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城區,高頭大馬,很難不吸引人的眼球,何況他們手裡還夾著香菸。
這就是兩個貴族老爺,吃完晚飯騎馬出來溜達。街區裡有形形色色的人,各式各樣的眼神,羨慕,嫉妒,憎恨,嫵媚,遺憾……
阿零冷漠道:「我估計華夏城市裡也有這樣的『難民』,他們聚集在老舊城區,通過骯髒的手段來換取一口糧食。」
梁逸面無表情,只是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們應該離開這兒,去別的地方散步,此處人多眼雜。」
「我剛才邀請過你,去我的莊園喝酒,你害怕金莎刁難你,」阿零笑著問:「不如你邀請我去你家吧?我挺喜歡那群女人的,特別是琴小姐和琳娜,還有剛剛遇見的小修女我也想認識一下。」
梁逸眯著眼睛說:「她們都是我的女人,你一根頭髮都沒資格碰。」
「嘖嘖嘖……」阿零輕輕搖頭。
「hi,兩位帥哥,有興趣來玩玩兒嗎?」
一條小巷,兩個女人,年齡都不過30,高跟鞋與網紋絲襪,身上只掛了一套內衣,濃妝艷抹十分狂放,一個有經驗的失足少婦,她必然懂得裸露得恰到好處才能勾起男人的欲望。
阿零偏頭看向梁逸:「怎麼樣?感覺她們不錯。」
梁逸冷聲道:「請看看你無名指上的結婚戒指。」
阿零聳了聳肩,「你這傢伙可真沒風趣,人家好意上前搭訕,哪怕是拒絕也應該回復兩句才對。」
梁逸輕哼一聲,加快步頻想要離開,但那兩個失足少婦趕緊走過來攔下他,笑眯眯地說:「只要3支香菸我就能陪你來一發……這條街可沒有誰能開出這麼低的條件了,先生真的不來玩玩兒麼?」
「不用了,謝謝。」
梁逸搖頭拒絕,要離開時,女人又輕輕扯住他的胳膊,再開籌碼:「2支香菸,我可以用嘴幫你撫平寂寞。」
混亂的世道,原來一個女人的尊嚴能這麼廉價。
梁逸掏出身上剩下的半盒香菸,塞進女人的手裡,「今晚是你的幸運日。」說完,便牽著馬繞過女人,離去。
失足少婦愣了幾秒,放蕩的眼神閃過一絲自卑,想追上去可又不敢邁出步子,她們大概知道,留在原地是自己僅剩的尊嚴了。
阿零說:「我還以為你會大發慈悲地拯救她們,沒想到只是給了她們一包香菸。」
這條街上可不止一個失足少婦,之所以說先前那兩個女人幸運,是因為她們的出場順序排在第一位,那半盒香菸全當施捨,後面遇見的乞丐或者妓.女,都在他甚少撈不著好處。
「因為我口袋裡還有一包香菸。」
梁逸取出一包未開封的香菸,拆了,點上一支,笑著吞雲吐霧,並緩緩道:「和平世界中女人為了金錢出賣身子,混亂時代里卻為了幾支香菸就能脫褲子,治標不治本,又幹嘛要做好人呢?」
越往舊城區里走,街上的失足女人就越多,年齡最小的也不過14-5歲,有些經驗豐富懂得拉客,有的技藝生疏,唯唯諾諾不敢開腔,與和平年代的紅燈區不同,這裡並沒有看場子的「打手」,也就是說,女人全都是自願出來拉客,為了什麼?為了食物與香菸,沒人再提及「金錢」二字。
「這裡雖然骯髒,但比中心城市來得真實,呵呵呵,我喜歡這裡,它讓我想起了自己年輕時生活的那個年代,」阿零一點也不認生,凡是有人上前打招呼,他都要莫名調侃兒兩句,他對梁逸說:「可惜你生在華夏,華夏的古代王朝是全世界最富饒的,但歐羅就不一樣了,貴族與地主想盡辦法剝削平民,平民為了能填飽肚子,要麼當奴,要麼當妓……你猜猜我那個時代的妓.女是怎麼招攬客人的?」
梁逸對這個問題一點都不感興趣,隨口答道:「難道她們是用腳招攬的?」
「不完全,但也是一種方式,」阿零說,「她們往往只會穿裙子,凡是有男人路過時就會撩起裙擺,高高地抬起腳,把自己最誘人的東西展現給男人……大多數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哪怕身上只有一枚銀
幣,一塊麵包,他都在所不惜,事後索然無味,才慢慢開始後悔,他沒了銀幣,沒了麵包,就只能被活活餓死在街上。」
「就跟他們一樣?」
路邊,垃圾堆旁,倒著許多滿臉胡茬的流浪漢,有的一息尚存,有的已經歸於塵埃,還有的保留了幾分力氣,冷冷地盯著路過的高頭大馬。
「不許動!不許動!把你們的馬交出來!」
終於有人按奈不住,掏出手槍指著梁逸和阿零,奄奄一息的流浪漢,變成了一個兇惡的搶劫犯!
「嘶……」馬兒受了驚嚇,顯得有些不安。
「你該不會是想吃了我的馬?」阿零從容地面對槍口,眯著眼睛問。
「該死的,別廢話,把你們的馬交出來,不然我殺了你!」流浪漢用槍口指點著阿零和梁逸,他也害怕,害怕到瘋狂。
阿零從容地安撫著受驚的馬兒,輕聲細語:「這匹馬是用來騎的,不是用來吃的,就跟你們人類一樣,血不是用來吸的,不要因為飢餓就把弱小的生物當成食物,那樣會丟失人性……」
「看來我真該殺了你——」
扳機還沒扣動,阿零已經出招,不過眨眼睛的功夫,流浪漢就已經被阿零單手掐住脖子,高高地舉了起來。
街上看熱鬧的人,一個個目瞪口呆,驚呼太不可思議。
「我原本可以擰斷你的脖子,但顯然你還有其她用處。」
阿零伸出鋒利的指甲,在流浪漢的臂膀上刻了個「s」字母,繳了手槍,丟在一旁,轉身騎上白馬,招呼身後的梁逸:「走吧,我看還是離開這兒,人多眼雜,不適合聊天。」
梁逸瞟了一眼流浪漢臂膀上的血印字母,眯了眯眼,翻身上馬,追著阿零離開舊城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