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似乎過得很平淡,飛鳥不驚。
每天早上,猴子都會按時煮好早餐,張毅也會按時帶著他們去造船作坊做工,吳虎每天都會到訓練場去練武,楊再興每天下午都會教他們槍法,當然教他們的不是楊家槍法。
至於宋行跟田妞,每天都會到蓬萊閣說書,每天都會到慶豐包子鋪買兩個肉包子,對田妞來說,她現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一種幸福。
自從跟趙良嗣見完面後,宋行也變得忙碌起來,每天到蓬萊閣說完書後,便將自己關在小屋子裡,他要趁這段時間,做出一隻槍來。
雖然他現在身旁有楊再興這樣的戰神,也有吳虎這樣的猛將,但作為一個現代人,在這個戰爭紛起的歲月,沒有這東西在身上,心裡總覺得不踏實。
按照他最初的計劃,原想是做枝鳥槍的,因為這玩意兒在他小的時候,曾跟隨他那個打過朝戰的大伯父做過,裡面裝的是鐵砂,用來打兔子特別的好使,一槍打出,一片一片的。
只是這東西不好攜帶,在這個連鋼鐵都不能隨便買賣,都要由朝廷掌控的年代,如果真弄出這麼個顯眼的東西,也只能是為他人做嫁衣。
更何況鳥槍的製作相對簡單,要求也不高,在勞動人民的智慧面前,根本就算不得高大上的東西,山寨起來毫無難度。
在不需要大規模使用的時候,這東西就是雞脅,所以打造短槍才是必須的。
短槍的工藝雖然複雜,但對他這個從小就玩仿真槍,長大後又從事機械跟自動化控制的人來說,真的不是很難,至少原理他是懂得的。
難的是千年前的工業水平,那時候沒有車床,更沒有現成的模具,別的不說,單是那個槍管的鏜線,就已經花掉他不少的功夫。
自己做的那個模具,不管是用鐵打的,還是用陶瓷燒的,做出來始終都是變形的,遠遠達不到自己的要求,最後沒辦法,只能參照過去的木鑽,一點一點鑽磨出來的。
火藥的發明非常的早,最早是煉丹士在煉丹的過程偶然發現的,到唐代末年時已在軍事上應用,就是把火藥做成環狀,綁在箭杆上,點燃後射出去。
到宋代時已取得長足的發展,兵部令史馮繼在箭杆前端綁上火藥筒,利用火藥燃燒時噴出的氣體將箭簇射出,做出世界上最早的噴射火器。
隨後又有神衛隊長唐福,冀州團練使石普先後製成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器,並且做了表演,只是那時候的火藥也只能是火藥,跟現代的炸藥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的。
所以,對火藥的改良也是必須的,相對於槍械的製作,這個卻要簡單許多,只要高中的化學還沒有完全還給化學老師,只要平常稍有留意這方面的知識,要改良還是挺容易的。
接下來讓宋行頭大的反而是那個子彈的製作,他雖然請來登州府最好的銅匠,但做出來的效果始終不盡人意。
先別說火藥的填裝,彈頭的密封,單是子彈的規格就耗掉他不少的腦細胞,以致於他的脾氣變得非常的暴躁,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就想跑到大海邊去吼上兩嗓子。
製作短槍是如此的艱難,以致好多次,他都想放棄,但一想到七年後,那些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的婦人,宋行的心裡便覺得堵得慌,只得拿起鐵錘,輕輕地敲打起來。
皇天不負有心人,老天總是眷顧那些勤勞又智慧的人,兩個月後,宋行終於做出這個世界上第一把短槍,連發式的,裝一次彈匣,可以打五發。
訓練的過程也是非常的艱苦,而且子彈的製作極其不易,都說神槍手是用子彈餵出來的,宋行現在還沒那個條件把自己餵成神槍手。
他的訓練方法很簡單,主要來源幾部特種兵的影視劇以及這讀書時接受過的軍訓知識,所以每天要做的就是雙手握槍,並在手碗處吊一磚頭,所做的也是瞄準瞄準再瞄準。
瞄千次,打一發,以此來糾正自己的準度,並掌握短槍的後坐力,瞄槍倒沒啥,只是打槍的動靜太大,關於自己擁有大殺器這件事,他還不想讓太多的人知道。
這種心理就如同一個全副武裝的壯漢拿著一個金元寶在鬧市里招搖,那是炫富,如果是個乞丐拿著金元寶,那就是找死。
當世人真正意識到槍炮的威力時,別說是朝廷容不下他擁有這樣的武器,就是那些在刀口添血的強人也容不下他,在沒有大規模裝備之前,低調才是王道。
所以,他有短槍這件事,整個田橫山也只有楊再興吳虎張毅他們知道,田橫山也只有田大爺跟田承光知道,其他的人則是能瞞就瞞的。
這不是說宋行不相信他們,但人多嘴雜,小心一點總是好的,所以,他每次練槍,都有田大爺跟吳虎守著,並且練槍的地點也選擇在海邊。
利用海潮的聲音來掩蓋槍聲。
宋行在海邊練槍,楊再興是極少過問的,這天他實在忍不住了,提著銀槍過來,看著他手中那個黑乎乎的東西,好奇地道:「宋兄,你這玩意兒真的管用嗎?」
「真的管用嗎?」
宋行將抬著的雙手放下,眨巴著那雙小黑眼睛,似笑非笑地看著楊再興,並沒有正面回答,因為他現在這把短槍的有效射程不到五十米。
而當年呂布轅門射戟,百步開外射中畫戟,換算成現代的單位,大概在一百八十米左右,單就射程來說,宋行手中這把短槍還真有點相形見拙。
更何況楊再興的箭法雖然不及他的楊家銀槍,但百步穿楊的本事還是有的,如同當初的滿清皇帝看不起火槍一樣,楊再興同樣看不起這玩意兒。
宋行在反問完這句話後,並沒有跟楊再興去爭辯什麼,因為後來的事實證明,正是滿清朝臣都看不起的火槍,最後把滿清砸得稀巴爛。
現代科技有多強大,自然不是楊再興可以想像的。
宋行對楊再興沒有看到這槍的價值並不覺奇怪,在反問完後,又笑笑道:「你看我手無縛雞之力,既舞不動槍,也拉不開弓,有這東西在身上剛剛好。」
楊再興也看到過他手指頭一動,便可以打碎三十步開外的罈子,的確不需多少力氣,對他這樣的文弱書生來說,用來近距離的防身也是不錯,並非全無用處。
宋行看著一臉天真的楊再興,心裡也是暗暗地一聲嘆息,「你武功蓋世,能躲得過射來的箭矢,但能躲得過這速度比箭矢快得多而且看不著的子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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