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八章一二八·淞滬戰(十五)
蔣介石下野後,並未立刻離開南京,他在中山陵下又徘徊了一周,而這一周,南京政壇正是牛蛇共舞,一團亂象!
12月16日,當粵方得知蔣介石宣布辭職後,便立即派李宗仁、馬超俊等分兩批自廣州赴南京,寧粵雙方終於能夠在南京合開四屆一中全會。
而隨著粵方代表的入京,一個新矛盾又呈現出來。
大會召開前,對汪派在上海「大世界」遊樂場召開的第三地國民黨四全大會所選的十名中央委員資格問題,出現較大分歧。
由於粵方不承認汪派中委資格,汪精衛因此信誓旦旦地在滬表示:「無論如何,兄弟代表主席團各位同志,可以負責的說,我們對於本會代表在上海選舉的結果,一定是盡力維持的。」
對於汪精衛同粵方的分歧,蔣介石自然求之不得,並乘機極力拉汪入南京陣營。
16日,已下野的蔣介石在南京主持召開國民黨中常會臨時會議。
在討論出席四屆一中全會委員問題時,陳立夫提到汪派「大世界(指汪派四全大會選出的十名中央委員)的怎樣?」
蔣介石即表示:「大世界的也要來的。如發通告,籠統一點。大世界的名字可以不寫。」
18日,剛剛入京的汪派主要人物陳璧君、顧孟余、陳公博即來拜見蔣介石,請蔣介石助其解決上海大世界十委員問題,並表示唯先承諾,精衛然後乃肯來京。蔣對此毅然允之。
1931年12月22日,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終於在南京開幕。
蔣介石出席開幕式後,留函孫科、于右任等表示:「全會即開,弟責既完,如再不行,必為本黨之梗。故決還鄉歸田,還我自由。」
表面上,蔣介石做出一副解甲歸田的姿態,為暗中更加緊了聯汪制粵的步伐。
然而再蔣介石離京前,一樁糟心事,找上了門。
張學良致電南京:「當最近日本進攻錦州之時,我軍駐關外部隊理應防範,但若現政府方針未定時,是否不用錦州部隊進行防守,可否撤至關內,部隊駐地預備為遷安、永平、灤河、昌黎。」
蔣介石大為光火,錦州的戰略地位,你張某人不懂嗎,此時日軍數次進攻錦州時,國民政府已多次電令張學良抵抗,
蔣介石再次嚴令張學良必須嚴守錦州,不得放棄抵抗,可是等過些天張學良的回電過來的時候,蔣介石已經離開了南京。
蔣介石在離京前,做了許多的準備,比如他特意召見汪派骨幹陳公博、顧孟余、王法勤三人談話,大意是說本黨現值存亡危急之際,急須一得各方信仰之領袖主持一切。本人甚盼汪先生能不顧一切,任此艱巨……中興本黨非汪莫屬之類,給汪精衛一系的人馬鼓舞打氣,讓他們與粵方之間的矛盾更為激烈升級。
22日下午,國民黨一中全會召開第一次預備會議,寧粵雙方首先對汪派中委資格發生激烈爭論。
接受汪派中委,是蔣介石的既定方針,寧方自然表示贊同。
石瑛首先主張汪派中委應該出席,引起粵方的反對。
吳稚暉則以中立者的姿態說:「這件事本來與我們是不相干的……粵方既多九人,勢難取消,不如依何委員應欽所提議聽京方亦增九人。此十八人……定名為次候補,大家以為這個辦法可以實行,在南京方面褚委員(民誼)和本席願意改為次候補委員。」
原本支持粵方的林森也表示:「本席也是監察委員,現在也願意改為次候補委員。」
石瑛更直截了當地說:「中央委員又不是有權利的事,不妨在今天會議中決定再擴充候補委員九人,不必另定次候補等名稱。」
石瑛同時表示願意退讓為候補委員,陳璧君、馬超俊等紛紛附議。
最後,由主席團提出折中方案,滬選十名中委除張發奎由粵方同時選出外,其餘九人全部承認,另增加中委九人,京方得五名,粵方得四名。會議才得以繼續進行。
四屆一中全會,共通過各類提案39件,其中最重要的是上海和談期間粵方提出的《中央政制改革案》。
該案由粵方代表伍朝樞起草。伍氏在第一天正式會議上首先向代表解釋道:
本案除一小部分外,均系根據上海和會雙方所擬定的條文草擬而成。
本案的理由很簡單,第一項我們想把以後的國家元首在政治上處於超然的地位,不受政潮的牽動。這是與中國的情形比較適宜,否則如這幾天的情形,就可以看出來元首的更動幾乎使國家陷於無政府狀態。
所以為避免這種流弊起見,國民政府主席不負政治責任,不兼其他公職,其資格就定為:以年滿六十歲,眾望素孚者充之。又為維持其地位的超然,規定: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在元首之下,由五院各自獨立行使職權。元首好似立憲國家的總統,行政院長就等於立憲國家責任內閣的國務總理。在立憲國家的總理對國會負責。
