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時期
姚啟聖,這位生於浙江會稽(今浙江紹興)的豪俠之士,從小就展現出不凡的氣度與膽識。在順治初年,隨著清軍南下占領江南,姚啟聖的命運也發生了轉折。他前往通州尋求出路,卻不料遭受當地土豪的侮辱。面對這樣的欺凌,姚啟聖沒有選擇忍氣吞聲,而是毅然決然地投效清軍,憑藉自己的才智和膽略,很快就被委任為通州知州。上任後不久,他便將曾經侮辱他的那位土豪逮捕,並依法處以杖刑致死,以此來彰顯正義。完成這一壯舉後,姚啟聖卻選擇了辭官,離開通州繼續他的旅程。
有一次,姚啟聖在蕭山郊遊時,恰巧遇到兩名兵卒正在搶掠一名女子。面對如此暴行,姚啟聖並沒有袖手旁觀。他先是用溫和的語言穩住兵卒,然後趁機奪取其中一人的佩刀,迅速將二人制服並殺死,成功解救了女子,並安全地將她送回家中。這一義舉不僅展現了姚啟聖的英勇,也為他在民間贏得了良好的口碑。
隨著時間的推移,到了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姚啟聖加入了漢軍鑲紅旗。幾年後的康熙二年(1663年),他在八旗鄉試中一舉奪魁,被任命為廣東香山知縣。上任之初,他就面臨前任知縣留下的巨額財政虧空問題。前任知縣因為無法解決這個問題而被關押入獄。面對這樣的局面,姚啟聖沒有退縮,而是勇敢地承擔起責任,用自己的財產為前任知縣償還了債務,此舉深得民心。
然而,好景不長,康熙八年(1669年),姚啟聖因為擅自開放海禁,觸犯了當時清廷的禁令,而遭到了彈劾。海禁政策旨在防止海上貿易引發的不穩定因素,但姚啟聖認為適度開放海禁有利於地方經濟的發展。儘管他的出發點是為了百姓的利益,但在當時的背景下,這一舉動被視為對朝廷權威的挑戰。因此,他最終被罷免了官職,結束了他在香山的任期。
二、剿靖南王
康熙十三年(1674年),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建發動叛亂,並迅速擴張勢力範圍,侵入浙江境內,攻占了溫州府府城以及台州、處州兩府的多個縣。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變故,清廷迅速採取行動,派遣康親王愛新覺羅·傑書率軍前往鎮壓。在這場戰役中,姚啟聖和他的兒子姚儀挺身而出,變賣家產募集了數百名壯士,加入康親王的部隊,共同對抗叛軍。
在最初的戰鬥中,姚啟聖被委任為諸暨知縣,負責協助守備何清剿滅紫琅山一帶的土匪。這次行動成功地穩固了後方的安全,為後續的軍事行動奠定了基礎。由於表現出色,康熙十四年(1675年),康親王將姚啟聖的功績上報給了康熙皇帝,姚啟聖因此被破格提拔為浙江溫處道僉事。隨後,他又跟隨都統拉哈達參與了對松陽、宣平縣叛軍的平定工作。
隨著戰爭的進展,姚啟聖的軍事才能逐漸顯現出來。康熙十五年(1676年),他與副都統沃申、總兵陳世凱等人共同作戰,攻打石塘,成功焚毀了敵軍的木城,斬殺了大量叛軍,最終收復了雲和縣。同年十月,姚啟聖父子跟隨康親王的軍隊繼續追擊耿精忠,攻入仙霞關,逼近福建。在強大的軍事壓力下,耿精忠最終選擇投降。姚啟聖因此被提拔為福建布政使。
此時,鄭成功之子鄭錦仍然控制著漳州、泉州和興化等地。清軍隨即向這些地區發起進攻。在此過程中,吳三桂麾下的將軍韓大任表現得非常英勇,被譽為「小淮陰侯」。他企圖從江西進入福建與鄭錦會合。然而,在姚啟聖的勸說下,韓大任選擇了投降,其部下三千人被編入清軍。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姚啟聖繼續參與了一系列的軍事行動。康熙十六年(1677年),他隨康親王攻克邵武和興化,完全收復了漳州和泉州兩地,迫使鄭錦撤退到廈門。一年後,即康熙十七年(1678年)五月,總督郎廷佐向康熙皇帝報告了姚啟聖及其子姚儀在戰場上的出色表現,包括他們自己出資養軍、購買馬匹和裝備武器等事宜。對於他們的貢獻,康熙皇帝給予了高度讚揚,並晉升姚啟聖為福建總督。
三、收復台灣
康熙十六年(1677年),鄭錦侵犯了海澄、長泰、同安、惠安和平和等縣。面對這一局勢,姚啟聖上奏了著名的「十疏」,提出了詳細的軍事部署和後勤保障方案。這些建議涵蓋了調兵遣將、糧餉供應、軍事防禦、兵力補充等多個方面。例如,他請求調動福寧鎮的軍隊與八旗兵及浙江提標兵聯合攻打泉州,同時調集衢州、贛州、潮州三路的兵力對付漳州的叛軍。他還自願捐贈糧食和增加招募督標兵五千人,並推薦了二十名浙江的賢能官員赴閩指揮。此外,他還提議增設漳浦、同安兩鎮的總兵官職位,並強調嚴格管理軍隊,禁止官員虛報兵額等。這些建議大部分被採納實施,為後續的軍事行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姚啟聖與海澄公黃芳度一同從永福進軍,成功收復了平和、漳平兩縣。鄭錦的大將劉國軒則在蜈蚣嶺附近設立營地,威脅泉州。姚啟聖率領壯士出戰,與將軍賚塔、都統沃申等人的軍隊形成夾擊之勢,連續攻破鄭錦的營寨,斬殺了多名高級將領,迫使劉國軒撤退到海澄。姚啟聖乘勝追擊,收復了長泰縣,因此功勳卓著被晉升為正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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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1679年),鄭錦的軍隊再次集結,準備攻擊長泰。姚啟聖與賚塔、楊捷以及巡撫吳興祚聯手出擊,大敗鄭錦的軍隊,招降了大批官兵。在接下來的一年中,雙方在江東橋、榴山寨等地展開激戰,姚啟聖與將士們英勇作戰,再次取得勝利。
