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生活了將近3年,短短几小時便失去了繼續生活下去的資格。
我從學校一回到那個家,叔叔迎面就是一個耳光扇了過來,說我是下作的東西,丟盡了他們家的臉。
林小言跟她媽媽兩人站在旁邊,一臉笑意。我那時才反應過來,從兩個女孩的談話開始,到主任突然出現,一切都是林小言策劃好的。
她們不能直接開口讓我離開,因為那樣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譴責。所以才設局讓我成了違反校規的壞學生。
就算我這次留了下來,只要她們想,下次,下下次,她們還有許多種方法逼我主動離開。
所以我選擇在受到更大傷害前離開。
「我走!放心,我再也不會回來這個地方!」
扔下這樣一句話,我就離開了那個從來冷冰冰的,從來沒有珍惜過我的家。
雖然以前無數次在腦海中想像過這樣的畫面,維持我那僅剩的自尊心。但因為生活的無奈,只是想像而已。但想像終於變成了現實。
我清楚知道我不是在賭氣,走出這道門,就再也沒有後悔的餘地了。
我也知道,前方的路充滿了未知。可能會比現在更困難。但我絕對不能後退,只能走下去。
晚上10點,我拖著一口笨重的箱子,遊蕩在穿梭的人群中。
路邊的街燈,商店的招牌,來往的車輛。這城市那麼大,站在十字路口,我不知道該往哪邊走。
前方的路一片迷茫。
我做這個選擇錯了嗎?不,我堅信沒錯。
已經堅持了2年,足夠了。我不想再繼續過那樣寄人籬下的日子,每每提心弔膽,生怕什麼不如她們意,就會遭受打罵。
就算已經是跌入谷底的人生,我也不想認輸。
因為認輸的人連絕處逢生的機會都沒有。
那一夜,為了省錢,我在地下人行通道整整坐了一夜,甚至有路過的行人朝我扔錢。
第二天,我走遍了a城的許多地方,終於在【玫瑰之城】找到了一份兼職歌手的工作,在客人們用餐時在台上唱歌。
我喜歡唱歌,因為我可以在音樂里尋求安慰,也可以看見曾經那個自信的自己。我想,只要我肯努力,哪怕無法去上音樂學院,終有一天我也可以成為真正的歌手,站在光芒四射的舞台上唱歌給人們聽。
說實話,我真的很感激玫瑰之城的經理給我這樣的機會,讓我可以重新開始,過全新的人生。我也不會忘記剛去面試時經理對我說過的話。
他說:「既然你決意來玫瑰之城駐唱,就意味著你要跟以前的自己說再見。所以你首先應該做的,就是正視別人的目光。不管那目光是讚賞還是不屑。」
經理仿佛只需一眼,就可將我整個人看穿。
當天我登台唱了一首鳳飛飛的追夢人之後,得到了滿堂喝彩,就這樣通過測試順利成為了玫瑰之城的歌手。