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6點,城市的街道人來人往。我急匆匆的穿梭在人群之中,前往一家叫做玫瑰之城的高檔西餐廳上班。
我叫林慕夏,思慕的慕,夏天的夏。18歲未滿,出生在一個富有的家庭。父親繼承了爺爺留下來的公司,生意做的風生水起。父母極其疼愛我,兩人也相當恩愛,從小我就如同生活在城堡中的公主一樣。然而,當生命中的重大變故突然降臨,所有幸福一夕之間支離破碎。
有時候生活比八點檔的泡沫劇還要狗血。
爸爸被警方查出非法集資,證據確鑿進了監獄。爸爸進去後沒多久,媽媽給我留了一封信,然後從高樓一躍而下,身體輕盈的像一隻蝴蝶。
那時候我抱著媽媽的屍體幾乎把身體內的水分哭的所剩無幾。
後來,叔叔迫於無奈領養了我。
可是,那個家所有的幸福溫暖都不屬於我,全部屬於一個叫林小言的女孩,我的堂妹。
我只是一個客人,不,甚至連客人都算不上。客人至少可以得到好的禮遇,而我得到的永遠只是冰冷的話語跟諷刺。對於她們而言,我只是被迫收養的一個累贅而已。所以我在那個家生活的小心翼翼,生怕做錯什麼被趕出家門。
然而,我忘記了。儘管我多么小心翼翼,只要她們想讓我走,就有上百種方法。
特別是林小言。自從進入那個家,我就是她的眼中刺。巴不得拔得一乾二淨。
所以才有了5天前發生的一切。
我以為是巧合,後來仔細將事情理清,才恍然大悟,原來她早就挖好一個坑,只等著我去跳。
5天前,我還是一個高中生。雖然在學校裡面我幾乎沒什麼存在感,但當時確實擁有學生的身份。然而,短短几個小時,我就失去了那僅有的身份。
無意中我聽到兩個女生的對話,說即將畢業,為了不在心裡留下遺憾,要在畢業前向喜歡的男生表明心意。
那時我腦海里浮現出來的是一張陽光燦爛的笑臉,在操場上打籃球的模樣就像是照進我灰暗生活中的一抹陽光。
在我入校第一天,他為第一次見面的我提過笨重的行李箱。
3年來我默默關注著他。
受到女孩的影響,我也鼓起勇氣寫了一封長長的信放在他的抽屜里。
然而我沒有想到,那封信會被他當著許多同學的面念出來。一時間,我成了所有同學攻擊的對象。她們用各種惡毒的話語諷刺我,看我的目光就像是一把把鋒利的刀刃。一切仿佛回到了爸爸入獄後的那段日子。
而他,非得在我已經鮮血淋漓的傷口上再狠狠補上一刀。
他說我沒有資格喜歡他,還說像我這樣的女生喜歡他成了他人生的恥辱。
就算那樣殘忍的話語,也並不是最後。
教導主任突然出現。而林小言的一句:「主任,林慕夏早戀,違反校規,這是證據。」
讓我被叫到了教務處。
主任對我一番哼哼教誨之後,用一句話作為結束:「我覺得我們學校跟你不適合,你待在學校只會影響到其他同學。轉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