到了康熙十九年(1680年),姚啟聖與賚塔、楊捷、石調聲等將領合力攻復了海澄縣。與此同時,提督萬正色攻克了海壇島。姚啟聖派遣軍隊渡海,成功收復了金門和廈門,並招降了偽將軍朱天貴、楊彪等人。這些勝利為他贏得了兵部尚書、太子太保的榮譽。
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姚啟聖因收復海澄、金門、廈門的功勳,被授予世襲騎都尉的爵位,並加封一雲騎尉。此時,鄭錦已經去世,其子鄭克塽繼承了延平王的稱號。鄭克塽表示願意向清朝稱臣並進貢,但希望保留自己的髮型傳統。對此,姚啟聖上奏康熙帝,請求拒絕鄭克塽的要求,並推薦水師提督施琅領軍攻取台灣。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施琅率領水師攻取了澎湖。八月,姚啟聖前往澎湖監督糧餉供給,確保前線軍隊的補給充足。最終,施琅攻克台灣,鄭克塽、劉國軒等人投降。姚啟聖回到福州,完成了收復台灣的歷史使命。
四、彈劾風波
康熙二十年(1681年),左都御史徐元文向朝廷上疏彈劾福建總督姚啟聖,指責其行為不當、貪污腐敗、濫用職權等問題。這一事件揭示了當時清朝政治體系內部的複雜鬥爭以及地方官員之間的矛盾。
徐元文列舉了姚啟聖的多項問題,包括濫用公款、貪污軍餉、侵占民利、私生活奢靡、阻礙軍事行動以及惡意中傷其他官員等。這些指控如果屬實,無疑會對姚啟聖的政治生涯造成重大打擊。
對於第一條指控,徐元文指出姚啟聖曾經請求借用國庫銀兩經營生意獲取利益,這是嚴重違反朝廷禁令的行為。此外,徐元文還提到姚啟聖聲稱自己家中無任何財產,但實際上卻揮霍無度,尤其是在軍中捐款數額巨大,這表明他可能通過剋扣軍餉或剝削百姓來斂財。
第二條指控涉及到姚啟聖個人的生活作風,包括拆毀民居建造私人園林,以及強娶長泰縣鄉紳戴璣的孫女為妾。這些行為不僅違背了朝廷的道德規範,而且引起了當地民眾的強烈不滿。
第三條指控則涉及姚啟聖在軍事方面的表現。徐元文指責姚啟聖在海壇戰役中消極抵抗,但在海壇被收復後又主張直接進攻台灣,這種前後矛盾的態度令人懷疑他的真實意圖。
第四條指控指出了姚啟聖與水師提督萬正色之間的矛盾。徐元文提到姚啟聖曾向侍郎溫岱誣告萬正色與敵軍勾結,但這一說法後來被證實是錯誤的,這表明姚啟聖試圖通過詆毀他人來掩蓋自己的不足。
第五條指控則是關於姚啟聖在朝廷面前的形象。徐元文批評姚啟聖為了讒言而在朝廷官員面前長跪不起,這被認為是失禮的行為。
面對這些嚴重的指控,康熙帝命令姚啟聖做出回應。姚啟聖隨後上奏為自己辯護,解釋了每一項指控。
針對第一項指控,姚啟聖承認曾請求使用國庫銀兩,但他辯稱這是為了應對大量歸順人員需要犒賞的情況。他還說明了自己捐款的資金來源,包括貿易所得和個人資產的變賣,以及親友的借款。
關於第二項指控,姚啟聖否認了強娶之事,並澄清了修建總督府的原因,解釋了與戴璣孫女無關的實際情況。
對於第三項指控,姚啟聖解釋了自己在軍事行動上的考慮,包括在合適時機發動進攻的理由,以及為何在廈門收復後提出進攻台灣的策略。
第四項指控中,姚啟聖否認了自己有任何不良動機,強調他與萬正色之間的合作,並沒有所謂的嫉妒或惡意中傷。
最後,關於第五項指控,姚啟聖表示他在朝廷面前的表現是為了表達忠誠,並非諂媚。
姚啟聖的答辯被呈交給了皇帝,最終康熙帝決定不予追究,此事也就此結束。
結語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一月,姚啟聖回到福州不久後,舊有的背疾再次發作,病情迅速惡化,最終不幸病逝,享年六十歲。姚啟聖的一生充滿了波折與挑戰,特別是在福建總督任上期間,他不僅要應對複雜的軍事局勢,還要處理各種內政事務。他的去世標誌著一個時代的結束,同時也引發了對其遺產和作為的重新評估。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九月,朝廷開始對姚啟聖生前的一些行為進行審查。其中一項調查涉及到了他修造船舶和軍械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虛報國庫資金的問題,總額達到了四萬七千兩銀子以上。這樣的指控在當時是非常嚴重的,因為這涉及到濫用公款和貪污腐敗的問題。
然而,在得知姚啟聖去世的消息後,康熙皇帝考慮到姚啟聖在任期內為國家所做的貢獻,特別是他在平定沿海叛亂和恢復海防方面所付出的 努 力 ,決定對這筆款項予以豁免,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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