粵方的《中央政制改革案》,就是要推翻蔣介石在5月間召開的國民會議中通過的「約法」所賦予國府主席的種種特權,這是南京所不能接受的。
吳稚暉首先反對說:「本席以為上海和會的決議應該尊重,南京方面的四全大會曾決定原則接受,但對於過去法令及約法有牴觸者不能接受。」
吳氏的發言立即引來粵方的反駁。
李烈鈞堅決表示:「現在應拿上海和會的決議作基礎。」
鄒魯也稱:「和會決議或不免與各方面的法律有牴觸,但現在我們只能處處從共同方面著想,尤應注意的就是不要使和會決議發生搖動,否則散漫無歸,一定得不到結果。」
由於粵方堅持捍衛上海和會決議,寧方被迫放棄。但寧方又將攻擊矛頭轉向國家元首的年齡限制問題上。儘管粵方代表一度表示退讓,將國家元首年齡限制由60歲降到50歲,但寧方代表仍不依不饒。
張道藩首先質疑粵方制定年齡限制的理由,他說:「年齡的規定應有一定的標準,若昨天定六十歲,今天定五十歲,或者明年定七十歲,後年定八十歲,那麼其限定的理由是在什麼地方?」
邵力子提醒與會代表:「汪精衛與蔣介石兩先生今還不到五十歲,這是我們不能不聲明,請各位注意。」
邵元沖也表示:「這是應該在事實方面去求解決,並不要有這許多的考慮。如果要定條文,這一點意思還不充分,應該還要詳細一點。所以年齡一項殊可不必規定。」
最後,全會決議把「以年滿五十歲,眾望素孚者選任之」改為「以年高德劭者選任之」,並明確規定:「國府主席為中華民國元首,對內對外代表國家,但不負實際政治責任,並不兼其他官職;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由「行政院長負實際行政責任」。
不難看出,以上規定完全是針對蔣介石而言。
全會依據該案修正通過了新的《國民政府組織法》,推翻了當年6月三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國民政府組織法》所賦予蔣介石的一系列特權。
原來經五中全會修正的《國民政府組織法》中,國民政府主席不僅對內對外代表國家,還身兼三軍統帥,任期毫無限制,且五院正副院長、陸海空軍副司令及直隸於國民政府之各院、部、會長及立法、司法兩院委員,均由國府主席提請任命。
而新法則規定各院正、副院長,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選任。行政院各部長、委員長人選、立法、監察兩院委員則由院長提請國府主席依法任免。
改組國民政府和國民黨中央人事組織,是四屆一中全會的另一項重要議題。
會前,胡漢民致電孫科、鄒魯、李文范等人表示:「行政院長汪、孫二兄任屬一人,弟均贊成,弟是以在野之身份為兩兄之助,庶裨於黨國。」
而此時汪精衛已同蔣介石暗中聯絡成功,他相信蔣介石下野只是暫時的,自然不願在粵方逼蔣下野的時候出掌行政院,因此稱病滯留上海。
胡漢民、蔣介石也都不在南京,行政院長一職就非孫科莫屬了。
國民政府主席人選,也可謂是一波三折。粵方最初的人選是唐紹儀,蔣介石則希望林森、孑民(蔡元培)等老人出任,而反對唐少川(唐紹儀)。
上海和談時,有記者問汪精衛:「設將來主席有更動,對繼任何人有諒解否?」汪精衛即答道:「假若余投票願投孑民也。」
蔣介石原來希望于右任或譚延闓出任國府主席,後因陳銘樞力薦林森,蔣介石才改變初衷,親筆致信林森,由陳銘樞前往勸駕,林森最終才接受國府主席一職。
國府主席由『年高德劭』者擔任,此四個字是梁寒操想出來的。
蔣介石本屬意于于右任與譚延闓做主席,譚延闓主動推辭了這一職位,表示惟願休養而已,而大家也覺得林森更符合四字的條件,倒是于右任的目的沒有達到,聽說氣得哭了一場。汪精衛到滬後,看到蔣及胡都不會贊成蔡元培,也就不敢提蔡了。」
12月28日,全會最後公布的新任國府主席是林森,五院正副院長的大會選舉結果如下:行政院院長孫科、副院長陳銘樞;立法院院長張繼、副院長覃振;司法院院長伍朝樞、副院長居正;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副院長劉蘆隱;監察院院長于右任、副院長丁惟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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