工具是扔進河裡的,也沒有一件作案工具是嫌犯供出來的,全是辦案人員勘查現場或搜查嫌犯住處輕而易舉發現的。」
韓博指著白黑板上的一張張照片,一臉凝重地說:「還有dna,被害人身上和兇器上有嫌疑人的血跡,或從嫌疑人住處搜查到沾有被害人血跡的物品,全可以相互驗證。六起命案全是在一周內抓獲兇手的,最快一起只用了19個小時,雖然證據確鑿,可是很難讓人不起疑心。」
孟書記醍醐灌頂般明白過來,將信將疑問:「韓處,你是說我們搞錯了,兇手另有其人,落網的全是被栽贓嫁禍的?」
「沒有確鑿證據,我不敢肯定。人命關天,作為刑偵總隊副處級偵查員,我又不能對此無動於衷,於是在總隊領導乃至廳領導支持下,請江省南港-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兼刑技中心主任周素英同志攜帶設備過來,以調研的名義對幾名嫌疑人進行測謊。
測謊結果顯示,1.05案、3.12案和7.21案嫌疑人在是否殺人這個問題上沒有說話。測謊結論之所以不能作為證據,是因為測謊的準確率無法達到100%,可是同樣不會存在這麼大誤差。」
這是命案,不是其它案件,兇手是要判死刑的,輕判也是死緩!
孟書記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緊鎖眉頭,欲言又止,很難接受這一切。黃副局長和宋副局長不約而同看向應成文,似乎在問他這些案子到底有沒有問題。
就知道他們醉翁之意不在酒,沒想到搞出這麼大事。
應成文心驚肉跳,一連做了幾個深呼吸,儘可能讓自己冷靜下來,飛快回想這幾起案件的案情,越想越覺得沒問題,下意識問:「韓處,12.28案呢?
「嫌疑人是精神病患者,測謊對他沒用。」
「另外兩起呢。」
「苗隊。」
韓博朝老刑警看了看,回到會議桌邊坐了下來。
苗文韜磕磕菸灰,慢條斯理地說:「各位領導,我們認真研究過案卷,今天也去現場看過,甚至詢問過筆錄上的幾個知情人,發現一個之前沒掌握的情況,應該說沒體現在案卷上的情況。
一是被害人身份,5.21案被害人彭登付並非流浪漢,只是一個家庭困難的單身漢。農閒時破爛賣錢,衣著不講究,一個人過又不講究衛生,穿得破破爛爛,身上髒兮兮的,從外表上看有點像流浪漢。
7.29案被害人鄭青花同樣不是流浪漢,而是一個因家庭矛盾出走的農村婦女。離家多日,身上沒錢,又因為沒文化無法找到工作,從外表上看有點像流浪人員,所以不能與另外幾起命案相提並論。」
只要是命案,應成文幾乎全去過現場,全指導過偵破,對案情非常了解,深信沒有搞錯,想從這兩起開始把省廳認為有問題的一起一起排除掉。
他點上根香菸,不動聲色問:「苗隊,你認為這兩起有沒有問題?」
「之前不敢確定,現在可以確定沒問題。」
苗文韜回頭看看韓博,說道:「彭登付之所以遇害,是因為撿破爛撿過界,與另外幾個撿破爛的人發生矛盾,其中一個動了手,因為一點破爛丟了性命。雖然不是多人作案,但也跟多人作案差不多,有目擊者,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鄭青花之所以遇害,是她因為家庭矛盾和出走之後風餐露宿,整個人的精神狀態很差,目光呆滯,身上髒兮兮的,又沒文化,看上去有點像智障,被一個人販子也就是落網的嫌犯楊明高盯上了,在反抗時遇害的。」
材料一眼都沒看就娓娓道來,一絲不差,他們事先顯然做過功課。
不管怎麼樣這也是一種肯定,孟書記臉色好看了一些。
應成文卻沒那麼樂觀,遞上根香菸,追問道:「12.28案?」
「各位領導,我個人覺得這個案子存在不少疑點。嫌疑人李超確實是精神病,之前發病時確實傷過人,但不能因為他身上有被害人血跡就肯定他就是兇手,因為案發現場在他平時的活動範圍內,他整天沒事幹,到處瞎轉,無意中見著乃至翻動屍體很正常。」
苗文韜打開文件夾,取出一疊筆錄,直言不諱說:「從筆錄上看,辦案人員有誘供之嫌。他有精神病,他是瘋子,他腦海里根本沒有犯不犯法這個概念,你問他有沒有殺人,他可能會覺得這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沒殺人也可能聲稱他殺過人。」
老費冷不丁爆出句:「十個神經病,九個喜歡說大話,他的口供不能輕易採信。」
「可是他衣服上確實有被害人的血跡。」
韓博舉起一張照片,接過話茬:「應支隊,如果光憑血跡就認定一個人是兇手,那麼,我可以在24小時內再抓一個。搜查他的住所,相信能找到同樣沾有被害人血跡的血衣。」
照片上是一條嶄新的碎花領帶,勘查現場時發現的,這會兒應該在城東分局刑警大隊。
應成文去過案發現場,見過這條領帶,看著韓博胸有成竹的樣子,忐忑不安問:「韓處,你沒開玩笑吧?」
誰敢在這個問題上開玩笑!
