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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長老尾隨著白衣客,一前一後,走在小道上。
荒涼的野外,頭頂日頭正毒。
這還是其次的,畢竟,白衣客戴著斗笠,她也頭罩布巾,可以起到減輕日頭荼毒之作用。最主要的,卻是饑渴難耐。
要知道,胡長老可是天沒亮就離開了回雁峰,於今都午時將盡,她幾乎是水米未沾,雖然她的功力極之深厚,但是,終究是血肉之軀,又豈能隔絕人間之煙火?
當然,在原則上,人家白衣客並沒有要求她跟隨著,反而,是她不知搭錯了哪根線不知不覺的跟隨人家的屁股後面而已。
走了好一陣子之後,前頭的白衣客忽然轉入了一條岔路,繼續默默前行。
胡長老也很自然的跟隨走著。
一會兒之後,胡長老聽見了潺潺流水聲,然後,映入眼帘的是一條清澈的溪流。
白衣客在溪流畔的樹蔭下坐了下來。
胡長老自然也跟隨到了樹蔭下,抬眼望去,卻見溪流之中,居然隱隱約約游弋著一些魚兒,她不由得一喜,腳下微跺,飄身而出,居然在水面上滑動起來,那柔軟無骨般的身段扭動起來,宛如碧波仙子般曼妙無比,只是眨眼之間,便手到擒來捉住了兩尾肥美的魚兒,然後返身回岸,一雙麻鞋,竟然滴水未沾!
白衣客贊了句:「好俊的輕功。」
胡長老嫣然一笑,居然恰似那小姑娘一般不勝羞澀,然後,將手上的魚兒往白衣客一扔,道:「出家人忌葷腥,還是勞駕你把魚兒弄了罷。」
她的意思,自然是不想親手宰殺魚,避免血腥。
白衣客微微搖頭,無奈的接過魚,他原該回駁對方:既然忌葷腥,還打人家兩條無辜的魚兒主意作甚?
但是,他是該想像到的,一個忌葷腥的出家人不得不作出一定的妥協,那已經說明了她身體的生理需求已經忍受到了極限,就生似一個原本懦弱到極致的人在飽經摧殘欺凌之後被迫拿起了殺人的兇器。
在這種時候,指責,質疑,是不夠厚道的。
故而,白衣客什麼都沒有說,走到水邊,將魚開膛清洗了,然後,在地上攤開一張油布,在胡長老很是不解的眼神之中,因為,她在白衣客殺魚的時候,已經撿了一堆柴枝,準備烤魚使用的;然而,看樣子,他好像沒有生火烤魚的樣子,卻是左手拎起一條魚尾,右手晃動處捏著一把匕首,刷刷的,仿佛魔法加持,轉眼之間,均勻條狀的魚肉被削落在油布上面,他左手只剩下一個連著魚頭的骨架,將之扔掉,又拎起另一條魚如法泡製,如此,油布上便堆起了小堆魚肉條塊。
胡長老忍不住道:「你不會是準備讓我吃這些生東西吧?」
白衣客不答,從懷裡掏出幾個小瓷瓶,逐一打開塞子,往魚肉撒上一些粉末,迎風微拂,胡長老忍不住打了個噴嚏,抽了抽鼻子,難過道:「好像是花椒和辣椒粉?」
白衣客斗笠微微點了下,最後滴了幾點香油,在匕首翻搗之下,竟然油光鮮嫩香氣漂流,讓人食指大動。
胡長老大是驚訝,忍不住道:「賣相還蠻不錯的樣子,卻是不知味道如何?」
白衣客抓過一段樹枝,匕首揮動,削去外皮,中間剖開,一番修飾之後,儼然一雙筷子,將之遞給胡長老,後者接過,遲疑了一下,感覺沉默著的白衣客挑釁的盯著自己,咬了咬唇,賭氣似的夾起塊魚肉慢慢的放入嘴裡,停滯了那么二三息,然後猛一嚼動,咕嚕一聲,咽了下去,然後,好像要飯看見金子一般,兩眼放光,一邊倒吸冷氣一邊筷子沒停的夾著魚肉往嘴裡送,赫然是一副根本停不下來的模樣。
直到發現了油布上的魚肉所剩無幾,大半都進了她的胃,也飽了,才尷尬了,不好意思的把筷子送與白衣客面前,似乎忽然想起這男女共用雙筷子貌似不適合,即便是出家人跳出塵世束縛,終究還是男女有別,便打算縮回去,但已經遲了,白衣客一手接過筷子,另一手遞過去一壺酒,胡長老只好接過酒壺,看著白衣客毫無任何顧忌的使用著她的筷子夾食魚肉,粉臉泛上一層紅暈,低聲道:「謝謝。」
白衣客的竹笠微微搖動一下,低沉道:「舉手之勞,不會讓師太難以吞咽,便足夠寬慰。」
胡長老喝了點酒,淡化了口裡辛辣,笑道:「何止不會難以下咽,簡直是我有生以來吃的最好美味!如果年輕二十年,我便是叛離佛道,也要嫁給你。」
「額……咳咳……」
白衣客筷子一頓,咳嗽起來,卻是被嗆到了,哦,應該是被胡長老的話給雷著了。
那後頭的話兒一出,胡長老便立刻後悔,雖然她長期外交江湖,相較同輩同道,性格豁達的多,然而,究竟是成名多年的老江湖了,且還是名門大派的大長老,兼出家高人,言行舉止,自需恪守著某些道德規範,可如今,居然近似調戲一個甚至並不熟悉的男子,可說是與常規嚴重悖逆的!
所以,她急忙解釋:「你別想多了,我只是打個比方,在誇你的手藝。」
白衣客微微點頭,把剩餘的魚肉全乾掉之後,把油布在溪水洗去污漬,放在樹下草叢,讓它陰乾。
胡長老看著他來來去去的身影,咋看上去,好像很忙碌的樣子,但是,仔細看,卻是宛若行雲流水,絲絲入扣,仿佛,他的一舉一動皆暗符天地規則,讓人油然生出一股親近感情。
所以,當白衣客再次回來,安靜的坐下的時候,胡長老感覺了,仿佛,整個天地都安靜了下來,她心裡的各種煩躁,焦慮,宛如清流洗滌,清爽無比,靈台清明。
她忍不住充滿詫異的看著白衣客,難以置信的道:「你太強大了,居然能以你強大的氣場無聲無息的改變別人的情緒!假設用途殺人,豈非一念之間取人性命?」
白衣客道:「殺人的時候,我更樂意用手,嗯,比較有成就感。」
胡長老居然無言以對。
總不能,她作出反駁:殺人,不能光靠手,有時腳也可以完成的。
那不是廢話嗎?
殺人就是殺人,難道,方式不同,工具不同,殺人的本質會有所區別嗎?手機用戶請瀏覽m.biyange.com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