兩小時前,韓博不敢說這句大話,現在之所以敢說,是因為今天出去的幾個人同樣兵分兩路,小葛和余科長早上勘查完12.28案拋屍現場,就結合現場周圍環境追查這條領帶在主人,並且查到了。
小葛很默契地從包里取出一份東萍地圖。
韓博接過地圖,攤到會議桌上,用水筆標出1.05案、3.12案和7.21案的案發現場或拋屍現場位置。
摸摸口袋,取出從萍光賓館客房拿的針線包,把線一頭纏在筆上,一頭按在標註的位置上,以案發現場為圓心,當圓規一連畫了幾個圈。
「孟書記,黃局,宋局,前三起命案的兇手都是在案發現場1.5公里範圍內抓獲的。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我把12.28案的兇手鎖定在拋屍現場1.5公里範圍內,並按照前三起命案的方式,把領帶作為指引我們找到兇手的重要物證,結果余科長和小葛果然很輕鬆地找到了這條領帶的主人,只用不到一天時間,而且是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
當時抓到那個「武瘋子」,「武瘋子」聲稱他殺了人,身上又有被害人血跡,就沒接著往下查,現在看來這是一個重大疏忽。
應成文懵了,額頭上滲出一層細微的汗珠。
孟書記、黃副局長和宋副局長面面相窺,嘴上一聲不吭,心裡卻禁不住想這件事該怎麼收場,萬一兇手另有其人,接下來該怎麼跟「武瘋子」的親屬交代。
「余科長,請你介紹一下今天的發現。」韓博放下簡易圓規,再次坐回椅子上。
「是。」
首戰告捷,老余真有那麼點激動。
要知道之前只是推測,只是懷疑,一點能拿得出手的證據都沒有,現在雖然同樣沒有,但至少可以從側面證明極可能有一個兇手在栽贓嫁禍。
他從包里取出數位相機,翻出一張成年男子照片,繞過會議桌走到孟書記身邊,俯身道:「孟書記,這個人叫王雲海,今年31歲,在新萍路與南關路交叉口附近開了一個音像製品店,主要出售和出租影碟。
他比較注重個人形象,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平時喜歡穿西服打領帶,在那一片比較有名,許多人甚至在背後笑話他,說他假模假樣。被害人崔金元不只是撿破爛還乞討,經常在新萍路與南關路一帶乞討。
許多開店的老闆見他可憐,也可能嫌他髒嫌他臭,擔心影響生意,多的給一兩塊錢,少的給幾毛,打發他走。王雲海從來不給他錢,崔金元記在心裡,白天不敢有所行動,夜裡跑到王雲海店門口拉屎撒尿,結果被一個鄰居看見了。
王雲海很生氣,曾因此打過崔金元,這件事周圍許多商鋪老闆都知道。為證實王雲海跟崔金元遇害存在一定關聯,我和小葛下午跑了好幾個商場,買到一條與案發現場那條一模一樣的領帶。
拿著領帶去他店裡,裝著租影碟跟他攀談,故意讓他看到領帶,結果他主動說起有一條一模一樣的領帶,後來不見了。大發感慨,說現在的治安多麼不好,連去租影碟的人都順手牽羊,趁他不注意把領帶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